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返2002当首富>第二十三章 自己赚学费
  江振钢立刻丢个眼色过去:“孩他妈,不对,这小子有点不对劲。”

  “你也看出来了?”郑爱玲也点头,略带同感道:“老江,你听见没?刚才打电话来的好像是个女孩。”

  “什么好像,明明就是!要不是女孩,你看这臭小子啥时候这么殷勤过?还给人家送过去。”

  “不对啊老江,我听他打电话,好像说什么医院、护士站,那姑娘该不会是二院的护士吧?”

  “哎呦,看不出这小王八蛋下手还挺快啊!老子才特么住三天院,他就把人家姑娘勾搭上了?奶奶的,不错不错,这一点倒有我当年的风范。”

  郑爱玲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去你的老没正经!你还有脸说,当年我爸没把你腿打断算便宜你了!还不错,不错个屁。小南才刚毕业就谈恋爱,是不是早了点?多影响学习啊。再说那姑娘真是护士,至少得比咱儿子大三岁。”

  “切,我说爱玲,啥年代了还老思想。老话说女大三抱金砖,女孩越大越疼人。再说就算小南现在不谈,大学里也指定谈朋友。就那小子的混蛋脾气,不找个比他大的管着,以后结了婚还不得上天啊!”

  郑爱玲想想也对,点头说:“就是不知道那姑娘长啥模样,漂不漂亮,等回头你跟那混小子说说,让他跟人家好好处,别委屈了人家,啥时候领回来让咱俩瞧瞧。”

  “你就把心放肚子里吧,我老江家的基因差不了!”江振钢满脸嘚瑟。

  一通电话惹得老两口兴奋不已,直接放飞自我,巴拉巴拉的在饭桌上嘀咕半天。

  直到小北屋的门再次拉开,江南从里面出来,老两口连忙正襟危坐,装作吃饭看电视。

  江南奇怪的看了老爸老妈一眼,说:“爸,再过俩月我就去上大学了,我想买个手机。”

  “手机?”江振钢看了看他,随后跟郑爱玲交换下眼神,点头说:“是该买了,以后咱儿子就是大学生了,有个手机联系也方便。这样,等这个月店里回款结了,我带你去买。”

  “不用,我就跟你们说一声,我自己有钱。”江南嘿嘿笑道:“我都想好了,利用这个暑假把大学第一个学期的学费赚出来,还有以后的学费和生活费,都不用你们出,我自己想办法赚。”蜀南文学

  “咋赚?你是打算戴个头套抢银行还买把菜刀去劫道啊?”江振钢斜睨了他一眼,没好气道:“你老子再没本事,也不至于连你学费也交不起。你就消停老老实实在家待着,闲的慌就去店里扛大米,别给我整什么幺蛾子。”

  对于儿子的话,江振钢是一百个不信,这小子就是想法太多,还爱耍小聪明。

  “你这嘴就是没正经!你就不能好好跟儿子说话!”郑爱玲不满的锤了江振钢一拳,看向江南,说:“小南,你千万别瞎折腾,你的学费我跟你爸早就攒好了。你现在也正是需要钱的时候,要多少跟妈说。放心,我跟你爸支持你!”说完还很有深意的眨眨眼。

  江南总觉的老妈话里有话,但又不知她到底啥意思,悻悻道:“你们这都说的哪跟哪啊。总之手机我会自己买,还有学费和生活费你们也别操心了,我自己会想办法赚钱。”

  “你敢?”江振钢一拍桌子,瞪了他一眼,恼道;“咋滴?是不是觉得自己翅膀硬了,管不了你了!我看你小子就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你以为赚钱容易啊,不让你吃点苦,真要上天了!”

  江南无语,老头性子倔,跟他也拎不清,摆手说:“反正这事您别管,我自己有办法。”说完转身又回小北屋了。

  “嘿,这孩子……”江振钢气得放下筷子,埋怨郑爱玲说:“你瞧瞧,这就是你惯出来的宝贝儿子,连他老子的话都不听了!”

  郑爱玲安慰说:“行啦,你就少说两句吧。儿大不由娘,孩子大了想法多是好事。你总不能管他一辈子吧?早晚还得放手。让他出去吃点苦头也好,只要别走歪门邪道,由他去吧。”

  “哼哼,小兔崽子,我倒看看他怎么赚钱?真以为钱是大风刮来了的啊。”江振钢梗着脖子嘀咕一句。

  次日,晌午七点,天空飘起了小雨,给闷热的天气带来一丝丝清凉。

  吃过早饭,老妈郑爱玲见儿子起身就走,连忙从厨房追出来喊:“天气预报说有雨,你穿个雨衣再走啊!”

  江南撇嘴,心说有没有雨我还不知道啊,摆手说:“天气预报不准。放心吧,一会雨就停了。”

  从楼道把自行车搬出来,先骑车去了趟飞扬理发店,老远就瞧见路边停着几辆三轮摩托车,五六个人正围在门口拿货。

  货是江卫民今一大早派车送来的,一共五箱、五百个。

  刘飞扬站在台阶上拿账本对账,空箱子堆在一旁,杂乱无章,见江南骑车过来,埋怨说:“我靠,你咋才来啊,这帮人凌晨五点就砸门了。”

  江南嘿声笑道:“辛苦辛苦,今天出了多少?后院还有货吗?”

  “算上这几个,一共是五箱,后院还剩不到半箱了。”

  江南点点头,本打算给江卫民打电话说说,有多少送多少,可看看时间七点过半,一来一回肯定不赶趟,只能先把工作交给刘飞扬。

  “待会我得去学校填志愿,你出完货去趟商贸城,问问老陈那边情况怎么样?”

  “知道了。”刘飞扬很认真的点点头。

  江南去后院拎了一塑料袋万能充,骑上车子,最后嘱咐一句:“扬子,货和钱一定要记好,账不能乱。走了,中午商贸城碰头。”

  刘飞扬摆手:“赶紧滚吧!”

  天空灰沉,阴雨连连,路上小雨变中雨,江南一脸苦逼的蹬着自行车在雨中飞奔,心里还在想,上辈子可不这样啊,咋特么还下起来没完了。

  八点多点,被淋成狗的江南终于把车骑到二院,天气不好,路上行人不多,就连平时门口几个等着拉活的蹦蹦也没了踪迹。

  江南把自行车放到医院门口,门卫老头从保卫室看了一眼,冲他喊:“喂喂,这不能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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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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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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