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出来,乡下人还挺能喝的,店伙计扫了眼桌上,几乎人人手边一个酒壶,除了两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子和女孩子,连那个头发花白的老眼昏花的老妇都有。
店伙计上了酒,年轻小姐并没有留着,而是拿起来给跃跃欲试的男孩子。
“出门在外,除了吃穿不能让人小瞧,做人也要有礼貌。”年轻小姐郑重低声说,“这都是姑姑教的,去吧,把酒送给人家,再跟人家打听。”
男孩子高兴地接过酒,拉着比女孩子,跑到旁边的桌子上。
“伯伯们。”他喊,将酒递过来,“请你们吃酒。”
这边坐着一群风尘仆仆的客商,正天南海北的闲扯,陡然被打断,再看两个孩子和酒都有些惊讶。
“为什么请我们吃酒?”一个客商问,看了眼那边的桌子。
一进门的时候就看到这家人——由不得看不到,一家子金光灿灿的。
“我叫小兔。”男孩大方地说,“你们是京城来的,适才听你们说京城事,很新鲜,我没听够,你们能再给我讲讲吗?”
原来如此啊,客商们都笑了,孩子最喜欢听外面的新鲜事,尤其是京城。
一个客商说:“最近也没太多新鲜事,就是三皇子文会,或者说一群小女子硬是闯开三皇子的文会大门。”
小兔立刻点头:“就听这个。”他抚了抚身边女娃的头,“我妹妹蜻蜓,让她多听听,看看京城的女孩子们都在做什么。”
个子还没桌子高的妹妹蜻蜓,大眼闪闪看着客商,用力点头。
有钱人家的孩子,而且还这么礼貌,谁能拒绝呢,客商们笑着纷纷说起来,直到酒喝完菜吃完,不得不离开赶路才停下。
小兔听得心满意足,对客商们道谢,拉着妹妹回来了。
“小曼姐,你说的都错了。”他眉飞色舞说。
小曼哼了声,专心啃猪手,含糊说:“我哪里错?”
“你说楚昭是个窝里横。”小兔说,“离开边郡,来到京城什么都不是,肯定缩在家里不敢出门,但现在人人都在谈论楚昭呢。”
“楚昭敢打架。”蜻蜓在一旁补充。
小兔接着说:“刚进京就打了一个小姐,打完了还堵着人家家门骂,然后又敢打三皇子,跟读书人打架,而且最后竟然赢了,三皇子都怕了她,请她参加文会,继续打架。”
他说的眉飞色舞,他最喜欢能打架的人,小曼姐姐总是说那个楚昭只会吃喝玩乐,装大家闺秀。
知道什么叫装大家闺秀吗?就是别人骂你你对人家赔笑脸,别人打你,你就只会哭,行路不管多急都不骑马,只坐车,手只拿针线,不拿刀枪弓箭,心里只有一件事就是嫁个什么样的男人,然后生子养女,一辈子就留下个大家闺秀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她叫什么。
这也太无趣了,他对这个楚昭一点都不感兴趣。
但没想到还没到京城,就听到楚昭的名字了,而且只要有人说楚昭,其他人都纷纷附和,好像人人都认识楚昭。
在边郡也没这么多人认识楚昭。
小曼眉头皱了皱,她也不太明白怎么回事,按理说,不应该啊,楚昭在边郡仗着爹也还说得过去,进京后竟然还有这个胆子,还敢跟皇子打。
“那当然,也不看看是谁生的。”老妇在一旁笑呵呵说,“你们姑姑就是这样,从小就不声不响文文静静,但动起手来比谁都厉害。”
小曼撇撇嘴:“她怎能跟姑姑比。”扔下猪手,“好了,我们快快赶路,亲眼去看看她到底怎么回事。”
一行人结了账收拾行李赶路,行路的时候小兔也冲到了最前头,急切地想要去看看楚昭打架。
“去晚了就结束了吧?”他一边说一边催,“小曼姐,你骑快点。”
他身后坐着小曼。
小曼伸手按住他的头,转向前方:“我只是允许你跟我共骑,你要是再乱指挥,就进去坐车。”
小兔嘀咕一声:“楚昭姐姐肯定没有你凶。”
小曼呵了声:“这就姐姐的叫起来了?到时候你就留在京城,不用回来了。”
虽然对楚昭姐姐很好奇,但离开家和亲人,小兔还是舍不得,乖巧地跟小曼赔笑:“好姐姐,我错了,我回去后,帮你一起打三哥。”
姐弟两人斗嘴,但当离开平坦大路,进入山涧峡谷后,说笑的两人都停下来,看向前方。
陡峭的山壁下站着一群人,大概有十七八人,有人蹲在路边,有人站在峭壁上,还有人骑马横立路中央,举着刀背着矛,一个个凶神恶煞。
“终于等到你们了。”为首的大汉用刀指着有车有马有老有少的队伍,凶狠地喊。
这群乡下佬,连车上都缀了银铃铛,山谷里也晃的人睁不开眼,这是唯恐别人不知道来了大肥羊。
这群乡下佬一进城他们就盯上了,越盯越流口水,急急忙忙的召集人手等着,还担心被其他匪贼抢了先。
这种难得一见的肥羊真是天降好运。
“把所有东西都放下,身上带着穿的也不许留,否则性命难保。”为首的大喊狞笑。
四周的匪贼也发出怪叫,也不怕这些人掉头跑——跑?这山谷里插翅难逃。
乡下佬们躁动起来,响起各种声音,男的女的老的小的——但好像不是哭喊,也是怪叫?hΤTpS://WWω.sndswx.com/
他们开始催马扬鞭,但不是逃,而是冲过来——
咿?
匪贼们愣了下,这是试图冲过去吗?靠着什么?那七八个瘦小的家仆?十几岁的少女?还是十岁的孩童?亦或者是车里坐着的老头老妇?
马车跑的飞快,车帘飞了起来,其内的老妇花白的头发乱飞,看起来狼狈又可怜,但忽的老妇手举起——
那是什么?匪首瞪大眼,觉得自己才是老眼昏花,竟然看到了一支铁笛?
怪叫连连中,他似乎能听到铁笛被老妇在嘴边吹了的叮一声,一支飞镖从其中飞过来——
怎么可能是飞镖?假的吧?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是真的!”
这是匪首留在世上最后一句话,伴着这句话他人飞了起来,跌落在地上,下一刻被马蹄踏过。
随着飞镖,那些老老少少小小冲进了匪贼中,不知道从哪里抽出刀枪剑戟,如同闯入瓜田,手起瓜落——
“出门在外,吃穿要最好的,除了是不能让人小瞧以外,还能吸引肥羊——”
“这中原的匪贼不行啊,我们招摇一路这么久,才冒出来这么几个。”
“小曼姐,看起来这些匪贼很穷啊。”
“穷也要抢!别忘了咱们的规矩,贼不走空!”
“你们这些匪贼,把所有东西都放下,身上带着穿的也不许留,性命——也不许留。”
黄昏的山谷里击打声惨叫声连连。
......
......
夜色掩盖了血腥,直到天亮才被发现。
当地的官员赶过时就看到十几具尸首,身上连一片衣服也没有,光溜溜整整齐齐的摆在路边。
地上除了尸首和血迹残肢车马痕迹,也什么都没有留下。
不,也不能说没有。
一个官差从一具尸首的鬓发里捡起一朵绢花。
“真是奇了怪了。”
官员看地上的死尸,虽然身子光溜溜从未见过,但这张脸倒是不陌生,现在还在城门悬挂着缉捕呢。
这是为患当地多年的匪盗贼首。
“怎么看起来这群匪贼是被人抢劫了?”
官员伸手接过绢花,见多识广的他一眼就认出是木棉花。
“这盗贼什么时候还染上带花的毛病了?”
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前有京城小女子们与男儿们比较高下,现在又有男儿匪贼死而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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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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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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