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拒绝!若是有必要,你替我接受采访,以后也是这样!”
林祖辉就算想出名,那也不想露面,以免被人盯上。
那些记者也许可以打探到《男人帮》杂志的老板叫什么,是个多大年龄的人,但只要不刊登自己的照片,都不是问题。
梁冠辉点点头,说道:“那好吧,以后我来负责这些事务,如果有什么重要活动再请示你!”
他知道,他之所以是主编,最多的原因是因为经验和经历;《男人帮》的编辑们都很有才华,重要的是他们都符合老板的性格要求。
这样一来,他作为主编基本上从具体内容中脱离出来,负责整个内容的规划和设计;并且,帮助老板处理出版社的一切事物。
相当于,他既是《男人帮》的主编,又是《男人帮》的社长,身兼两职。
“恩,能者多劳!这杂志社是我的,也是你们的!”
虽然职员们只有两成激励股权,但若是《男人帮》办好了,公司年盈利千万不是梦,那也有200万的分红。
而且《男人帮》杂志最多也就四十多人,像梁冠辉至少也能分个10万以上了,其余几名部门负责人稍微少一个等级。
看起来主编的薪资还是少,一年也就三十万,但要知道,《男人帮》的成功,若说最大的功劳肯定是林祖辉;至于其余人,其实功劳差不多。
梁冠辉以前并不是什么主编、副主编级别的人才,仅是一个资深的编辑而已。在《男人帮》这个群体里,也不是不可取代的人。
秘书蔡宁走进办公室,说道:“董事长,高小姐来了!”
林祖辉点点头,说道:“那就让她到我办公室里来谈,我和梁主编一起面试!”
“好的!”
林祖辉起身,来到了会客区的沙发上。
不一会,一位混血美人就在蔡宁的带领下走进来,正是洪胖子未来的老婆——高丽红。
一番介绍后,三人坐在了会客区沙发上。
林祖辉打量了一下高丽红,身材高挑,是那种充满英气的模样;此时的她还没有拜洪胖子为师,浑身也没有肌肉。由于是混血儿,眼睛是偏蓝色的,五官分明。
高丽红坐下来后,便主动开口说道:“我的粤语不太好,能不能说国语?”
看得出来,她性格很大方,毕竟有外国人的基因;而且,别人今年还去美国参加了世界小姐的选拔,见过大世面,好像穿的是慈禧太后式的清宫服饰出现,最终获得了“最佳民族服装奖”的季军。
林祖辉用一口纯正的国语说道:“当然没问题,因为我的国语也比粤语好!”
这让梁冠辉有些意外了,老板明明祖籍是粤省的,平常从未见他说过国语,但偏偏国语说的真的很好。
林祖辉的国语好当然是前世带来的,他英语也在学习中,很快就可以非常流利了,这得益于他的超强学习能力。
高丽红也有些意外,道了一声谢谢。
接着双方便开始正式商谈拍摄杂志封面的事情,本来这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毕竟《男人帮》看中了港姐的名气,高丽红今天也刚看过《男人帮》杂志,认为绝对是一分好杂志。
但当高丽红听见没有薪酬的时候,立马说道:“林先生、梁主编,不瞒你们两位,我因为粤语不好,因而无线没有和我签艺人约。所以名气对我来说,没有太大的作用,我只希望能有一些薪酬,毕竟我也是在工作。”
林祖辉当然不会破例,想要自己的钱,没门!
“为我们拍摄封面的明星都是没有薪酬的,高小姐觉得名气没有用,那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公司有很多广告商,若是你有了名气,接一些模特约、广告约都是很有可能的。”
“这.....”
高丽红一时间犹豫起来,她已经从商科学校毕业,确实需要自给自足,需要薪水;但当选港姐后,她只履行了港姐的义务,并没有获得艺人约。
“而且,高小姐若是对演艺圈有想法,我们的杂志可以让你保持知名度;先试着尝试模特、广告等业务,待你的粤语学好了,片约自然就来了。”
“咦,林先生,你怎么知道我在学粤语?”
“因为一见面你说了粤语,而且我感觉还行,多加练习就熟练了。”
高丽红很快便答应了免费拍摄封面,并接受专访的合作,并约好明天(星期一)上午就拍摄。
结束商谈后,高丽红和梁冠辉都离开他的办公室,留下林祖辉在沙发上沉思。
借助《男人帮》这个杂志,自己好像可以认识不少想认识的明星,看来自己办杂志还真选择对了;这可比那些有钱人托人介绍,方便多了。
而且,《男人帮》杂志一旦大火之后,就是那些女明星梦寐以求的资源,到时候自己尝点甜头自然也无可是非。
这样一来,林祖辉立马又想到了青春校园杂志《YES》,是前世倪震办的。
说实话,他没有看过实体刊物,仅从网络上知道这本杂志大概是什么内容:以青少年和中学生为对象,探讨恋爱烦恼、提供日常消闲、时尚潮流情报等主要内容。
虽然仅仅知道这点消息,但是同类型杂志他曾经看过,所以说还是不会缺创意。‘校花校草选举’、‘明星形象卡片’、‘城市惊喜’等等,都是现成的好主意。
等万辉出版社的青春校园杂志火了之后,自己就相当于有两张传媒牌,在出版界自然也算得上是一位大咖人物了。
届时,想泡那个明星还不是占尽先机,也不至于贸然去搭讪别人。
至于赚的那点钱,林祖辉确实看不上,一年撑死几千万港币;自己随便炒炒股、炒炒房,都有这个数字。
还有一种操作办法,那就是将出版社‘借壳上市’,然后供股集资,去收购《天天日报》、天天彩印,去收购星岛报业的新闻大厦.....去收购亚洲电视台等等,打造一个传媒帝国。蜀南文学
反正又不用自己出钱,都是股民的钱;虽然自己作为大股东也需要集资供股,但他可以高卖低买公司的股份,以此来做到‘空手套白狼’;他可以让公司购买大量的固定资产,反正最后都会趁低私有化。
以股民的钱,肥了自己的口袋。
香江富人都是这样搞的,李超人私有化和记黄埔,吴光正私有化会德丰、九龙仓;大刘就更绝了,把华置的优质物业最后全部卖给了自己个人。
都是商业上的合法操作,心里也毫无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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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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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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