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傻妃带崽要和离糖炒栗子>第168章 赫连骁的美男计
  赫连骁来了,赵云卿便松了口气。

  她让人除掉朝歌,却绝对不会动赫连骁。

  是赵裴想要赫连骁的命,赵云卿并不清楚。

  “阿骁,听闻你受了重伤,朝歌公主呢?”赵云卿试探的问了一句。

  赫连骁蹙眉,脸色难看的躲开赵云卿,一脸茫然的看着长孙景澈。

  长孙景澈那脑袋瓜瞬间收到了信号,嗖的一下跑过去。“云卿郡主可能不清楚,赫连骁被人追杀,让人一脚踹下山崖,又失忆了,这次……是把我们都忘记了。”

  赵云卿惊讶的看着赫连骁,随即眼底闪过一丝深意。

  赫连骁又失忆了……

  这次,是她的好机会。

  上一次赫连骁失忆,是明月趁机占了先机。

  这一次……她说什么都不会把赫连骁让给任何人了。

  “阿骁,你不记得我了?”赵云卿试探的问了一句。

  “你谁?”赫连骁蹙眉。

  赵云卿笑了一下。“阿骁,我是赵云卿,我们曾经一起战场杀敌,是过命的交情。”

  “是送命的交情吧?”营帐门口,南古雪晴讽刺的说了一句。

  赵云卿冷眸看了南古雪晴一眼,这个讨厌的女人是什么来头?

  “阿骁,朝歌公主,你还有印象吗?”赵云卿试探的看着赫连骁。

  赫连骁摇了摇头。

  赵云卿心下一喜,上前查看赫连骁的伤势。

  “别怕,总会想起来的。”赵云卿安抚赫连骁。

  赫连骁双手背在身后,没躲……

  长孙景澈看着隐忍到脖子青筋鼓起的赫连骁,牛,真牛。

  这是实施美男计来了。

  显然,这是朝歌的主意,让赫连骁拖住赵云卿。

  以防他们密谋开战。

  “阿骁,你跟我来,我帮你上药。”赵云卿要赫连骁跟她进营帐。

  赫连骁眼神生无可恋的瞅了长孙景澈一眼,求救的意味浓郁。

  他还是很守男德的,有媳妇儿了,自然不能让别的女人碰。

  上药也不行。

  长孙景澈吹着口哨,看着天。

  演戏演全套,得让赵云卿迷糊才行。

  赫连骁咬了咬牙。

  想起朝歌的嘱咐。

  她和轩辕御风要去查金霞的事情,需要一定的时间,这段时间他必须拖住赵云卿,让她无暇顾及边关的情况,无法预谋开战。

  一旦虞城金霞的秘密暴露,赵家为了掩人耳目毁尸灭迹,一定会开战。

  “骁哥哥?”

  赵云卿刚要带走赫连骁,满心欢喜,觉得自己终于能在赫连骁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时候,明月听到消息跑了出来。

  赵云卿的脸色瞬间垮了下来。

  “骁哥哥?你受伤了?”明月担心的问着,一副柔弱不能自理的样子。

  “你是谁?”赫连骁抵触的后退。

  明月震惊的看着赫连骁。

  赵云卿蹙眉解释。“阿骁受伤失忆了,现在谁都不记得。”

  明月先是一愣,随即同样开心的抱着赫连骁的胳膊。“骁哥哥,我是明月,你的未婚妻,你不记得我了吗?是陛下亲自赐婚。”

  赵云卿沉默,没有说话。

  赫连骁蹙眉,躲开明月的胳膊,往赵云卿身边走了一下。“我隐约记得战场……”

  赵云卿原本失落的眼眸瞬间萦绕了光,紧张又激动的看着赫连骁。“你……你记得我?”

  “战场,杀敌,记得有个女人……”赫连骁随意的说了一句。

  “对……”赵云卿有些不知所措。

  就算再强势,她也是个女人。

  她喜欢赫连骁,这是真实的感情。

  “骁哥哥,你不记得我了吗?那年在皇宫,是我救了你,你忘了吗?”明月还在用这一招。

  当初赫连骁绝情散失忆,明月就是用的这一招。

  赫连骁重感情。

  “不记得。”赫连骁蹙眉摇头。

  他恢复记忆了,便想起了那年在皇宫发生的一切。

  那时候他还是太子的伴读,有人刺杀太子,他替太子挡了暗器身受重伤,确实是明月路过,让人救了他。

  这是事实。

  可他忘记的是……

  最先发现他的,是偷偷跟着他的小傻子,她哭着跪在雪地里求明月救他。

  明月却说,我救他可以,你自己跳下冰湖。

  他虽然重伤,但却是半昏迷状态。

  明月的冷漠恶毒,朝歌的傻……

  他都看在眼里。

  他没有力气阻止,只能眼睁睁看着朝歌为了救他跳入冰湖。

  那个小傻子,她不知道自己会死。

  她就那么跳下去,落下如今的寒疾。

  见小傻子乖乖跳了冰湖,明月才满意的指挥手下的太监救了他。

  明明,救人的是朝歌。

  可他中了绝情散后,独独将朝歌的记忆抹除了。

  只是隐约记得……明月在雪地里救过他。

  明月……同样利用这件事,骗了他整整五年。

  这五年,他像是活在一个被人编造的谎言里,将自己最爱的女人……还有他的儿子,扔在了西蛮。

  手指在发抖,赫连骁的情绪有些失控。

  “阿骁?”赵云卿敏锐的察觉到了赫连骁的不对劲,他似乎很抗拒明月。

  “不记得了不要紧,别着急去想,慢慢来。”赵云卿赶紧安抚。

  “骁哥哥,我们不想了好不好,是明月的错,你受伤了,我帮你上药。”明月争抢着要带走赫连骁。

  她是赫连骁的未婚妻,带走赫连骁天经地义。

  赵云卿虽然不甘心的,但却也无法多说什么。

  只能怪赵家偏心,让明月嫁给赫连骁。

  明明……她才是最适合赫连骁的那个人。

  “男女授受不亲,你帮我上药。”赫连骁沉声开口,让长孙景澈帮他上药。

  “害,我一个大老爷们,粗手粗脚,让云卿郡主,她是女将军,你们在军营的人没那么多小节,快去快去。”长孙景澈多狐狸成精……

  赫连骁这美男计外加离间计要好好用起来。

  赫连骁深吸了口气,咬牙看着长孙景澈。

  好的很……

  赵云卿双眸激动的看着赫连骁。“阿骁,我们在军营确实不需要在乎这些小节,你跟我来吧。”

  这一次,赵云卿没有让这明月。

  明月生气的看着赵云卿。

  她不是不知道赵云卿喜欢赫连骁。

  赫连骁这次失忆是绝佳的好机会。

  显然明月也很着急。

  “厉害,厉害,红颜祸水,说的不仅仅是女人。”长孙景澈笑的一脸狐狸杨,冲着营帐的位置竖起大拇指。

  南古雪晴冷眸看着长孙景澈,一脚踹了上去。“没有太医吗?去叫太医给他处理伤!”

  长孙景澈一个闪身躲开,赶紧溜进伤患营。“女侠饶命……”

  营帐中,太医看着长孙景澈红彤彤的两个脸蛋儿,小声问了一句。“大人怎么面色如此红润?”

  “发烧了……风寒。”长孙景澈摆手解释。“去……去给赫连骁处理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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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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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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