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杜云何雨柱>第四十三章 鹿皮衣
  笑呵呵回到家,张亮正在那里等着他。

  “你怎么来了?”

  “还说呢,我们几个已经等你半天了。”

  杜云一看,王大哥几人都在,他不禁纳闷,今天是个什么日子,你们全都过来。

  “医书已经编写出来了,你弄的什么样,完成了没有?若是完成了,咱们好让人看看,然后出版。对了,你今天一天没在家干什么呢?那出去制造人,你也知道年龄不小了,总得有人暖被窝”

  几人那个气,他们早晨过来想着跟他商量一下,看看什么时候出版。

  见他不在,也没当回事,还以为过半天就能回来,一直在他家里等着。

  结果辛辛苦苦等了一天,好不容易见到杜云,却发现这小子竟然去谈恋爱。

  你干的人事。

  既然他们负责的部分已经编写完成,杜云就跟他们商量了下,安排人去请丁教授,让他看看。

  只有经过权威认证,他们编写的这本书,才能真正算完成。

  张亮自告奋勇去请丁教授,稍等一会,丁教授就坐着自行车过来。

  丁教授接过手中的书籍,查看了下,说道“不错,我会帮忙请人修改其中错误,然后跟孙义说明,尽快排版发行。”

  “多谢丁教授帮忙。”

  “只是到底出版以后反响如何,我也无法保证,怕是评价会出现两极分化,你们要做好被人批评的准备。”

  “丁教授放心,我们知道。”

  杜云当然知道其中情况,因为这本手册,别看是医书,但并没有记载什么高明的医术,大多都是一些土办法。

  比如一旦出现必须进行手术的情况,如何进行局部麻醉,如何进行手术作业,如何进行术后护理。

  从怎样清洗手术工具的步骤,到用绳子把12部手电筒捆起来当临时无影灯的细节……几乎所有可以实行的土办法,在这书里都有体现。

  很容易受到正统医生的排斥。

  不过别看其中内容很简单,有些根本就是土方法,但土不要紧,追求的是实用。

  是从基层实际出发,切实把握基层医疗条件,化高深复杂为精简明了,用最浅显的语言,最切实可行的办法来普及病症的诊断和治疗。

  争取只要你能识字,就能做个医生,对于占疾病发病总量99%的各种常见病,能迅速诊断和按书治疗。

  所以此书也被称为穿越者三大神书之一。

  剩下的两本是《民兵训练手册》、《军地两用人才之友》。

  其中《民兵训练手册》用手把手的方式告诉你,如何把一群毫无军事经验的人,在最短时间内训练成具有相当战斗力的军人。

  至于《军地两用人才之友》,这么说吧,三百六十行,不论你想要干什么活,都能在其中找到办法,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工匠。

  “你知道就好,我先回去了。”

  “别回去了,好不容易来一趟,总得吃点饭。”

  “这怎么好意思。”

  “没什么,你要是来我一个猎人家里还连饭都吃不上,那算什么。”

  “那怎么好意思。”

  说是如此,丁教授却忍不住搓搓手,准备大吃一顿。

  在来的时候,他已经告诉家里自己不会回去吃饭,凭他对杜云的了解,当然知道他一定会给他们弄顿好吃的。

  然后面对那一桌美食,还有众人的恭维,酒量不高的丁教授又喝高了。hΤTpS://WWω.sndswx.com/

  “兄弟,以后你就是我兄弟,有什么是尽管跟我说,我一定帮忙。”

  “兄弟接着喝,今天咱们不醉不归。”

  众人无奈,看来以后不能跟他一起喝酒,要不然这么一位德高望重的教授天天跟你喊兄弟,谁受得了。

  几人送他回家,杜云在家中休息。

  第二天他是被冻醒的,昨天晚上忘记封煤球炉子,早已没有一点火,屋里跟外面一样寒冷。

  出去一看,好大的一场雪,白茫茫一片,整个四九城已经陷入了冰雪当中,宛如一座雪之城。

  此时鹅毛大雪正往下落,落在脖子里,冻得他一个激灵。

  不行得进屋多穿点。

  等他再出来的时候,身上已经穿了一件皮衣,是那种真正的皮衣,傻狍子皮做的。

  就跟以前的羊皮衣一样虽然不像以后的皮衣去掉附着的毛,但却更暖和。

  为了好看,上面还有着点点装饰,非常不错。

  至于保暖程度,呆在北极圈附近的涅涅茨人就是穿的鹿皮衣那里天气温有多寒冷谁都知道,甚至能达到零下六七十度,但鹿皮衣依旧是他们的最佳选择。

  后来曾经有人穿着鹿皮衣、极地靴和羽绒服做对比。

  然后那号称可以在零下40摄氏度的户外,在不运动的情况下保暖20分钟的羽绒服完败。

  果然穿上这身这皮衣,整个身上暖烘烘的感觉,非常不错。

  推着自行车出门准备去上班,正巧三大爷阎埠贵也推车出来。

  见到他身上的那件皮衣,眼睛都冒出金光,也不骑车离开,过来笑呵呵问道“杜云,你从哪弄的这身皮衣。”

  “还好,我前些天打了几头傻狍子,特地做了一件,你看多暖和。”

  “是不错,就是没有手套,手还得放在外面冻着。”

  阎埠贵嫉妒,却也没办法,只能拿出手套戴上,从这方面找优越感。

  却看到杜云从包里拿出一副手套,兔皮的手套,脚上也是一双兔皮靴。

  里面都是毛茸茸的兔毛,看着就暖烘烘的。

  再看自己身上那件棉衣,已经穿了七八年,上面十几个补丁,为人们诉说着它的劳苦功高。

  由于长时间穿戴,里面的棉花早已压的结实,说是棉花,还不如说是板结的东西,早已不保暖。

  根本没法比。

  可谁让这是人家自己打猎弄的呢,他只能是羡慕。

  想着自己若是也能打猎,那这身保暖的皮衣,就是穿在自己身上。

  可他不会啊。

  “对了,你什么时候还能再打几个傻狍子肉不仅能吃,没用的皮毛也可以送给邻居。”

  杜云看了他一眼,你说的这邻居是你吧。

  “打了傻狍子,皮我也有用。”

  “你身上已经有了,还要狍子皮干什么?”

  “可以做条裤子,再说我还有姐姐姐夫小外甥,您呐,还是回去做你的美梦吧。”

  “你这话说的。”

  阎埠贵抖抖身上飘落的雪花,骑上自行车,气哼哼离开。

  对他来说,没能占到便宜,就是最大的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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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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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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