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傻妃带崽要和离糖炒栗子>第72章 那个用命爱着朝歌的男人
  赫连骁的手指有些发麻,被朝歌咬的地方已经红肿出血,这次……这个小傻子是下了狠心咬他了。

  “你若不愿留在这,我可以带你离开。”赫连骁压低声音,尽可能不去吓到朝歌。

  朝歌转了个方向视线灼灼的看着赫连骁。“阿骁不骗人?”

  赫连骁莫名心口泛酸,难受的如同蚂蚁啃食。“你先出来。”

  “不要!”朝歌委屈的哭了起来,哭声带着无尽的委屈。“阿骁是坏人,阿骁伤害元宝,元宝再也不会原谅爹爹了,呜呜……”

  让小傻子最伤心的,是元宝已经恨上了赫连骁。

  赫连骁亲手断了元宝的手腕,这也就是亲手断送了他们父子之间的一切可能。

  元宝再也不会原谅爹爹了。

  这不是朝歌想要看到的。

  赫连骁被朝歌哭的没了脾气,干脆单膝跪地等着她哭完。

  哭累了,小傻子悄悄露出一个脑袋。“阿骁……你还会骗我吗?会来接我和元宝走吗?”

  她总是这样,记吃不记打,好了伤疤,忘了疼。

  她是傻,一次次给赫连骁机会。

  赫连骁怔怔的看着小傻子的脑袋,手指不受控制的抬起,拍了拍她的脑袋。“不会……”

  可话说完,他自己都愣了。

  真的不会吗?

  沈慕离有句话说的没错,这个孩子不能留。

  “阿骁不要骗人哦。”朝歌声音哽咽,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说着。

  她真的是最后一次给阿骁机会了。

  真的是最后一次了哦。

  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了。

  因为她知道,她作为小傻子出现的次数,已经越来越少了。

  她会消失,永远的消失。

  那个‘她’,会代替她活着,代替她保护元宝,代替她走完余生。

  小傻子是伤心的,心里很难过,可她还是想利用短暂的时间好好和阿骁相处啊。

  她爱了这么多年的男人……

  她等了五年的男人。

  她多少次死去又活下来,只为再见一次的男人。

  她拼了性命也要护住元宝,咬牙坚持也要把他生下来,都是因为……元宝是阿骁的孩子啊。

  元宝,是阿骁留给她,陪她在西蛮等下去的勇气和动力。

  没有元宝,她怕是早就撑不住了。

  没有生过孩子,不会知道那有多疼的,小傻子很怕疼的,可什么样的疼她都经历过了。

  没有什么……比赫连骁厌恶她的眼神,更让她疼。

  “阿骁……”朝歌小心翼翼的扯着赫连骁的衣角,小声问了一句。“这次,让星儿等几日呀?”

  朝歌伸出十个手指,小心翼翼的问着。

  赫连骁看着那双圆滚滚的眼睛,清澈的仿佛要让人溺死在里面。

  心口一紧,赫连骁划过朝歌的十根手指。“十日……”

  朝歌愣了一下,眼睛灼灼的看着赫连骁。

  又是十日啊……

  十日不长,可她怕这次的十日,又像是在西蛮时候,一等就是五年。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她只能数到十,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朝歌自己都数傻了。

  不停地数,每日都数。

  数着自己的手指头。

  一个,两个,三个……

  看着朝歌失落的眼神,赫连骁在想,十日是不是太长了?

  “我会来接你。”赫连骁和朝歌保证。

  朝歌怯怯懦懦的从床底下爬出来,坐在赫连骁对面,眼睛亮亮的看着赫连骁。“阿骁要说话算话哦,说十日就是十日,多一天都不行哦……”

  她怕自己……根本就撑不了十日了。

  她要消失了。

  她自己比谁都清楚。

  她可以醒来的时间,越来越有限了。

  赫连骁没有说话,也没有回答。

  “我们拉钩好不好?”朝歌小心翼翼的问着,她总是那么怯懦。

  她卑微的爱着赫连骁。

  她曾经把赫连骁当做她的一切,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

  看着朝歌抬起的小手指,赫连骁蹙了蹙眉,没有和她拉钩。

  可那个动作……让赫连骁头疼的仿佛要炸开。

  “阿骁,不要骗人,我们拉钩。”

  “星儿,别怕,我会来接你回家,别怕。”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

  赫连骁呼吸急促,他知道绝情散的毒又要发作了,强忍着疼痛站了起来,赫连骁沉着脸色离开了。

  朝歌惊慌的想要起身,可踩到了自己的裙摆,摔在了地上。蜀南文学

  摔的好疼。

  赫连骁却连回头,都没有回头看她一眼。

  朝歌绝望的看着自己磕破的双手,傻傻的呢喃。“阿骁不会再骗人了对不对……”

  “阿骁会来接我的……”

  十日。

  就十日……

  ……

  五年前,她被扔在西蛮边城的驿站里。

  等着赫连骁来接她,一等就是许久。

  她忘了自己等了多久了,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

  西蛮流言四起,说西蛮王根本没有碰过朝歌,怎么就有了身孕,这是奉天在侮辱他们王上。

  那段时日,朝歌是很痛苦和煎熬的,西蛮人欺负人的手段,比奉天的婢女残忍了百倍不止。

  她们在冰天雪地里往朝歌身上泼冷水。

  骗她去城外雪地里找阿骁……

  每一次,都让她九死一生。

  可每一次,只要婢女有赫连骁骗她,她都会上当。

  那些炼狱一样的日子,在怀孕八个月的时候,终于得到缓解。

  慕容澈去接她回宫了,他说宫中内乱,怕不安全,所以来迟了。

  他说……小歌儿,跟我回去吧?

  他对西蛮上下说,朝歌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他慕容澈的,是他在驿站要了朝歌,所以才有了这个孩子。

  那是西蛮未来的王。

  也在元宝出生那日便下旨册封元宝为西蛮王子,也就是皇位继承人。

  慕容澈对小傻子是好的,他将一切稀奇的,好玩儿的都拿给朝歌。

  可他的身子骨很弱,一天不如一天。

  但他依旧尽心尽力的哄朝歌开心。

  他会将使臣从奉天京都带回来的稀奇东西都给朝歌送过去,会让元宝骑在他的脖子上到处放风筝。

  会像一个父亲一样,照顾和保护着元宝和朝歌。

  可他死了……

  那个唯一对朝歌好的男人,死了。

  “小傻子……不要再等他了,好吗?”

  慕容澈去世前的那几日,几乎日日都要问朝歌同样的问题。

  小傻子,留在西蛮,好吗?

  不要再等赫连骁了。

  可他脸色一天比一天差,直到咳血昏迷的那一日,还握着朝歌的手指问她。“小傻子,不要再等她了好吗?”

  可每一次,朝歌都是坚定的摇头。“阿骁回来接我的。”

  阿骁会来的。

  “他不回来了……”慕容澈声音沙哑。

  “他会!”朝歌哭了起来。

  慕容澈红着眼眶哄朝歌。“是我的错,是我错了,他在等你……星儿,回去吧,让轩辕御风送你回去找他,好不好?”

  他要死了。

  护不住朝歌和元宝了。

  他唯有……忍着剧痛,送她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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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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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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