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租男友租到总裁怎么办?>第111章 让小树苗带家属
  新年开工的第一天,顾总带着一众高层,逐层给顾氏员工发开工红包。

  发到SA基金会那层楼,正巧遇到何则过来提交项目资料。

  彼时,何则站在SA的某办公桌前,背影俊秀,透过墨黑的毛衣衣领,奶白色的脖颈露出了一小截,皮肤细嫩,颈骨优美。

  顾总手痒,想去摸一把。但是如果大庭广众摸完,私下里他很可能会被何则拳脚相加。

  最后,顾准从行政那里抽出一个红包。

  众目睽睽之下,他轻手轻脚的走到何则身后,拿着红包的手从何则身后绕到何则眼前。

  红包就那样在何则的眼前转了一个圈,然后又消失不见,最后重回顾总的口袋。

  何则:“???”他刚刚好像看到红包了。

  顾氏众人:“???”这逗猫呢吗?红包就是逗猫棒?

  何则随红包转身,鼻尖堪堪擦过顾准的下巴,两人距离近的有些过分。

  关键是,顾总好像很满意这种亲昵的距离,他不情愿的只往后退了5厘米,两人的眼睫毛都快缠在一起了。

  顾氏众人:“!!!”众所周知,顾总其实是一个很疏离的人。

  而且他微微洁癖,不愿意与人有肢体接触,是那种和人握完手,都要洗手消毒的人。

  眼前场面过于惊悚,更惊悚的是,顾准变戏法似的,又把红包从袖口里变了出来,并递给何则:

  “小何同学,开工大吉。”

  要知道,今天顾总虽然是来发红包的,但他只负责逐层说一些激励人心的场面话。

  至于“发红包”这个动作,主要是由行政来执行。

  这还是顾总第一次亲手发红包。

  小何拿着自家男朋友发的第二个红包,喜笑颜开:“谢谢顾总。”

  趁着没人注意,小何他低头翻了一下红包,里面10张百元大钞,啧啧,顾氏福利真不错。

  小何觉得很满意,看来啥时候都要靠自己真本事吃饭。

  例如他给顾准当男友,只能收126.7元的红包。

  然而他给顾准当员工,却能收到1000红包,况且他还不是正式员工。

  所以小何坚定决心,最近他要闭关做研究,提升自身实力。

  至于顾总?让顾总和空气约会去吧。

  当何则向SA提交完资料,准备回家时,还没等他走出顾氏的大门,就被人事部门的老大叫住了。

  人事部老大是位老阿姨,是顾氏元老,顾准父亲在世时,人事阿姨就已经在操持着顾氏。

  她是看着顾准长大的,她看着顾氏经历风风雨雨,依旧屹立不倒。

  人事老大不由居功甚伟。

  刚刚顾准和何则的互动她是看在眼里的,之前,她也听说过何则这号人物。

  据说年会上和顾总走的很近。

  又因为人事老大和曹文浩一个楼层,她曾听曹文浩说过,何则有男朋友,居然还要和顾总搞暧昧。

  这不是行为作风不检点又是什么。

  而且,何则,一个男人,长得那么白,还要把头发染成栗子色,还有那圆滚滚的杏眼,一看就是故作无辜。

  人事老大毫不犹豫给何则贴上标签:不知廉耻,卖弄风情,对待感情不忠贞。

  恰好,下周顾氏开年团建,集体滑雪,可以带家属。

  于是人事老大脸上挂着熟络的笑,她叫住何则:“何则,你等一下。”

  何则止步,他见一大姐穿着细高跟,铿锵有力的朝自己走来,何则不解:“嗯?”

  人事老大:“我是顾氏CHO,最近顾氏团建,你可以和你男朋友一起。”

  人事老大坚信,何则带着男朋友出席,顾总一定能够认清何则有夫之夫的真面目。

  以顾总的脾性,很快就能对这个姓何的冷脸相待。

  人事总是周旋于各种人际关系中,人事老大更是认为,像顾准这种天之骄子,最好的归途就是联姻。

  顾准的另一半一定要才貌俱佳,最好是大集团的独子或者独女,反正不是何则这个看上去就很轻浮的。

  轻浮的何则显然对“男朋友”这个词汇不大敏感:“我男朋友?哦,对了,我现在是有一个男朋友。”

  人事老大暗暗翻了一个白眼,随即不耐道:“对,你男朋友,我听文浩说过,你男朋友好像也是顾氏员工,正好可以一起。”

  何则察觉不对:“顾氏这么多人,您为什么抓着我,要我带男朋友?”这不科学不是吗?

  人事老大已然语气不好:“滑雪之后晚上有个篝火晚会,情侣要表演节目,我见你长得还不错,你可以带你男朋友上去充充场面。

  再说又不是你自己带男朋友,就我们楼层,那个文浩也带男朋友。”

  何则略一沉思,顺口就来:“我男朋友他认生,社恐,一见到陌生人就要躲在大树后面。”

  何则想,不是小何没有男朋友,也不是小何不想带男朋友,只是他的男朋友不是那么亲民。

  人事老大嫌弃道“认生那就更该多锻炼一下,你看,人家曹文浩他男朋友,自己主动提出要跳舞为大家助兴。

  也不指望你男朋友能表演什么,露个脸总行吧,就这样说定了。”

  顾总是会露脸的,不仅会露脸,还要当众致辞。

  但你要让顾总跳舞,呵呵,顾总只会给那人一个死亡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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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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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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