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茶系美人靠外卖称霸京都>chapter23 山的春夏秋冬
  目睹了这一幕的薛常喜惊讶的手抖拿不稳筷子,“啪哒——”一声,手上的筷子直直的掉到了地上,这时他才突然醒悟。

  “啊,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吓得脸色惨白,食指指着白狸的方向颤抖不已。

  “正如你所见。”

  这一切都是丞相女儿预料之中的,虽然这也是她第一次看见妖怪幻化成原来的形态,但是眼前的结果令她十分满意。

  接着,她靠近薛常喜喜,用一个极为暧昧的姿势靠在他的肩膀上:

  “好好看看,这就是你的好妻子,一只狐妖。”

  丞相女儿半裸露的**,嘴里轻轻呵出来的热气,一时间让薛常喜心狠驰往,不禁顺着她的话问道:

  “那么我应该怎么办呢?”

  这是,丞相女儿心里暗喜,但还是装作热心的样子给薛常喜提建议:

  “我也是听那些斩妖除魔的道士说的。如果你想要狐妖彻底幻化成人,那就要在月圆之夜服下特定的丹药,接着切下她们的尾巴……”

  ”这……”

  薛常喜有些犹豫,毕竟对方是自己的发妻啊。而且白狸虽然是一只狐妖,但是自己先前从来都不知道,她也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情。没有理由强行把她变成人类啊。

  “但是这未免也太过于残忍,我妻子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况且……”

  他刚想说自己的妻子现在还怀着孕。另一边的丞相女儿在她听到“我妻子”这句话时就已经心中冒火,看来不用点狠招是不行了。

  于是她托起书生的脸颊,用胭脂涂抹的鲜红的嘴唇吐出世界上对薛常喜最有诱惑力的一句话:

  “我可不愿意屈居于一个妖怪身下当妾。”

  一开始薛常喜还没有反应过来,等到他反应出来其中的深意,不禁大喜:

  “你愿意嫁给我了吗!”

  “稍等,话不能这么说。”

  丞相女儿用纤细的手指捂住他的嘴巴:

  “我可以当妾,但是我绝对不会让一个妖怪爬到我的头上当正妻。”

  薛常喜沉浸在这一惊喜中,心里暗自想,如果自己娶了丞相的女儿,那么有了丞相这棵大树好给他陈凉,那么他在朝廷里不得是呼风唤雨。甚至,他开始想象自己衣锦还乡的场景。

  眼前毛茸茸卧成一团的白狸被他扫了一眼,薛常喜是不喜欢动物的,他从小就认为动物是下贱的,是供人驱使玩弄的,眼前自己妻子化成的小白狐虽然有着洁白无瑕,油光水滑的毛皮,但是在他的眼里与寻常的动物没有任何区别。

  它真的是白狸么。

  薛常喜用手指头轻轻戳了戳狐狸鼓起来的腹部,接着白狸潜意识的用蓬松的尾巴缠住薛常喜的手,以此来保护肚子里的孩子。

  薛常喜被尾巴碰到的手指如同触电一般迅速收回。他用复杂的眼神看了白狸一眼。

  丞相女儿嫁给我,我就能够平步青云,买下更好的宅子,给你更好的生活。虽然她是我的妾,家里突然多了个女人会让你有些不开心,但是等我得势之后一定会给你更多钱财,珠宝,让你过上比现在更好的生活。

  而且你也这么爱我,应该会原谅我吧。

  于是,薛常喜就这么说服了他自己。

  “行,这个月十五我会让白狸化为人类的。”

  一旁的丞相女儿满意的笑了。

  “对了,你说的丹药,我要到哪里去寻找它?”

  “不用找,我这就有。”

  接着,丞相女儿拍拍手,远处待命的丫鬟恭恭敬敬地端上一个红盘子,里面放着一个小匣子。

  “就在这里,切记,一定要在月圆之夜当天打开喂给她,不然就失效了。”

  薛常喜接下了盘子,抱着蜷缩成一团的白狸离开了。

  丞相女儿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不禁发出一声冷笑。

  笑死了,她是谁,怎么可能愿意主动屈伸于妾室的位置。自己给薛常喜的点子根本不是什么能让狐妖变成人类的法子,丹药是堕胎用的,有着很大的毒性,但是给妖怪用正好。而割掉尾巴的操作,则是一种断舍离的表现。一旦在月圆之夜这么做了之后,狐妖就再也不能纠缠薛常喜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京城里白狸的府宅中,床上层层的纱幔里伸出一只如同白葱般纤细的手,这只手拨开帘幔,里面探出一张苍白的脸。刚刚醒来的白狸只是觉得头疼的厉害,如同脑袋里进了千万根针。她的嗓子很干,说不出什么话来,只能发出嘶哑的气音。

  眼前还是熟悉的摆设装置,自己是回到家里来了。白狸的大脑开始回忆,自己赴宴去了丞相府,接着和丞相女儿一同进食,接着她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她摸了摸小腹,鼓鼓囊囊的,孩子还在。

  就在这时,门“吱呀——”一声被推开,薛常喜端着一碗醒酒汤进来了。他一看到白狸醒来,顺间表情就变得有些怪异,但白狸也说不上哪里古怪了。

  “你醒了,快来喝点醒酒汤。”

  薛常喜的步伐有微微一刻的停顿,但是很快就恢复常态。他健步走向床上,坐下去,让白狸的脑袋搭在自己的肩膀上。

  “啊,喝。”

  他拿出勺子,小心翼翼地吹了吹。

  白狸顺从的喝下了他手里的汤。

  “嗯,好喝。”

  醒酒汤是由酸梅,冰糖,桂皮熬制而成,十分新鲜,酸甜可口。而且醒酒汤就算是吹过了还是有些温热,可以尝出来是刚刚熬出来的。

  “傻瓜,解酒汤的功效是解酒,又不是什么饮品,哪里谈得上好喝不好喝。”

  低垂着脑袋的白狸没有看到听到自己的话后,一瞬间的嫌弃从薛常喜脸上闪过,但是他又瞬间回复成了那副标准的好丈夫形象。

  “你在丞相府吃的酒糟丸子还记得么?”

  “记得,怎么了?”

  白狸一脸不解的问道。

  “里面放的酒糟度数太高了,所以你硬是把自己吃醉了。我不是跟你说过你酒量不好,不能喝酒,况且你的肚子里还有孩子。”

  薛常喜装作一脸严肃的批评白狸。

  “我就是闻着香,也没想到我会醉嘛。我下次不会再这样了。”

  说着,白狸吐了吐舌头,她的眼睛亮晶晶的。

  “对了,你最近不是政务繁忙么,怎么有时间来照顾我。”

  接着,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十分关切的问薛常喜。

  自从薛常喜和丞相女儿暧昧起来,两人就如胶似漆。薛常喜不敢告诉白狸,只好偷偷说自己这几日政务繁忙,才没有时间来陪伴白狸。

  “忙活都快处理完了。”

  他喂完白狸最后一口醒酒汤,接着轻轻把碗和勺子放在一边的桌子上。

  小狸,我有一件事很想跟你讲。”

  接着,他低下头,看起来十分不好意思。

  “我们也算是名义上的夫妻了,但是我还没有给你一场婚礼。我想要大摆宴席,十里红妆,给你最好的一次婚礼。不知道你的意向如何?”

  白狸听到了,嘴角愉悦的扬起:

  “婚礼?我很喜欢。”

  “我已经找人算过了,这个月最好的婚期是15号,那么我们就在这一天举办婚礼吧。我要让所有人知道你是我薛常喜的妻子,我最爱的发妻。”

  薛常喜握住白狸的两只手,语气深情。

  很久,却没有回应。

  等到薛常喜看向白狸,才发现她已经泪流满面。

  “好。”

  她郑重地说。

  他把这一切跟丞相女儿说了,对方只是不屑嘲讽:

  “真是深情,不知道你那位小妻子知道了你在不经过她的同意的情况下把它变成人会不会也这样感动到落泪。”

  “我是来跟你讨论婚礼的。”

  丞相女儿的话一字不落的进了薛常喜的耳朵里,他口袋里握着那个小匣子的手紧了紧,但又很快松。自己这是最后一次对不起白狸,以后他会加倍补偿她的。

  “我的计划是先举行婚礼,在新婚夜那晚将丹药哄骗着她吃掉。你觉得怎么样?”

  丞相女儿一挑眉:

  “可以啊,就这样。”

  距离十五号还有不到五天,说实话白狸对这个仓促的决定既觉得十分惊喜,但同时她也要承担很重的责任。

  花轿,队伍,等部分都是由薛常喜承担。他不知道从哪里拉来了一只十分豪华气派的花轿队,还邀请了许多官场的大官们前来参加。

  而无数新娘都关心的嫁衣,妆造问题就是由白狸自己负责。白狸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写一封信给远在苏州的父母。

  第二天,回信迅速到来。与信同时来到的还有一个小丫头,她是一只黄毛狐狸,手艺精巧,尤其善于化妆。

  信里狐狸父母们为她的莫名其妙嫁给人类书生的举动感到十分火大,但是奈何白狸是他们的孩子,现在还怀着孕,只能妥协。本来白狸想要邀请父母一同前往自己的婚礼,但是愤怒的父母为了赌气还是没有到来。

  但是他们捎来了一套婚礼装扮。明艳如夏花的红色嫁衣,采用上等的苏州丝绸。其中领口,袖口,衣摆都刺绣上了精美的花纹,有凤凰,有牡丹,当然,也有一个隐蔽的白狐形象。同时跟着来的饰品还有一顶金灿灿的凤冠,与白狸雪白的皮肤交相辉映,十分华丽。

  婚礼的当天,薛常喜履行了自己的诺言。十里长街全部都铺满了红色的地毯,鲜花瓣如同天女散花般散落,喜糖桂圆花生更是给了周边的观望的百姓一个足。乐队的唢呐吹的昂扬起劲,十里八乡都能听见,更别提那气势很足的打鼓,吹笛声了。这一天,真正做到了人尽皆知。

  不少少女们看着华丽的轿子中披着红盖头的新娘艳羡不已,殊不知悲剧晚上就要上演。

  白狸没有参加拜堂,因为薛常喜说自己父母早逝,况且白狸的父母也没有到来。但是她不知道背地里那些高官家的家眷早已议论纷纷。

  一个穿着贵气的夫人拨弄着手里的紫色玛瑙,漫不经心地跟旁边的小姐妹说:

  “要不是看在丞相女儿的面子上,我才不会参加这个秀才的婚礼。不过丞相女儿也真是心胸宽广,允许自己的丈夫先把小妾娶进门。”

  “我听说是小妾已经怀孕了,啧啧,看那女的多有心机,知道有个孩子套牢薛常喜。等到他娶了丞相女儿,那么这一家子可都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了,真是深谋远虑。”

  深夜里,周围的观众们陆陆续续离开。薛常喜端着酒,在门口送客。也不知道丞相女儿说了些什么,朝廷里这么多大官都陆陆续续来参加自己的婚礼,这样的盛况是自己从来都没有想过的,也算是给了白狸一个交代。

  “好的,刘祭酒慢走啊!”

  点头哈腰送走每一个客人的时候,薛常喜都会记住他们的脸,以后自己在官场上要打交道的人,就是他们,要先认个脸熟。

  等到送走所有人,夜已经深了。薛常喜刚转身想要回到他和白狸的房间,就被迎面赶来的一个丫鬟撞到了。

  “你没长眼睛吗!”

  他的表情凶狠,与之前在高官面前点头哈腰的样子截然不同。

  “对不起老爷,太太开始发烧了,她让我来告诉你,让你帮她找个郎中。”

  丫鬟怯生生地回答。

  什么,发烧?

  其实一开始薛常喜也没有想到有什么天衣无缝的方法能让白狸服下丹药,但是现在自己不正好遇上了一个绝妙的时机么。

  内心狂喜的薛常喜赶快跑进房间里,而躺在床上的白狸已经烧到迷糊。她本来就是瘦弱,今日的婚礼确实是累着她了。

  “常喜,是你吗?”

  即便是神智不清,听到薛常喜的脚步声,她还是喃喃自语。

  “我在。”

  薛常喜轻轻坐到她身边,从口袋里掏出来了那颗丹药。

  “乖,这就给你吃药。”

  他拿着丹药,端着一杯茶水,放到白狸的嘴边。

  白狸顺从的将丹药服下肚。

  不一会儿,她的肚子开始剧烈疼痛起来,接着,又是熟悉的烟雾从她的身上弥漫起来,骨头嘎吱嘎吱响起来,不一会儿,一只温顺的白狐就趴在了华丽的红嫁衣上。

  白狐闭着眼,虽然没有人类的五官,但是还能够看出来此时它是非常难受的。在它下体的位置,已经轻微渗出血渍。

  而此时的薛常喜眼睛里只有那根洁白蓬松的大尾巴,他手里有一把崭新的刀,是他特地去找城里最好的铁匠磨的。

  “乖乖,不要怕,疼一会就好了,你就能和我一起享受荣华富贵,名利双收的生活了。”

  冰冷的刀刃在白狸的尾巴尖上摩擦,她忍不住打起了哆嗦。

  就在电闪雷鸣之间,薛常喜一个手起刀落,尾巴瞬间就掉了下去,落在了床上。

  鲜血井喷般涌出,洒满了火红的床单,染尽了上面的桂圆,红枣,花生。

  此刻断尾的疼痛和肚子的疼痛双重结合在一起,疼的白狸直蹬腿,她头上的白毛像是从水里游了一圈般打湿,紧闭的双眼中是无尽的痛苦。

  薛常喜的双手鲜红,他拿着刀子,看向床上“嗷呜”叫的白狸。

  “放心,我来给你上药。”

  说着他用血淋淋的手拿起床边的一瓶药粉,那是人类用来止血的粉末。

  薛常喜将止血粉在断尾的那一截上涂了厚厚一层,一会儿,血开始渐渐停止住。

  “放心,带回就不流血了啊。”

  他哄小孩的语气安慰着白狸,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事情变得不对劲起来。尾巴上的血止住了,但是白狸的身下还是止不住的流血,床单此时已经包上了一滩血浆。

  这……该怎么办?

  这下子薛常喜也开始慌了,但是现在的情形也不方便找医生。看什么呢,总不能说是兽医吧,拿自己切下来的尾巴又算什么。找郎中大夫呢现在白狸又不是人类的样子,不好向大夫解释。

  于是,薛常喜之好将止血粉扑在干净的衣物上,盲人摸象般将自己认为的各个流血的部位包裹起来。

  就这样忙碌到天亮,薛常喜从短暂的睡眠中醒来。床边白狸还是狐狸的模样,薛常喜用手探了探她的鼻息,确认还活着之后,就大步离开房间而他没有看见,已经变成深褐色的床单上,散落着一些零碎的肉体组织。

  等到薛常喜和丞相之女说完自己所做的一切之后,丞相女儿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那你什么时候娶我呢,明媒正娶为正室的那种?”

  “你说什么呢?”

  薛常喜权当她在开玩笑。

  “不信你回家看一看啊。”

  晚上薛常喜急匆匆赶回家,那座在京城郊外的,豪华气派的宅院。但是出乎他意料的是,原本的宅子竟然消失不见,宅子所在的位置,只剩下一座座荒墓。枯死的老树上站着几只乌鸦,见到薛常喜就“嘎嘎”唱衰。

  薛常喜心中是又急又气,他转头吩咐马夫调转方向,却看见原来载着自己回来的白狸家的马夫不见了,地上只剩下一堆黄土。

  之后的之后,薛常喜没有了钱财的衬托,终日浑浑噩噩。丞相之女见他如此不成气候,也断掉了嫁给他的念头。薛常喜在官场里越混越差,最后被丞相用来挡罪,流放东北边疆的宁古塔。

  在流放的路上,他总是遭遇不顺,甚至多次被官兵侮辱,最后在饥寒交迫之下跳水身亡。

  而这一边的白狸,并没有死。

  当初父母派来的那个黄毛狐狸,正是在第二天的早上,发现了奄奄一息的白狸。她匆忙将消息告诉了苏州的老爷,于是当天白狸就被送回了家。

  苏州的白氏家族是当地大名鼎鼎的茶商,但是没有人知道他们的本体是狐狸化成。而白狸,则是他们最心爱的小女儿。纵然白老爷夫人对小女儿的溺爱无可奈何,但是当初还是同意了她和薛常喜的婚事。

  但是薛常喜做的事情让二老寒心,断尾,打胎,任何一件事发生在白狸身上都是他们无法忍耐的。于是他们将奄奄一息的白狸关了禁闭,等到身上的伤养好,听说了薛常喜对自己所做的一切,白狸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呆呆地抚摸着自己瘪瘪的肚子,望着自己的断尾失神。

  从此,世界上少了一个纯真可爱的白狸,多了一个神智不清的狐妖。她后来还是回到了京城里,找到了一座深山隐居。她总是会用法术,幻化成当初成亲时的模样,因为那是她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就这样,一年又一年。山中的青笋开始毛尖,惊蛰的雨惊醒了万物,她在春天的泉水边梳洗自己的头发。闷热的天空中蜻蜓低飞,仲夏夜的花草弥漫出独特的芬芳,她在夏日的烈阳下舞蹈。赤色的枫叶尽染了层林,清甜的野生果蔬挂满了山间枝头,她一踏步,踩碎了一颗野枣。鹅毛大雪纷飞,世界被笼罩在纯粹的冰雪之中,她站在山巅眺望京城方向,那是回不去的,刺痛的回忆所在的地方。

  画本写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但是整本本子还是留有几张空白的地方。

  陈鹤耳此时也看到了结尾,她悄悄抹了抹眼角的泪痕:

  “我看这最后几页的字迹是干净的,这画本莫不是这木屋的主人写的?”

  “如果是这木屋的主人写的,难道我们刚刚看到的那个迎亲画面是他自导自演喽。那么他该无聊到什么程度啊。”

  宋智江嬉笑着回答。

  这时,两人突然发现不见了冯骁的身影。

  “冯骁呢?”

  陈鹤耳问宋智江,但是许久没有得到答应。

  她转头看,却发现宋智江已经倒在了地上,地板上正漂浮着浅浅的一层薄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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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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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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