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到吴清风的时候,就觉得奇怪。
心道王锋不会是要介绍吴清风吧?
没想到还真是!
“江枫,吴老师这个人心眼不坏,以前也都是误会!给哥个面子,不要计较!”
王锋笑道:“你刚好缺人,他刚好有实力!多好的配合!”
“锋哥,你误会了,我是没想到,吴老师竟然愿意加入。”江枫解释道。
毫无疑问,吴清风无论从唱功还是粉丝基础上来讲,都是一等一的。
之所以跌入二线,是民谣太小众,他又没有原创能力。
但是自己可不缺好歌。
现在正是用人之际,吴清风加入,如虎添翼。
“吴老师,枫叶欢迎你!”
江枫伸出双手,要和吴清风握手。
作为一个老板,要想员工拼命,至少面子活要做足,礼贤下士,就是第一点。
“老吴,别端着了!”
王锋推了推吴清风。
吴清风这才矜持地和江枫握了握手,道“江枫,我可以加入你的工作室,但是我有条件。”
“吴老师请说,只要我能满足,一定竭尽全力。”江枫点头道。
“你必须写一首高质量的民谣给我,我要参加八月人气榜!”
吴清风喝了口水,接着说道:“还有,一年之内必须要帮我重回一线,否则立刻解约。”
“没问题,这些都是小事!”
江枫毫不犹豫点头。んτΤΡS://Www.sndswx.com/
脑中的优秀民谣实在是太多了。
随便拿出来两首,让吴清风这种有大量粉丝基础的歌手重回一线,简直是轻而“吴老师的条件,我答应了,还有什么要求。”江枫说道。
“这样吧,我现在就给吴老师写一首歌。吴老师如果觉得行,就签在我这里,如果觉得不行,我们就此作罢。”
“江枫,既然话说到这里了,我也就不藏着掖着了。”
吴清风直截了当说道:“你要是今天能写出一首让我满意的歌,我绝对签,你要是写不出来,别说锋哥在这,就算神仙来了,我也不签。”
吴清风势必要先从江枫这里敲到一首好歌。
“没问题,我现在就写。”
拿出手机,江枫打开音乐大师app,键入歌词。
吴清风看了看江枫,又看了看王锋。
看吧,江枫果然不是真心帮自己。
就算再有才,也不可能几分钟写一首歌。
即便写出来,也是垃圾。
“好了。”
几分钟后,江枫点击保存。
“江枫,让我们听听,让某些人也见识一下。”王锋扶了扶眼镜,气冲冲道。
吴清风则是沉默不语。
“好的。这首歌是民谣,叫《同桌的你》。”
江枫点击播放。
开头是一段柔和的吉他声。
在悠扬的曲调中,略显沧桑的声音响起:“明天的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
“明天的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
“老师们都已想不起……”
曲调简单,但旋律优美,歌词像丝绸一样绵长而细腻,一下就把人拉回那个青涩年纪。
歌曲中那浓重的怀旧情绪,瞬间抓住吴清风的耳朵,触动了埋藏在心底的记忆。
吴清风来自龙国西南边陲的一个小山村。
小时后的他就天赋异禀,特别喜欢唱歌,可是那个时候,能考上大学就不错了,家里人怎会允许他学什么音乐。
但他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
大学期间,他想方设法学习音乐知识。
但是所有人都嘲笑他,说他是一个山里来的穷小子,还学人家玩音乐,简直就是笑话。
只有一个人,支持他。
就是他的女朋友。
那时,国内的民谣一片空白,吴清风尽管有才华,但想出头,根本就不可能。
毕业后,两人租了一间民房,女友上班,吴清风就躲在家里搞创作,到处投稿。
那时候的条件太苦了。
工资太低,而吴清风需要录歌,又要花掉不少钱。
女友却毫无怨言,用微薄的薪水,支撑吴清风的梦想。
但能唱,不代表能创作。
吴清风投了不少稿子,都没有通过,整日郁郁寡欢,食欲也不好。
女友看在眼里,疼在心中,但是口袋空空如也,也没办法改善伙食。
最困难的时候,还是那个冬天。
两人山穷水尽,冬至那天,甚至没钱去买肉包顿饺子。
女友就把自己最喜欢的手表,拿到了典当行。
老板拼命压价,价值三百多块的手表,只给了三十块。
可女友依旧毫不犹豫地卖掉了。
她兴冲冲地跑到菜市场,买了一斤肉,又买了萝卜,两人美美地吃了一顿。
可是,今天有手表可以典当,明天又能典当什么呢?
女友为了补贴家用,甚至会偷偷去菜市场捡一些菜农扔掉的烂菜。
一个南方的小姑娘,大冬天的,脸都被冻的皲裂了,却乐此不疲。
“我相信你一定可以的!”
这是女友经常挂在嘴边的话。
可现实终究打败了爱情。
女孩的母亲,在得知这一切以后,以死相逼,把女孩带走,从此两人断了联系。
后来,吴清风终于功成名就,成了一线歌手。
可当他找到女孩的家乡时,发现女孩已经嫁人。
尽管身价百万,千万,可是每当深夜站在窗前,他总是会看向一个方向。
那个方向,有他们租住的民房。
那个方向,有女孩曾经捡过菜的菜市场。
那个方向,也有那个爱哭的女孩。
那是他的青春。
虽然和歌词中表达的意思不太一致,可感情是相同的,特别是那犹豫沧桑的歌声,和怀旧的曲调,让吴清风忍不住泪目。
曲终。
吴清风呆呆地坐着,还没有从感情的泥沼中无法自拔。
而王锋,也是眼神呆滞。
尽管他已经两次见识过江枫在几分钟内创作歌曲,可再次见到,依旧震撼的无以复加。
过了半晌。
“好,好啊!”
王锋忍不住击节赞叹。
“江枫,你真是大才啊,大才!这首歌绝对适合我唱,我要翻红了,我要翻红了!”
吴清风随之清醒,激动的手舞足蹈。
“谁说这首歌要给你唱了,你不是不愿意签约江枫的工作室吗?”王锋黑着脸。
“这……”
吴清风瞬间涨红了脸。
怎么也没想到,江枫真的写了一首这么牛逼的歌。
知道江枫牛逼,但是不知道江枫这么牛逼!
这作曲能力,别说天意的方天了,就算整个龙国歌坛,估计也没有这么牛逼的!
真是脑残,刚才为什么要说那么多废话!
还误解了王锋的一片好意。
最重要的是,江枫竟然能不顾前嫌,给自己写歌,这人品,这度量,简直让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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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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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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