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之似水流年百度百科>第121章 不告而别
  这几天,一直有十四班的牲口通过唐小奕的传呼找齐磊,说的就是分文理班的事儿。

  大伙儿都不想分开。

  齐磊从龙凤山回来已经是八月初,本来也要找老刘聊聊,要不就别分班了。

  十四班走到今天不容易,大伙儿已经培养起革命的友谊了,要是分开了,还不一定怎么样呢。

  可是,却是另外一件事抢先发生了。

  ……

  回来的第一件事,自然是先到网吧视察一下伟哥的工作情况。

  还不错,伟哥办事还是稳妥的,把燕玲和大玲教的服服帖帖,着实学了不少东西。

  对此,伟哥还颇为自得,“唉,没办法,能力在这摆着呢!”

  齐磊则是难得没和伟哥杠,“钱就不给了哈,显的生分。”

  伟哥一撇嘴,“别提钱,和你急!”

  尤其是燕玲在旁边的时候,伟哥很没面子的好不啦?就那么点黑历史,怎么就没完了呢?

  齐磊贱兮兮地一笑,“你看看,咋不让人把话说完呢?”

  “我的意思是,给钱没意思,送你点东西,当个纪念。”

  伟哥摇头,“用不着,差你那点东西?”

  齐磊,“……”

  伟哥,“心意领了,啥也不缺,就省了吧!”

  伟哥家庭条件在那摆着,一般东西看不上。小礼物之类的,伟哥又觉得俗。

  可是,沉默了半天,佯装漫不经心地翻着初二课本儿:“你要送我啥啊?”

  本能告诉伟哥,是不是有点草率了啊?齐磊这货妖的很,一般东西他也不会开口。

  齐磊,“本来打算送你台电脑来着,既然你不要……”

  咕噜,伟哥喉结滚动,恶狠狠地咽了下口水。

  我勒个大嚓啊,就说他妖吧?咋一开口就特么是电脑呢?大几千块的东西呢!

  “电脑…是不是太破费了?”

  齐磊,“不要拉倒,反正是二手的,让你爸给你买新的吧!”

  “别啊!”伟哥不矜持了,“二手的,勉强也能接受。”

  说实话,上大学就配电脑,在这个年代还不是主流,都没这个概念。

  伟哥倒是想过装电脑,可是家里也没给他这个预算,齐磊这属于是送到心坎儿里去了。

  嘿嘿傻笑,“还挺会送的哈!算了,接受一次贿赂。但是,下不为例哈!”

  齐磊翻着白眼儿,心说,废话!哥也是上过大学的人。

  要问大学生最需要什么?

  两样东西:女朋友和电脑。

  女朋友,就伟哥这条件肯定不缺。就算缺,齐磊也没办法。

  但是,电脑还真能帮上忙。

  和南老捐给二中的一样,都是系统研发中心退下来的旧机器。

  其实也不算旧,用了也就半年不到的时间。

  因为最开始,网吧公司这边刚起步,齐磊那个时候是真的没钱,南老也是想给齐磊省钱,所以系统研发中心那边的电脑干脆就是拿畅想公司给三石的特供机凑数儿的。

  可是,那机器是专门为上网配的,敲代码、跑程序不太顺手。

  所以前段时间,南老用一篇评论在齐磊这换了两百万,第一件事就是给研发中心重新配了机器。

  换下来一百来台特供机,给二中捐了七十台。

  不是不想都捐,而是捐多了二中也没地方放。就这七十台机器,章南还犯愁呢,原本的微机教室不够用。

  可是,也实在挤不出教室放它了。

  校长办公室、副校长办公室,都得搬到实验中学那边去,都要改成教室,这还可能不够用呢!

  总之,还剩下二十多台淘汰机器。

  齐磊让齐国栋给三个爹送过去五台,也与时俱进一下子。

  徐小倩和杨晓一人拉回家一台。杨晓在她二叔家住,没电脑。

  而徐小倩家里虽然有,但是,丈母娘不是没有吗?

  还剩下不少,与其堆在仓库里吃灰,明年就过时,还不如送个人情。

  不光伟哥有,今天毕业的,和齐磊他们玩的不错的,管小北、曹晓曦、于洋洋,还有李憨憨,一人一台。

  突出一个大方。

  “等开学的,直接给你邮到学校去。”

  “那说准了哈!”伟哥没客气,占齐磊的便宜,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而齐磊则道:“回头把小北、李憨憨她们约出来,一起吃个饭吧!”

  放假之后,他一直忙着写小说,处理公司的事儿,一直也没和李憨憨她们聚过。

  却没想到,财伟一愣,“你不知道?”

  齐磊听财伟这么问,也愣了,“知道啥啊?”

  财伟无语地摇了摇头,“李玟玟走了,已经去学校了。”

  嘎?齐磊没咽着,“她去这么早干啥?”

  伟哥,“听于洋洋说,李玟玟能考上,主要还是文化课分高,专业课差的太多。”

  “所以,李玟玟提前过去了。他爸花钱给找了老师,这个暑假补普通话和专业课。”

  “前天下午走的,那天早上我来网吧,还在你家胡同口碰到她了,她说下午走。”

  “嚓!”齐磊呲牙,“怎么也不说一声啊,好送送她!”

  却是换来伟哥鄙视的目光,装!接着装!

  李玟玟是什么心思,你会不知道?特么全二中差不多都知道。

  却是燕玲突然想起什么,“伟哥不说都忘了,小玟姐前天来家里找你来着。你不在,她呆了一会儿就走了。”

  齐磊更无语,“不会打电话啊?”

  以前还知道打唐奕的传呼呢,这回咋了?

  ……

  ——————

  李玟玟就这么走了,走的悄无声息,一点都不像她。

  要知道,这大姐干什么事都必须要闹出点动静才踏实.。可是这次,却没和大伙儿道别,静悄悄地上路了。

  在齐磊的想象中,憨憨姐应该是大大咧咧的向所有人宣布,“姐出去潇洒了,你们继续熬吧!”那才符合李憨憨的形象。

  这么悄无声息地走,让齐磊有点不适应,甚至有些伤感。

  诚然,就像他之前所想的那样,李玟玟的心思他是知道的,可是一切交给时间。

  在时间的无情洗礼之下,没有任何人、任何情感是无法替代的。

  李玟玟终究会放下。

  可是,齐磊同样也知道,正因为年轻时的无知与懵懂,人与人之间的错过,往往猝不及防。

  此时觉得没什么,人生还长,总有相逢。可是谁也不知道,这种离别会不会是永远。

  如果憨憨姐以这样的方式退场,从此消失不见,齐磊会感到遗憾。

  晚上回到家,齐磊还在想这个事儿。他娘的,你倒是说一声再走啊!电脑都送不出去了。

  回到屋里,打开灯,往书桌前一坐,却是愣住了。

  齐磊去龙凤山整整一个星期,也就是说,他一个星期没回家了。

  只见桌角的英语课本上,端端正正的摆着一个粉红色的信封,信封上是歪歪扭扭的一行大字,“齐磊不许看!……你玟姐!”

  “哈!”齐磊一下笑出了声儿,这特么才是李玟玟的风格。

  拿起信封,反正面端详了一阵,才笑呵呵地打开。

  同样丑到爆炸的字映入眼帘:

  “老娘好好想了想,就不道别了,你这家伙妖的很,再把我送哭了多丢人?”

  “不能给你这个机会,所以,你们都憋着吧!”

  “再说,老娘现在状态不咋好,瘦的凶都特么瘪了,不好献丑。”

  “总之,老娘走啦,出去潇洒了,你们熬着吧!”

  齐磊会心一笑,你看看,这才叫憨憨姐!

  继续看下去。

  “其实呢,信也不应该留的,就让你们遗憾着多好?”

  “可是,有几句话必须说,不说心里不痛快。”

  “凭啥你说十八岁出圈就得出圈啊?”

  “老娘不服!老娘想什么时候出圈,就什么时候出圈儿!”hτTΡδ://WωW.sndswx.com/

  “要当个28岁的老baby,就不行吗?”

  “反正你说了不算,老娘生是傻子圈的人,死是傻子圏的鬼。”

  “还没呆够呢,别赶我走!”

  最后……

  “我是认真的,我要守着我的少年时代,起码守十年,否则…不甘心!”

  “再见!”

  “小屁孩……”

  齐磊合上憨憨姐的信,由衷一笑,又注意到桌上一支彩色画笔突兀的放着。齐磊记得,这笔原本是在笔筒里的。

  鬼使神差地看向墙上那副众人涂鸦的黑白之作。

  果然,李玟玟在她之前画的那道流星旁边,加上了两个小小的数字——28。

  这家伙还真给自己的青春年少加了十年?

  到客厅问正在看电视的燕玲和大玲,“那天李玟玟来呆了多久?”

  燕玲不知道他为什么问这个,想了想道,“没多久吧?有个十几分钟?”

  齐磊一苦,“这货把我化学笔记撕了,留了封信。”

  好吧,那封信正面是憨憨姐的丑字,被面是化学方程。

  齐磊都无语了,特么抽屉里就有信纸,你撕我笔记干啥?

  结果,燕玲一听,恍然大悟,“怪不得小玟姐还管我要了一个信封呢!”

  齐磊:“……”

  就知道她是临时起意。

  坐在沙发上,拿起电话。打给曹小曦的。

  “憨憨姐到底考的哪个大学啊?”

  电话那头,曹小曦一向语气不善,“我哪知道,特么报个志愿跟国家机密似的!”

  齐磊这边眼眸一眯,“你真不知道?”

  曹小曦:“你,你还信不过我?真不知道!”

  齐磊,“那我问于洋洋去。”

  曹小曦,“哎呀,你问她也不知道,问了干什么?”

  “真的!当时那憨憨报志愿谁也没告诉,直接交给她班主任的。”

  说着话,还似乎假装惋惜,“早知道她能考那么高的分儿,就特么报北广了,亏大了呢!”

  “反正我们都不知道,你只能问她自己了。”

  挂了电话,齐磊抱着膀子坐在那尴尬。

  其实都不用问于洋洋,直接给李纲打个电话就什么都知道了。

  可是……

  一帮傻丫头,由着她们吧!

  最后,还是给于洋洋打了个电话。

  没提李玟玟的事儿,直接告诉她,“考上大学了,我也没啥表示的,就送你们台二手电脑吧,等开学给你邮学校去。”

  “对了,李憨憨跑了,她那台也给你邮过去,你转交一下吧!”

  说完就把电话挂了,弄的于洋洋整个是傻的。

  这是什么人啊?咋这大方呢?头回听说张嘴就送电脑的。

  再说了,姐可是在海南啊,你把李憨憨的那份邮给我?

  玩我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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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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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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