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部落大致可分为五个部族,羌、李、史、蝎、田。
前几日肖尘遇到的部落便是属于田氏部族的一个分支。
在很久以前,野人部落都是食人族,不过随着时代的演变,渐渐各大部族相继都摒弃了同类而食的风气,到得现在也就只有田氏这么一个食人族了。
不过,虽然田氏仍旧是食人族,但是内部也在发生矛盾,田氏高层也在决定,是否需要同其他部族一样摒弃食人族习俗。
不过,毕竟是其传承已久的习俗,所以短时间内也无法进行彻底改观,不过按照史小明所说,习俗的改变也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
肖尘坐在史小明背后,明白了这几天所经历的一切,。
“我就说嘛,那些人这么都那么蠢,敢情是吃同类吃出问题了啊。”
肖尘心情终是放松,别的他不了解,对于那些野人的智商他是再清楚不过了,实在是有些感人。
其实一开始,他还纳闷呢,按理说都是人,虽说封闭在此地很久,但是傻到那种层次的还真是意外,原来是吃同类吃出问题了。
野人虽说是野人,但是多多多少少也带有人类基因。
肖尘虽然是学考古的,但是他也大致知道,人是不能同类而食的,若是同类而食,影响智商是小,搞不好命都得没,这一切都与基因密不可分。
当然,虽说感叹归感叹,有一点肖尘却是不得不承认,那些野人的战斗力真不是吹的,哪怕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兵,相比较外面世界的常人都是强上数倍。
可以这样说,若是野人与外面的正常人战斗,估计那些正常人坚持不了多久,多半都只有跑的命。
想明白这些,肖尘便是开口向史小明问起了,其为什么会在野人部落享有比较高的地位。
因为在肖尘看来,即便史小明遇到的是不吃人的几个部族,但是因为没有出去过,所以当见到外来人员,不说杀他,至少也得驱赶吧。
听到肖尘的话语,史小明老脸顿时一红,一时间竟是有些语塞,支支吾吾不知道该怎么说。
“这个……这个,就……”
肖尘显然也听出史小明的话语大致意思,貌似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啊。
按照正常人来说,到了这里本该不继续追问下去才对,不过他肖尘是谁啊,除了他姐姐,他还就真没怕过谁,当即开始使坏起来。
只见得,肖尘缓缓伸出他那双罪恶之手,随后将之伸到史小明的胳肢窝下面,再然后便是开始使劲给史小明挠起了痒痒。
被肖尘这么一整,史小明当即便是哈哈大笑起来,胖乎乎的身子不断扭动,实在太难受了。
史小明不断叫肖尘停止,但是肖尘就是不停,直接威胁,若是不说,就接着挠下去。
迫于对肖尘的个性很了解,所以史小明也知道,若是今天不说,一会儿估计得被折磨死。
“好,我说。”
见到史小明认怂,肖尘收回了那双邪恶之手,侧耳恭听。
“这个嘛,其实就是因为我,当初救了史部族的孩子,然后就赐予我一定地位了啊。”
听到史小明这话,肖尘当即白了他一眼,不得不说,这说谎话的水准也太低了,于是当即再度伸出他那双罪恶之手,便欲接着折磨史小明。
见到肖尘的动作,最终史小明还是将实情说了出来。
原来,史姓部族主要是养殖业为生,特别注重牲畜的安危。
当初史小明正在丛林当中找吃的,而后看到一头病怏怏的野猪,当时也没有过多选择,当即准备杀猪吃肉,但是将之开膛破肚后,方才发现里面有好几个健康的猪仔。
他正抱起猪仔愣神之际,刚好史姓部族之人到了那里,看到了他,见到其手上的猪仔时,都认为是他救了小猪,所以要给他奖励,又因为史小明也姓史,所以最终赐予了他一定的地位和几十只穿山甲。蜀南文学
肖尘听到这里,整个人都傻了,为什么他没有这样的待遇?真让人难受,几十只穿山甲守卫,让得银身首领都极为忌惮的地位,如何不让人羡慕。
这死胖子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肖尘在心里骂道。
他自认为,自己踏入了进化行列,完全足够幸运,但是与这胖子比起来,实在有些看不上眼。
前面的史小明,稍稍吐了口气,其实他还没说完。
当初那头猪的主人是史姓部族的分支酋长的女儿的,当见到其手中的猪仔,一开始便是打算将其女儿嫁给史小明,不过其女儿长得实在感人,所以当即就拒绝了。
不过分支酋长还是为了感谢史小明,迫不得已,给了史小明一点地位。
史小明再次大吐一口气,得亏没有与肖尘说清楚具体事件,不然又得被之拿出来取笑许久。
时间过的很快,两人便是到达了史小明所在部落。
部落房屋整齐划一,相比较当初田氏部族,这里要更为精致一些,每一间房屋都是用上好的木材建成。
木墙之上精雕细琢,皆是刷的上好的桐油以防止过早腐烂,每一间的房屋也不大不小,算上去差不多两百来平米,同时还有私人的牲畜养殖圈,面积算上去也大概在两百平米左右。
加在一起竟是都有了四百平米了。
同时因为木材都是采用这片森林当中树木建造,所以相比较外面世界的木屋,无疑要更加结实,更加耐用。
木屋的旁边都是种植得有一棵大树,种类虽说不一,但是因为这里气候很好,所以即使本不该在同一个季节开花的树,都是在这段时间开满了曼妙的花朵。
站立其中像是置身于世外桃源,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颇有《桃花源记》之中的那般景象。
肖尘望着里面的场景,一时间有些不敢相信,这竟然会是一个部落?除了人们都是身穿兽皮衣物之外,其他一切,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去到了古代一样。
这里的人们有说有笑,闲庭信步行走与巷子道路之间,对肖尘印象中的部落形成了巨大的冲击。
两人刚刚进入部落,便是有很多人对着二人打招呼,这之中不乏一些美艳穿着兽皮的少女。
肖尘见此,简直是眼睛都直了,羡慕死了,真不知道这死胖子哪辈子修来的福分。
史小明答应着,也只有他知道,这些表面看起来漂亮的美少女有多么狠,一巴掌可以把人直接扇飞的存在。
难以想象,若是真有人和部落当中的女子结婚,不吵架还好,若是吵架那得受多大罪啊。
二人走下穿山甲背。
当然了,肖尘自然是不知道,还一个劲的和那些女子打招呼呢,颇有要在这里寻找另一半的架势。
女子门见到肖尘自然也是礼貌性的回答,一时间让得肖尘有些自以为是了。
史小明在一旁则不说话,他倒是真想要肖尘找个女娃子,然后看看平时嚣张的这小子,会被收拾成啥样。
除此之外,他想不明白,这个部落的普通姑娘都长得那里好看,但是唯独酋长的女儿却长成那熊样。
史小明拉着肖尘走到了自己所住的敌方。
肖尘参观了一下,财迷的性格暴露无疑,大致算了一下,按照史小明所住房屋的规格,放在外面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别墅,若是拿去拍卖,估计少说也得买个好几百万。
当然了,那是放在以前,现在金钱估计已经起不到什么用处了。
在肖尘看来,如今的交易,应该都是使用以物换物这种比较古老的交换方式,毕竟很保险。
看够史小明的房间后,便是坐下。
史小明先是和肖尘吹嘘了一番自己在部落当中的地位,以及拥有的威信,随之便是正式进入正题,聊到了部落大战。
按照史小明所说,部落大战每隔几年便是会开启一次,败者不仅仅需要交出自己一部分领地,还需要在下一次大战开启之前,每隔一段时间缴纳相应数额的贡品。
同时,还会奖励胜者一方每人一件提升实力的好东西。
肖尘对其他不感兴趣,单独对于提升实力的东西感兴趣。
因为他知道,在森林当中,危机四伏,需要尽快提升自己的力量,不然想要离开森林都是个问题。
所以,暂时说来,他也只能留在部落当中才会比较安全,与史小明也相互有个照应。
“部落大战大概一两个星期后便是会开启,虽说我们实力一般,但是浑水摸鱼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史小明望着肖尘道,部落大战时,必然会有一些实力弱的,那个时候他们专挑那些人下手,顺便抢点东西。
肖尘心里表示很同意,不过嘴上却是没有这么说,画风一转,道:“那个先不急,哦对了,你不是说,要帮我收拾那只欺负我的雄鹰嘛,明天我们就去怎么样。”
史小胖脸一黑,他什么时候说过啊?虽然自己说过,大概知道那只雄鹰的去处,然而从来就没承诺过。
这小子完全就是在无中生有,估计又是想要坑自己。
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时时刻刻都在想着怎么坑他。
不过,某一刻,史小明转念一想,这段时间貌似也没啥事情做,就先和他去一趟,打不过就跑,反正自己的穿山甲能钻地,也不怕那只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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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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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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