蜀南文学>玄幻小说>丁一去>第三章 善良酒馆的买卖
  天渐渐变黑了。

  丁一去、黄秀、周云三人的确从一些老人的口中。了解到了这座城市的一些消息。

  这座城就叫荒漠之城,地处在一大片荒漠的深处,在过去几年里尚且会有过往的商队和旅客来到此间,但近些年来因为一些荒漠的异动,人却越来越少了。

  城里面,该走的人都已走了,该死的人也都已死掉。

  所剩不多的人要么是走不掉,要么是不愿背井离乡,那一家纳罗开设的“善良酒馆”成为了小城里唯一像样的娱乐场所。

  城里的人们都亲切地称呼它为“荒漠避难所”。

  他们打探到这些消息之后,随即原路返回,回到了“善良酒馆”门口。

  而他们到的时候,宋中、纪妙妙、张欢三人已在酒馆门口等着了。

  不但他们在等,酒馆老板纳罗也在等。

  而且纳罗的脸色还很不好看。

  丁一去走近了才发现,纳罗不是在等他们,而是在训斥宋中三人。

  “我放在路边晒着的酒桶,谁给你们的胆子,将它一把火烧了?”

  纳罗大声呼喝,紫色的大胡子随着张嘴的动作一起一伏,看起来很是生气。

  “你们几个小鬼,以为自己很有本事?敢烧我的东西?”

  纳罗唾沫几乎快喷到宋中的脸上。

  宋中被训着,一股阴怒在心头燃烧,却没有说话。

  纳罗又指着他骂道:“你很会玩火吗?你知不知道,荒漠里最不缺的就是火!我随随便便拿一块放大镜,在太阳下都能燃起你脑袋这么大的火球!”

  宋中手掌动了动,似想要出手,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他明白,目前在这个地方还不能得罪眼前这个大胡子。

  他虽然会一招“火球术”,但不代表他可以在城里为所欲为。

  第一,他不知道这个大胡子的实力如何;第二,他也不清楚城里的水源从何而来,这两件事情都不能让他轻举妄动。

  但是宋中在心里暗暗决定:等他弄明白这两件事之后,立马就杀了这个大胡子!

  反倒是张欢在旁不断地赔礼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老板,我们不知道那是您的酒桶,实在对不起!”

  纳罗横着眼,骂咧咧道:“小子,不知道那是我的酒桶?全荒漠城只有我一家酒馆,那不是我的是谁的?!”

  张欢急得满头大汗,连连道歉。

  小城在训骂与道歉声中进入了夜晚。

  当天空完全被黑暗笼罩,被暮色替代的时候,空气中的温度突然下降了很多。

  荒漠城本来就冷清,此刻却令人感觉更冷,冷得人轻轻发颤。

  张欢被寒风一吹,愣了一阵,终于反应过来,说道:“荒漠里昼夜温差一定很大,这里白天热,晚上却冷,我们得赶紧躲进屋子里去。”

  纳罗突然道:“这里真正能避寒的屋子可不多,我这里稍后会生火,你们要不要进,就看你们自己了。”

  张欢看向宋中,宋中想了想,走近纳罗的身边,贴着他的耳朵说了些什么话。

  纳罗大有深意地看了宋中一眼,点点头,随后居然便将六人请进了他的善良酒馆。

  ············

  酒馆里燃着炉火,果然很温暖。

  进屋之前,张欢在叫冷,其他人也在缩紧身躯,而奇怪的是,丁一去虽也感受到了气温迅速下降,却并未觉得对自己有太大的影响。

  他想了一下,明白过来。

  ——这大概是他获得的“C级技能”【拾荒者的体质】在起作用了。

  纳罗竟然很好心,又让自己酒馆的两位服务员拿出酒水来招待六人。

  两位服务员都是女孩子,年纪都不大,在十八九岁左右。

  其中一位叫提亚,身材高挑,胸挺腰细,两条大长腿雪白而紧致,一双手臂也似白莲藕一样,长得更是美极了。

  纪妙妙本也算很难得的美女,但是跟她比起来,又差上一些了。

  张欢的眼神在她身上差点有些移不开。

  另外一位服务员叫阿莉,却与提亚截然相反。她身材有些圆胖,个头也不高,长相本来说不上美,也说不上丑,但是她偏偏站在提亚身边,便太相形见绌了。

  两人把酒端过来后,提亚耐心为众人介绍酒馆的历史,酒的种类,怎么开酒等等,与大家笑成一片;阿莉却独自一人默默走开了。

  过了不久,酒馆里陆陆续续又来了零散十来个客人,提亚也被纳罗叫走,去招待他们了。

  大家开始喝酒,黄秀和纪妙妙原本不太会喝酒,但是宋中告诉大家,必须靠喝酒来补充水分,抵御寒冷,她们也只好喝。

  “祝你们都能在神奇音乐世界中找到自己的机缘!”

  几杯烈酒入肚,推杯换盏,六个人好似在一恍惚间已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十分熟络。

  丁一去喝了几口酒之后,问出了一个问题:“宋哥,这里面的异能,能够消灭人的癌症,让人恢复健康么?”

  宋中瞥了他一眼,道:“怎么?你得了癌症?”

  丁一去道:“是,肝癌。差不多到晚期了。”

  宋中摇头道:“那就没救了。你觉得什么异能能治好你的癌症?”

  他扬起手掌,掌心映着蜡烛,隐隐与火光交错,闪灭不定,仿佛随时可以发出一个燃烧一切的火球。

  “这个‘火球术’是我拼了命学来的,这技能已算珍稀罕有,你觉得能不能治好你的癌症?”

  宋中轻笑一声,不再多说,反而去与纪妙妙喝酒。

  酒馆老板纳罗在旁边忽地插了一句:“异能者们拥有的异能通常都是外显的。能改变身躯本质的异能少之又少,这种异能的评级往往都很高。”

  “至于能治好癌症.......我活了这么大,还不太听说过有。”

  丁一去“嗯”了一声,不再言语。

  既然治不好癌症,他即便在短时间内获得了一些异能,那也不过是昙花一现而已。

  纵使他学到了比宋中更强大的异能,能够释放数个“巨大火球”,在瞬息将酒馆毁灭,但这对于他来说,也没有太大意义了。

  何况他的时日本来就所剩无几,他甚至觉得自己能不能坚持到回现实世界的那一天都成问题。

  丁一去开始喝酒。

  肝不好的人本不该喝酒的,丁一去却已经无所谓。

  宋中见他一直不停地喝酒,反而显得有些高兴,拉着五个人开始拼酒,说他作为“老人”,这是老人迎接新人的第一天晚上,一定要不醉不休。

  众人其实不愿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喝得太醉,但架不住宋中的苦劝,张欢先在宋中的催促下带头喝了一小瓶酒,随后大家都跟着喝了好几杯。

  大家喝得不多,但这酒的后劲却很大,在宋中又多劝了几杯酒后,大家便酩酊而醉,一个接一个地睡在桌上了。

  ············

  还未天亮,丁一去便清醒过来,他也是最先醒的,也许是得益于【拾荒者的体质】,他竟连一点醉意都没有了。

  他走出酒馆,站在门前,吸一口清晨的冷风,神清气爽,昨夜的醉酒对他来说,仿佛只是一场梦。

  他四处望了望,随即回到酒馆。

  这时宋中也已醒来,正在和老板纳罗独自交流着,似是达成了什么协定,然后便一一叫醒众人。

  “你们过来看看。”

  纳罗带着六人来到酒馆的另外一处,拿出一把银色的钥匙,将一扇隐藏的门打开,这边竟还有一个很大的房间。

  门刚打开,落入眼中的便是一个陈旧的咖啡色柜台,落了不少灰尘,像是尘封许久了。

  纳罗翻过柜台,进到了门里面去,一边道:“荒漠城最热闹的时候,酒馆的任务可是有不少的,只可惜现在不多了。”

  “这里还有几个未完成的酒馆任务,既然宋中先生说你们是前来帮助荒漠城的勇士,那么我想你们会完成好它们的。”

  咖啡色柜台的上方悬挂着五、六块木板牌子,木牌子上正反两面都写着许多字。

  柜台灰尘密布,但牌子却擦得很亮。

  牌子的正面写着任务的名称与要求,背后写的是任务的奖励与收获。

  纳罗笑道:“这些发布任务的人有的虽已死了,但我纳罗最讲信誉,所以任务的奖励品还在我手里保管着,你们只要完成了酒馆任务,我还是会将奖励移交于勇士们。”

  宋中点点头,他像是早就打探过了这些信息一样,只是他却从未给其他伙伴说过。

  纪妙妙好奇地随手拿过一块牌子来看,顿时惊讶起来,上面写着:

  “酒馆任务:击杀荒漠中变异的风沙骆驼王,并取得其驼峰。”

  “任务奖励:C级技能【飞沙走石】。”

  令纪妙妙感到惊讶的正是奖励居然是一门“C级技能”。蜀南文学

  宋中拍拍她的肩膀,道:“不必想了,这种任务的难度之大,肯定不是我们轻易能完成的,走了,我们接这个任务。”

  他取下早就看好的另外一块牌子,交给纳罗。

  纳罗笑道:“好的,年轻人们,祝你们五位一路好运!”

  “是六位,老板,你数错了。”

  周云纠正道。

  纳罗却正色道:“你们就是五位。”

  周云诧异地问道:“怎么会是五位?”

  纳罗居然指着黄秀,慢慢道:“她不能走了。”

  “为什么?!”

  黄秀大吃一惊。

  纳罗道:“因为你已经被卖给我了,大家伙瞧瞧,这是卖身的契约。”

  他从怀中拿出一份文件,共有两张,白纸黑字,一份是华夏的文字,另一份却是外文,两张纸上都有黄秀的签字和手印。

  黄秀惊呼道:“我.......我........我什么时候签的这些?”

  宋中在旁淡淡地道:“昨天你喝醉的时候。”

  黄秀不知所措地叫道:“我怎么会签这些的?!”

  纳罗道:“因为你们昨天喝酒要付酒钱,在这里过夜要付过夜费,这位宋中先生没有咱们荒漠里能用上的货币,却说你很会打扫卫生,收拾酒馆,所以就把你卖给我了。”

  黄秀神情慌忙,又惊又惧道:“他.....把我卖给你?不....这不算数的!这是不能算数的!我不同意!”

  纳罗冷冷道:“我这家善良酒馆,能够让你们用这种方式抵债,已经很善良了。希望你们能信守契约!”

  他随即走过去,一把提起黄秀,往酒馆的后面走去了。

  “不行!救命!你们救一救我..........”

  “宋中弟弟,你救救我,我一定好好感谢你,我给你当牛做马都可以!”

  “········”

  宋中道:“你只是在这里做一做服务员而已,比给我当牛做马好得多了,有什么救不救的?”

  接下来任黄秀怎么呼救,叫喊,宋中都没有要开口的意思了。

  黄秀转即已被纳罗带到了后院。。

  纪妙妙震惊着,说道:“黄秀姐姐她......宋大哥,你怎么会把她.......”

  宋中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说道:“如果我不这么做,昨天我们都只能在外面活活被冻死!你们最好明白,这个世界是很残酷的!”

  “再说了,喝酒的可不止我一个人,还有你们都喝了!你们又打算拿什么东西来付这笔账?!”

  纪妙妙和周云都说不出话来。

  张欢看了一眼远处刚刚起床的两位服务员,圆场道:“没关系,咱们可以做任务,得奖金,将黄姐再赎回来的,是吧,宋大哥?”

  宋中不置可否。

  张欢见宋中不接话,只好“嘿嘿、嘿嘿”地尬笑。

  宋中看了剩下的四人一眼,道:“好了,我们该走了。今天要去城边上,探一探荒漠的虚实。”

  丁一去忽然道:“我不去了。”

  宋中不悦的目光立即扫到了丁一去的脸上,问道:“你为什么不去?”

  丁一去道:“因为我是病人,”

  宋中严厉道:“你既知道你是病人,就更应该服从团队,表现出你的价值。像你这种一点团队意识都没有的人,在这里是活不长命的!”

  丁一去道:“活不长命?这一点你怕,我倒是不太怕的。”

  他本就活不长了。

  宋中冷笑着道:“哼,看你这肝癌的病痨好像倒很有脾气。”

  丁一去居然笑了:“我现在发现,得这种病也是有好处的。”

  宋中道:“什么好处?”

  丁一去道:“好处就是我现在看你这个王八蛋很不顺眼,就可以叫你赶紧从我面前滚远!”

  他说完,头也不回,往酒馆里面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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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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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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