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茶系美人靠外卖称霸京都>chapter2 糖人
  四月的春风夹杂着北国的寒气缓缓走来,不久的将来,温柔的春雨会拥抱整片江南大地。

  野草稀稀拉拉几根插在路边的黄土堆上,春日的边塞依然是那么寂寥。

  “唰——”

  白羽划破死寂的荒野,铁箭头无情刺入匈奴首领的头骨,瞬间脑浆迸裂!

  胡人中顿时骚动一片,铁甲羌戈撞击声不绝于耳。汉子们团团围成圈状,严阵以待。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匈奴人的心也绷在弦上。他们都知道敌方的主帅,是怎么也不能轻视的。

  正午烈阳高悬,大地蒸腾出滚滚热气。匈奴战士中已经有人支撑不住了。

  “杀!”

  野幕后面传来一声嘹亮的嘶吼,接着,大汤帝国的将士们蜂拥而上。

  为首的将军,手驭白金汗血宝马,身披荧荧铁甲,少年意气,星眉剑目。

  见他张开臂膀,拉开千斤金朴姑,鹫翎乘势飞出,箭箭毫不留情直击敌方要害。一路横扫过来,敌人已是四散奔逃,年轻将军的铠甲上敌人的血如同梅花般朵朵绽开。

  “驭星,塔可木已经被生擒了。”

  副将宋智江兴奋向大将军汇报战果。

  塔克木,匈奴王的同系表叔,其领导的东匈奴军在大汤边疆肆意抢掠,无恶不作,早已成了朝廷的心头之患。

  将军听后微微一笑,旋即飞身下马,脱掉身上的重甲。沉重的铁甲褪去,青年英俊的面庞彻底显现。深邃的眼眶中一双野狼般的绿眼睛灼灼逼人,彪腹狼腰般的身材扎在褐色武服里,劲瘦有力。

  冯骁,字御星,兵部侍郎冯羽的幺子。母亲是匈奴供奉上来的胡人舞姬,在冯骁出生后不久便抱病而终。

  胡汉结合的长相使冯骁自小便备受排挤,但他出色的军事技能却随着时间逐渐显现出来。

  在讨伐匈奴王的战役中,初出茅庐的冯骁一举斩下敌方数十人,重伤其精锐部队,一战成名。

  自此,他便凭着血海里的厮杀平步青云,一路从监军升到督卫大将军。

  “烹羊宰牛,筵庆凯旋。”

  冯骁短短的八个字如同魔咒般瞬间燃起了将士们的热情,千营同呼,奔走相告。

  是夜,营帐里气氛正上头,美酒,烧烤,舞蹈,一片歌舞升平景象。

  众将领们把酒言欢,觥筹交错间各色酒精交织出朦胧的气息。主座上,冯骁手握玉盏,像众人示意。而玉盏里装的并不是什么琼浆玉液,而是一杯普通的羊奶。

  “将军莫不是玩不起,喝奶作甚?”

  宋智江身旁几位新来的士卒交头接耳道。

  宋智江心里暗笑,等日后他们知道自己的将军不止酒精过敏,还口味清淡,忌辛辣,会更震惊吧。

  *

  春雨润如酥,绵绵小雨过后万物开始勃发。春的气息敲响了崔府里无人问津的小院。

  那日在崔银桂的拳脚下,陈鹤耳死死护住脸,才得以不破相。但额上留下的淡淡的疤,在湿润的季节总会隐约作痛。

  陈鹤耳放下额前的头发,挡住疤痕。无论是为了谁,这笔账,她迟早要算清。

  打量四周确定母亲还在小憩,陈鹤耳偷偷绕道低矮的南墙,一个翻身便跨过了围墙。

  想要帮原主报仇雪恨,现在这具病弱的身子和家徒四壁的房间可没有一点信服力。这几天她不光在家中修养,还会溜到街上,看看自己能在这个时代做些什么。

  这个架空的时代名为大汤,实质和宋朝略微相似。在工商业极为发达的京城地区,勾栏,花坊遍地生长。

  在街上,总有匆匆忙忙的马夫,小厮,赶着为主子买糕点哄花坊里的姑娘。

  “麻烦姑娘让让。”

  一位提着食盒的脚夫挤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匆匆跑过陈鹤耳的身边。

  中央大街上川流不息,几家脚夫拎着食盒来往穿梭。顿时,陈鹤耳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商机。

  这个时代的脚夫不就像现代的外卖员么,只是零零散散难以管理。若是稍加集中,组成现代意义上的外卖公司,岂不妙哉。

  可是光是走着,缺乏效率,自己又该如何寻找交通工具呢?

  正当陈鹤耳徘徊街头,苦思冥想时,街边突然传来一声惊呼:

  “抓贼啊!”

  原先那个跑腿的脚夫被推倒在地,手上的食盒不翼而飞。

  另一旁,盗贼拖着食盒就往前冲,瞬间甩开人群百步远。人声鼎沸的大街上愣是没有一个人帮忙,脚夫追了几步又是一个大趔趄,狠狠摔在地上。

  这时,一人架着高头大马飞奔而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奔向那盗贼,三步并作两步凌空而下,猛地蹬向那人的胸膛。

  小贼胸口受到重击,一连飞出去半米远,倒在地上止不住地吐血沫。

  “正当活不干,净做些见不得人的活。”

  宋智江熟练地卸下麻绳,将那人捆得严严实实。

  “冯家军回来了,你看他的披甲!”

  围观的百姓窃窃私语道,有甚者甚至对着宋智江的铁甲指指点点。

  “据说骁将军近日回京,皇上要给他大摆宴席,庆功生擒塔克木。”

  “我听别人说皇上还要把心爱的三公主嫁给骁将军呢。”

  宋智江敏感地捕捉到这条言论,转头微笑道:

  “你很闲?”

  那人瞬间不敢吱声。

  拥挤的人海中又让出一条路,路的尽头另一人驾着汗血宝马,静静等候。

  “待会交给官府,懂吗?”

  宋智江睥睨那小贼,拉紧缰绳,转头信步走向那人。

  两人并行离开,逆光下那人看不清身影,只见得那浅色的长发系在脑后,几缕发丝飘逸空中。金色的光芒勾勒出他倒三角的结实身材。

  胡人吗?

  现场围观了一场好戏的陈鹤耳在心里默默嘀咕。同时,她对那位身手不凡的小哥的同伴又增加了几分好奇。

  忙碌了一下午,愣是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代步工具。毕竟没有哪户人家愿意把自家牛马借给一个来路不明的姑娘。

  陈鹤耳刚打算绕回南墙,身后便传来一声脆朗的呼唤:

  “阿椒。”

  回头便见一俊逸少年朝着自己微笑。粉面白冠,书生意气,不用想,这便是那个大渣男魏修玉。

  如果说她在不认识魏修玉之前对他有好感,那么回忆中认识到他趋炎附势的恶心模样,便很难对有什么好感了。

  陈鹤耳无视对方,扭头就走。还没走几步,就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魏修玉是豆腐坊主家的儿子,豆腐坊里的豆腐需要用石磨磨豆子,磨粉需要驴来拉磨盘。而陈鹤耳当下最需要的就是一头交通工具。

  再次转头,陈鹤耳早已是一副笑脸相迎的样子。反倒是魏修玉有些不好意思:

  “阿椒,你听我解释,我跟银桂只是表面关系,她说等我在京城稳住脚后愿意让位给你做正房。”

  这样虚情假意的话令人作呕,陈鹤耳强忍住恶心,挤出笑容,好声好气劝道:

  “修玉哥哥,我相信你。但银桂姐姐是你明媒正娶的妻子,退位怕是不妥。我可以当妾的,只要为了哥哥你,我什么都能忍。”

  魏修玉眼中闪过一刹那的惊喜,但很快又隐藏了下去。这一切都被陈鹤耳看在眼里。

  “但是……”

  陈鹤耳故作扭捏,惺惺作态挤出几滴眼泪,看起来娇柔可怜。

  “阿椒,你是有什么心事吗?”

  往日见惯了懦弱寡言的崔阿椒,这一下戳中了魏修玉的大男子情怀。

  上钩了。

  陈鹤耳含情脉脉望着一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模样的魏修玉,樱唇轻吐:

  “我有一物所求,不知你愿不愿意赠与我。”

  魏修玉毫不犹豫道:

  “只要是你想要的,就算是天上的婵娟我也会摘给你。”

  “那好,不知哥哥能否把自家磨坊的驴赠与我呢?”

  “……”

  良久,魏修玉才扭曲着脸反问:

  “你要驴干嘛?”

  “娘亲身体不适,我想要买些阿胶给她补补身子,可奈何囊中羞涩……”

  陈鹤耳偷偷打量对方的脸色,尽量把自己的姿态拉低。

  话已至此,魏修玉见崔阿椒红了眼眶,腼腆垂下脸,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

  “行吧,家中老驴年事已高。但同乡新送了一头小骡来,你要不介意明日就去店里牵来吧。”

  好歹也是头代步,陈鹤耳强忍住内心的狂喜,柔柔弱弱向魏修玉行了个礼。

  接着两人寒暄几句,陈鹤耳就找了个借口溜走了,顺带“依依不舍”向魏修玉摆手告别。

  *

  谷雨前后城中举办庙会,老戏台上的戏班子咿咿呀呀唱个不停。草市夜市人声鼎沸,一时间似乎所有人都挤到了灯红酒绿的京城。

  半人高的小骡子背驮一面织袋,袋子里满满都是糖人李家的糖画,瞎子张家的冰糖葫芦……陈鹤耳随着人流慢慢向前移动,还得紧紧看住小骡防止它跑掉。

  即便是有了交通工具,陈鹤耳的外卖生涯也没有一下子飞黄腾达。偌大的京城里,权利与关系网是必不可少的工具。

  幸而有附近几位手艺人愿意信任初出茅庐的她,将自己的商品交送给陈鹤耳外卖。

  虽然一天下来就赚得几枚铜钱,但她渐渐摸清了京城的大街小巷,原本生涩陌生的阡陌小巷走起来也如鱼得水了。

  最后一笔订单来自清宵楼,昨夜差人连夜提灯来找上糖人李,让他备好百余支糖人。

  清宵楼素以宴席闻名,京中豪富多以能在里面设宴而自豪。而清宵楼的主人,则是一名神秘男子。但毕竟能在京城立得住脚跟,岂是等闲之辈。

  陈鹤耳捏住手中薄薄的宣纸,上面劲瘦的笔墨写着一行:

  糖人百余送至清宵阁

  落款是单字“颜”。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一时间真正见到清宵楼,她才感受到什么叫做真正的“朱门”。

  雕梁画栋的梁柱雕龙画风,高悬空中的灯笼迎风飘扬。檐牙高琢,勾心头角,木顶褚黑透亮,给其抹上一丝肃穆。蜀南文学

  陈鹤耳刚在门口张望,人流中不知是谁推了她一手,连人带骡生生栽进了楼里。

  她好不容易站稳,却见清宵楼里人山人海,几名仆人模样的人只是面无表情地扫了她一眼,并未多言。

  有胆量进入清宵楼的人,非富即贵。富贵人家总有些特殊的小爱好,就算是带骡子进来,也不稀奇。

  倒是陈鹤耳有些手足无措,只能尴尬笑笑,转头找个角落先把骡子拴起来,再去寻找那位差人。

  二楼的某个角落,她的一切被人尽收眼底。那人颇感好奇地摩挲下巴,盯着陈鹤耳的一举一动。

  清宵楼内部四通八达,转得陈鹤耳头晕。再次打开一扇圆门,一个新的世界站现在了她的面前。

  目光所到之处装饰着一个个典雅的隔间,隔间里坐了三两个客人。而房间中心偌大的展台,便是最大的看点。

  这里是一个“唱衣”,也就是现在的拍卖会。

  陈鹤耳非常具有自知之明地退后,想要原路返回。谁知刚迈出半只脚,余光就瞥见展台处一道紫色的身影。

  如果唐人李没有说错,那么差人穿着一身紫衫,右手缺无名指。

  陈鹤耳细细扫视那人,确定自己没有认错,便溜到一旁,等着有空找他送出糖兔。

  谁知那人一忙就没有停下来,直到拍卖会开始,那人却一下子没了身影。

  拍卖会冗长枯燥,就在陈鹤耳等得快要睡着时,一道略显不满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喂,我的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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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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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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