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天宇开霁>第 14 章 任听汉水悠悠
  早市已开,路口的车道挤得水泄不通,摊贩们的吆喝声渐多渐杂,华瑶指向了离她最近的一处茶馆,罗绮朝她点头,她们二人就走进了茶馆的包厢。

  厢房正敞着一扇红漆木窗,窗外是星罗街的风光景色。华瑶站在窗边,平心静气道:“你有事吗?”

  罗绮似乎没料到华瑶对她如此冷淡:“殿下,您看没看过我留给您的信?”

  “小姐,”燕雨抱剑而立,突然插话道,“你什么时候给公主留了信?你要是真留了信,我们哪儿用得着累死累活地找你。为了救你,咱们一共派出去四批人,每一批都无功而返,我还以为你死在哪儿了。”

  齐风出声制止燕雨:“兄长,你别说话。”

  燕雨好气又好笑:“怎么了,她都敢偷溜了,放在宫里要被板子打死,我这会儿讲两句实话,碍着谁了。”言罢,他转头对罗绮说:“我真搞不懂你。你跑就跑吧,何必回来找公主,午夜梦回,旧情难忘?还是你银子不够花,缺钱来找补?”

  罗绮朱唇微张,唇色泛白,那一双杏眼盈满热泪,再一眨眼,泪水止不住地簌簌落下。

  她哭得无声无息,梨花带雨,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听了刻薄的恶语。

  燕雨极少与姑娘打交道。他在宫里当差这么多年,也就华瑶和他讲过的话最多,但华瑶从未在他面前哭过。他被罗绮吓了一跳,不知如何是好,转而说:“你、你缺钱,我可以借你。”

  齐风忍无可忍:“兄长,闭嘴吧。”

  燕雨咬紧牙关,没有反驳。

  狭小的厢房里,仅放置了一张圆桌、四把竹椅,地板铺着青石,凹凸不平,倒也干净。罗绮撩起裙摆,“扑通”一声重重跪在地上,又脱去了发钗,泪如雨下:“奴婢从未想过要离开您。这么多年来,您待我如手足一般恩惠,半点苦头都没叫我吃过。宫里头没有哪个主子比得上您,便是让我为了您去死,我也是愿意的!”

  燕雨目瞪口呆:“你在扯什么鬼话?”

  华瑶看了燕雨一眼,燕雨好似灵光开窍,读懂了华瑶的深意,这便继续说:“没人叫你去死吧。那天晚上,想跑的人,明明是我。后来我没跑,你呢?连个影儿都没了,叫我们好一顿苦找。”

  罗绮竖起两指,对天发誓道:“那一夜,事出突然,我留了一封书信给庄栋,委托他将书信交付公主。”

  罗绮口中所说的“庄栋”,是华瑶的另一个近身侍卫。不巧的是,盗匪突袭驿馆的那一夜,庄栋被歹徒打中了后脑勺,昏厥了好几天,眼下还在汤丰县养病,起码要过一两个月才能复原。

  燕雨就说:“庄栋半死不活了。”

  “殿下!”罗绮的话语在紧闭的厢房里掷地有声,“我有半句虚言,定遭天打雷劈!我晓得公主去追击盗匪了。那天早晨,我跟随一支商队出城,来了巩城,听闻公主也在巩城,还住进了巩城的公馆,我去公馆找过您,守卫不认我的令牌,我不敢吵闹生事,怕给您惹了麻烦……我每日都在星罗街上游荡……”

  她说自己“每日都在星罗街上游荡”,这句话,倒像是真的,因为燕雨也曾在星罗街上偶遇过罗绮——但是,在他看来,那时的罗绮畅快得很,舒坦得很,怎的如今又摆出一副哀思如潮的苦相?

  燕雨半蹲下来,细细审视罗绮的面容:“小姐,我也不是怀疑你。有天晚上,我偷溜出来逛街,路过一家脂粉铺子,恰好,就那么巧,我望见你了,那天你还在笑呢,这会儿哭得跟个什么似的。”

  罗绮猛地抹去自己的眼泪,怒火透过眼眶往外冒。她盯着燕雨,辩驳道:“我没来过巩城,见了新鲜的物事,是会笑的,这也不碍您的事吧?!”

  她就像华瑶一样伶牙俐齿:“殿下是我的主子,一辈子都是我的主子,我心里牢牢地记着,可不敢像您一样当面一套、背面一套!从京城到汤丰县的路上,你私下里和齐风说过几次,你想逃跑,我全听到了!你怕累,怕死,怕担责,吃了十年的皇粮,受了十年的皇恩,还是个没种的懦夫!”

  燕雨被她骂得愣住了,她还在说:“殿下心慈仁厚,你可着劲儿地作闹,料定了殿下不会重罚你!也就我们四公主对待下人像个人……倘若你的主子是三公主,你这一身皮肉早被人扒了,做成灯笼高高挂在墙上!懦夫!”

  燕雨气得胆裂魂飞,只觉一股猛火直冲天灵盖!他本以为罗绮是他的同道中人,怎料罗绮比他弟弟还要愚忠!

  他想弄清楚罗绮身上发生了什么。可她非但没有说明白,还把他好一顿臭骂,他不能还嘴,更不能还手,索性岔开双腿,懒懒地坐在了地上,不像是在皇城当过差的侍卫,倒像是跑江湖卖艺的武夫。

  “燕雨确实有错,”华瑶忽然开口道,“你呢,罗绮?”

  包厢里的窗户已经被关上了。齐风单手握剑,站在门边。他耳力极佳,能听清三丈之内的一切人声,因此常被华瑶派去守门。他也想知道罗绮为何要走,目光也落在了罗绮身上。

  罗绮的手掌撑着青石地砖,指甲紧扣地面,结结巴巴道:“奴婢……十年前,曾经离宫两年。”

  罗绮比华瑶大了九岁。十年前,她才十六,华瑶也才七岁。那时候,华瑶住在淑妃的钟萃宫里,而罗绮是淑妃的侍女之一。

  罗绮的语调娓娓动听:“奴婢的祖籍在虞州。十年前,昭宁十四年,奴婢的父亲去世,母亲重病卧床,淑妃特许奴婢归乡探亲。奴婢入了宫,本应是皇宫的人,心中只装着主子,但奴婢自幼家贫,家里除了父母,还有两个年幼的妹妹。宗族的长辈们一向不待见我的母亲和妹妹,欺负她们孤儿寡母,贪夺我从宫中寄回家的银子。倘若我不回去,母亲和妹妹们处境险困,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

  华瑶点了点头:“你回乡两年,然后呢?”

  罗绮脸上泪痕未干:“回乡两年,我置办了些家产,教会了妹妹打理庶务,调养了母亲的身子。淑妃娘娘开恩,准许奴婢回宫继续侍奉,奴婢愿为娘娘和殿下做牛做马,报答娘娘和殿下的大恩大德。”

  华瑶叹了口气:“淑妃死了好几年了,你知道的。”

  罗绮默不作声,仍然泪眼婆娑。

  清晨的日光穿透纸糊的窗扉,朦朦胧胧地落在华瑶的身上,洗净了一切阴影,只显得她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女。她说:“罗绮,你讲了这么多话,还是没讲到,你为什么要跟着商队,离开汤丰县?你要是不愿意坦白,我也不会逼你,你走吧。从今往后,别再说你是我的人。”

  罗绮抬头看她:“昭宁十四年,我的小妹只有八岁,险些被拐子拐走卖了。汤丰县遭遇盗匪的那一晚,我听见匪徒的暗号,那暗号……就像十年前我在虞州听见的拐子说过的话。”蜀南文学

  “真的吗?”华瑶半信半疑,“十年了,他们没有换个暗号?”

  燕雨噗嗤一笑:“太扯了,你八成就是想跑,今儿个兜里没钱了,编点瞎话,来讨公主怜惜。”

  “不是人人都像你一般,”罗绮冷不丁地冒出一句,“心头只装着银子。”

  燕雨道:“放……”他本想说“放屁”,然而华瑶在场,他不敢讲脏话,转而说:“放、放尊重点!”

  华瑶敲了敲桌子,众人立即收声。她什么也没说,起身离开了包厢,燕雨和齐风自然跟着她走,罗绮迟疑片刻,竟然也跟紧了她。

  他们这一行人走走停停地穿梭于市集。华瑶留意着附近的每一名武者。

  习武之人的内息与常人不同,只要静下心来、仔细分辨,就能察觉出武者功夫的高低深浅——判定武者的功力,也是一门特殊的技艺,需要常年累月的学习,并非人人都能掌握。好在华瑶精通此道,这大约是她与生俱来的天赋。

  华瑶年幼时,随便看一眼侍卫,就知道他们最近练武勤不勤快。燕雨、齐风也是她亲自挑选的奇才,属于当年那一批侍卫中的佼佼者。不过,他们二人与谢云潇相比,又总是逊色了一筹……华瑶忍不住心想道,如果谢云潇也能每天为她干活就好了。

  将近晌午时分,华瑶已在市集转了一圈。

  她看见一班走江湖的人在街头唱戏卖艺,耍拳舞剑,翻天滚地,皆有真功夫在身上。其中一人演的是《英烈传》里的一名参将。那参将被羯人活捉了,不幸受辱,三尺长的狼牙棒重重锤在他的胯间,他一声不吭,忍辱负重。

  燕雨震惊地张大了嘴,华瑶也蹙眉观望起来。齐风破天荒地头一个开口道:“兄长,你还想跑吗?你跑了以后,也只能在街头卖艺,捶打胯部,供人观赏。”

  燕雨气得想拔剑,华瑶笑得想打滚。戏台上的曲子唱到了尾声,那个扮演参将的武夫一跃而上,跳到了空中翻跟斗,围观者纷纷为他喝彩。他落到地面,步法稳妥,双手捧了个毡帽,绕场一周,讨来几十个铜板。

  当他走到华瑶的面前,华瑶拿出了一枚银币,那人眼睛都直了,忙说:“小人谢过姑奶奶,谢过姑奶奶!姑奶奶您就是小人的再生父母!”

  华瑶把银币一抛,那人伸手去接,却没接到——银币落回了华瑶手中,那人的脸上仍然挂着笑意,没有半点恼怒或怨愤:“姑奶奶不给银币,给些铜板,也是使得的。”

  齐风在华瑶的背后,小声对燕雨说:“换作是你,被人这样耍,你会发脾气。”

  燕雨声音更小:“你今天吃错药了?老逮着我找茬。”

  在他们兄弟二人的正前方,华瑶轻轻地把银币交到了那个卖艺人的手里,道:“听你的口音,像是凉州西北城镇的人,怎么来了岱州卖艺呢?”

  卖艺人客客气气说:“姑奶奶见多识广,一眼看出小人的老家在哪儿。您肯定也晓得,凉州西北那块儿地方,早被羯人盯上了,咱们哪儿敢继续住,这不都逃到岱州来了。”

  晌午的集市之中,大部分人群聚集于酒楼饭馆的周围,戏台子的附近一圈稍显冷清。华瑶仍然压低嗓音,悄声问道:“为什么你被狼牙棒锤了,一点也不痛?”

  那人支支吾吾的,不愿回答。

  华瑶笑了笑,道:“凉州有种草药,叫做白铃铛……”

  那人连忙朝她躬身:“姑奶奶,您真真儿的见多识广,您什么都晓得,怎的还来盘问小人?”

  “因为你的谈吐很正常,”华瑶解释道,“可我听说,吃多了白铃铛,人就会上瘾,还会发疯。我好心提醒你一下,你何必如此一惊一乍?”

  那人就说:“白铃铛长在林子里,同一片儿地上,就有克它的草药,虽不能化解,压一压躁性,还是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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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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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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