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舒吓得猛一哆嗦。
昔日娴雅柔弱,轻声慢语的她,此刻好像幼子被侵害的母兽,红着眼圈,紧握粉拳低吼:“为什么不能提!你刚才也说了,这两首诗足以震动文坛,你都写不出来!”
“呵,他怎么可能有这种文采!”
江云升怒道:“你竟然拿老师的作品骗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告诉你,这个家有他没我,有我没他!”
“江云升,你就是一头犟驴!”
林舒泪水夺眶而出,大吼出声:“他以前做的是不好,但这些年你关心过他么?”
“你知道他写了多少好歌么?你知道他给白血病患者捐款么?你知道他被全民日报表扬么?”
“他被人逼债打伤,和白映雪离婚,这些你都知道么!”
江云升一愣,咬牙道:“当年我就不同意他娶那个女人,是他自作自受!反正我是不相信,他能写出这么好的东西!”
“你爱信不信!你只知道他违背了你的意愿,让你丢了面子!”
说到痛处,林舒浑身颤抖,嘶吼道:“所以无论他做出什么成绩,在你眼中,都是假的,骗的,一文不值的!”
“江枫是我儿子,可你别忘了,他也是你江云升的儿子!有什么深仇大恨,非要你死我活啊!”
“行了,别哭了!”
江云升忍不住心疼,拿出纸巾想要给她擦拭。
“别碰我!”
林舒一把打开江云升的手,力量之大,在江云升手上留下鲜红印记。
“八年,整整八年!你知道这八年我是怎么过来吗!”
她悲从中来,声音颤抖,带着哭腔道:“我偷偷哭过多少回你知道么!”
“不错,我是你的妻子,但我也是一个母亲啊!江云升,你但凡心疼我一分一毫,哪里会对江枫如此绝情,让我们母子相隔,八年不得相见!”
说完,林舒趴在桌上痛哭起来。
此时的她,不再是什么教授,不是什么国学才女,只是一个母亲。
一个思念儿子的母亲。
一个护子心切的母亲。
妻子的痛哭声,让江云升的心都在滴血。
但让一个混娱乐圈的儿子回来,他这个大学教授的脸还往哪里搁!
他实在是忍受不了。
“如果这两首诗真是他写的,我同意让他回来。不过,他必须退出娱乐圈,写出好作品,加入作协!”
说完,江云升头也不回地钻进书房。
这是他能做出的最大让步。
香江。
某别墅内。
“晓龙,今天好像是《江湖》开播的日子吧?”金老坐在书桌前,喝了口茶。
“是的,今晚八点开播,需要打开电视么?”吴晓龙轻声问道。
“不用,你打开微博,让我看看大家的评价。”
“好。”
吴晓龙打开微博,在搜索框键入“江湖”两个字,把手机交给金老。
金老接过手机后突然“咦”了一声:“江湖行?”
好奇心驱使下,点击进入。
页面直接跳转到江枫的微博。
“竟是一首诗,还是江枫写的诗,此子果然有才!”
金老目光下移,念道:“天下风云出我辈……”
仅是第一句,就抓住了他的眼球。
一股豪迈之气冲天而起,他仿佛看到了壮志凌云的侠客,行走在江湖之中。
“一入江湖岁月催。好!”
金老感叹道:“经历过世间纷扰,感叹人生苦短!好诗!当浮一大白!把我珍藏的酒拿出来!”
“您的血压高,还是少喝……”
吴晓龙刚开口,就被金老打断:“赶紧去拿!”
适量饮酒,可激发思维。
诗仙太白,就曾斗酒诗百篇。
金老年轻时,也常饮酒读诗、写诗,只是随着年龄增大,为了身体,渐渐不再饮酒。
可今天,忍不住了。
“好。”
吴晓龙转身离开,不多时拿着酒壶酒杯回来。
“金老,您要适量。”
吴晓龙倾斜酒壶,酒水咕咕,盈满酒杯。
“此等好诗,不佐以美酒,简直是暴殄天物!”
金老端起酒杯嗅了一口,朗诵道:“皇图霸业谈笑间,不胜人生一场醉!”
“江枫小友这心态,可不像年轻人,不过,这诗句中通透豁达,倒特别适合我这个黄土埋到脖颈的老头子!”
仿佛江枫就坐在眼前,金老抬了抬酒杯,一饮而尽。
吴晓龙连忙满上。
“提剑跨骑挥鬼雨,白骨如山鸟惊飞。”
金老像是在与江枫隔空对话,面带微笑:“江枫小友,江湖之中或许有刀光剑影,但才气就是你一往无前的利器。不必气馁,人生尚早!”
说罢,再次饮尽。
“尘事如潮人如水,只叹江湖几人回。”
金老抑扬顿挫地朗诵,叹息道:“人生于世,短短几十年,当初的壮志凌云,又有几人能得偿所愿?江湖如潮人如水,泯然一笑罢了。”
“江枫小友,真乃老朽知己!”
又是一杯酒饮尽,金老感慨无限!
金老盯着江枫的微博,不时地砸砸嘴,似乎是在回味。hΤTpS://WWω.sndswx.com/
良久。
金老才回过神来,重新滑动屏幕。
紧接着,他又“咦”了一声,惊奇道:“竟然还有一首!《侠客行》?”
金老目光下移喃喃道:“赵客缦胡缨……飒沓如流星。”
二十个字,只写物不写人。
但侠客的气势、风貌,已是栩栩如生。
“乱发突鬓,身佩弯刀,白马银鞍,扬鞭疾骋。这文采,难怪能写出《沧海一声笑》和《江湖行》!当饮一杯!”
金老呲溜一声饮尽,苍老的脸上泛起红潮,身体也不自主坐直。
“十步杀一人……深藏身与名。”
读到这里,金老的脸上绽放出前所未有的激动之色。
他仿佛看到一个不求回报的侠客,正救人于危难之间。
“不图名利、尚义气、重承诺,能写出此等诗句,肯定是品格高尚之人。当再饮一杯!”
说着,金老又是一杯酒饮尽。
“闲过信陵饮……救赵挥金槌……”
金老的脸上绽放笑容,自言自语道:“这几句典故用的恰到好处,为了救赵国,虽然侯嬴和朱亥都会死去,但在魏都留下盛大声名,侠骨传香,不愧为当世英雄。”
读完整首诗,金老已是微醺,整个人也显得十分亢奋。
“金老,您没事吧?”吴晓龙担忧道。
“没事,今天高兴!”
金老大手一挥道:“这首诗大开大合,收转自然,中间偶见议论之句,亦如画龙点睛。”
“惊才绝艳,让老夫叹为观止!江枫小友的才华,远超我啊!”
他突然走到窗边,看着北方,似乎那里可以看到江枫的身影。
同时,这首《侠客行》也让他燃起一股冲动。
创作的冲动。
不如,下一本书,以此为题?
“我好像也有个微博账号吧?”金老突然转身问道。
“呃,是的。”
吴晓龙很诧异。
金老怎么突然问这个?
作为老一辈文人,金老对新兴媒体相对排斥。
当年注册时,他就很不乐意,这些年从来没发过一条动态,没点赞转发过一次。
要不是今天要看观众评价,估计都不会想起这档事。
他不会是想给江枫点赞吧?
不会吧!
不会吧!
难道金老要为江枫破戒?
虽然金老从未在微博发过东西,但老爷子名气太大了。
现在足足有一点五亿粉丝!
要是给江枫点个赞或者转发一下,那江枫肯定要起飞!
崔巍岂不是要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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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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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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