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哥出来把他接了进去,酒吧老板也在,正在面试驻唱,这酒吧没有全职乐队,所以三哥他们才能在这儿表演,但光他们还不行,所以老板在面试新的驻唱。
“你唱几首民谣。”老板对驻唱说。
这才对嘛。
江阳来时还纳闷呢,摇滚在清吧唱,不是老板精神有问题,就是三哥他们精神有问题。江阳很难想象,三哥在清吧“哎呀,我说命运呐——”
这太违和了。
后来江阳一想,倘若老板精神有问题的话——
这就合理了。
三哥压低声音,“老板以前也玩摇滚。”
但心脏不好。
渐渐就远离摇滚,投入到了民谣的怀抱,但摇滚的心还是在的,所以这家酒吧说是清吧,偶尔也会来上几首摇滚。
老板跟石头关系不错,听说他们想找个酒吧驻唱的时候,老板好说歹说的把他们拉了过来,想偶尔听一两首的摇滚过过瘾,而且三哥他们也不全是摇滚,除了《命运》和《仙儿》以外,他们会唱一些流行歌。
另外——
老板邀请他们来这儿,还有三哥现在大小也也有名气的原因。
贾队长现在热度日渐走高。
他走在路上的时候,偶尔都有人找他要签名。
三哥在酒吧驻唱,稍微宣传一下就能引流,所以每天就唱那么一段时间,报酬不少。
至于三哥他们,用庄齐话说,挣钱在其次,要多积累一些临场经验,怎么暖场,过场话怎么说,怎么调动气氛,在清吧唱摇滚,就像高速路上发小广告,练出来绝对高手。
“嗯。”
江阳点头,“练不出来就让人打死了。”
这庄齐什么心理学博士啊。
江阳可以想象,两个小情侣从外面进来,坐下要了两杯酒,正你农我农,说个情话,往蛋糕里面藏个戒指告个白呢,三哥在台上来一句:“哎呀,我说命运呐”。蜀南文学
来个脾气暴躁的,一啤酒瓶就敲脑袋上了。
“你别说,还挺有意思。”
江阳说。
他看了老板一眼,五大三粗的,“石头面子这么大呢?”
“那是。”
三哥说石头在摇滚圈里外号及时雨,歌唱的不怎么好,但人脉绝对杠杠的。
老板这会儿已经跟面试的歌手聊完了。
面试的歌手上台去唱三首歌,全是民谣,又全是李鱼的歌。
江阳惊讶:“包圆了?”
老板转过身,正好听到这一句,“唱民谣的就绕不开大魔王。”
他问三哥:“这位是?”
“江阳。”
三哥介绍,“我们乐队的合伙人。”
老板点下头,上下打量江阳一番,有钱人啊,“喝什么?”
“一杯水吧。”
江阳说。
老板愣一下,招呼一下服务员。
他看着台上的歌手唱,“以前我以为民谣不就是整把破木吉他,扫个f和弦,无病呻吟两句,过于单调,千篇一律。后来听了大魔王的歌,发现真了不得,精致吉他编配,讲究的唱腔,意境的营造,和声技巧和考验唱功的旋律等等,真牛掰。”
特别在唱功上。
就以现在歌手在唱的这首歌为例,和弦简单,但大魔王的嗓音让人叹为观止,就像小提琴一样,渐强、渐弱、长音、骤停,把嗓音打磨成了乐器,特别的迷人和动听。
老板指了指台上,“她唱的就没那味儿。”
当然。
随便让一个歌手唱出大魔王的水平,那是强人所难。
老板遗憾的是,现在大魔王也没那味儿了,以前的李鱼侧重于民谣强叙事,强抒情,极致的真挚和细腻,现在——
老板摇头,“大魔王转向抒情以后,就没那个味儿了。”
三哥:“《佚名先生》就挺好的。”
无论海内外,在专业的乐评网站上,专业人士对这张专辑的评价都很高,说这张专辑有开创性,有许多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就譬如佚名碎拍。
一些歌手还对这张专辑推崇备至呢。
老板不喜欢,这张专辑有点乱。
他就觉得大众都喜欢的那些歌,《简单爱》有意思;《佚名先生》偏摇滚,不错。不过,他喜欢里面的一首歌,李鱼作词作曲的《夏天的风》。
“她用了大量弦乐,还有管弦乐,听起来真的有一种风划过,风铃响起,沁人心脾的感觉,让人觉得缱绻温柔,但又干净利落,特别有大魔王以前民谣的风格烙印。”
至于别的歌儿——
《最浪漫的事儿》啊这些特别受欢迎的,老板觉得好听归好听,首首经典,但他就不喜欢,有时候听歌,听一个歌手,听得是她很极致的个人风格。
他还是喜欢大魔王古早前的民谣味儿。
“你丫不是喜欢摇滚吗?”
石头走进来。
老板说:“你不懂,听了几年民谣,大魔王民谣真有东西。”
石头坐下,“你丫还是那臭毛病,整天找些小众独立的音乐,来个众人皆醉我独醒。现在又怀起旧来了,大魔王刚出道的时候,怎么没见你喜欢。”
“要依着你的口味儿来,大魔王十周年同刚出道时路子一样,还是大魔王?”
石头又说。
不过——
这倒也没什么,个人爱好而已。
有时候靠着老板,也的确能翻出一些小众但好听的歌。
老板“嘿嘿”一笑,“以前不是沉迷于重金属么。”
石头扭头对江阳说,“这孙子就这样,你别放在心上。”
江阳摇了摇头。
他倒是隐约知道,这老板为什么请三哥他们来了。
老板疑惑:“怎么个意思?”
石头:“你现在听大魔王的民谣,不知道他是谁?”
老板摇头,“名人?我现在不上网。”
或者说不上论坛和推推。
因为心脏不好,而他又喜欢抬杠,网络上一抬杠就要爹妈齐飞,这倒不要紧,他早习惯了,就怕吵架吵得心脏飞了,所以为了心平气和,他几乎不怎么看社交媒体。
石头看一下三哥,“隆重介绍一下,民谣真有东西的大魔王的先生,江阳。”
“咳咳!”
老板差点让一口啤酒呛死,“你丫悠着点儿,我心脏不好。”
石头笑起来。
他拍了拍老板的背,问江阳:“你新写了一个话剧本?文老师昨儿晚上在话剧演出结束后跟我说了,以后就把把《鸟人》交给我了,他要集中精力拍新戏,哎,你不会把《暗恋桃花源》给他了吧?”
江阳让石头放心,“答应给你,就一定给你。我给文老师的是一个法制方面的剧本。”
石头还是疑惑,“法律方面的?什么剧本,至于把文老师激动成那样?”
昨晚上,文老师心思压根不在话剧上了。
他心思全在那新剧本上,演出的时候坐在后台,在本子上勾勾画画,什么演员都选好了,选好一个还想一想,然后“嘿嘿”一笑。
石头听了一耳朵,好家伙,全是老戏骨,这要干票大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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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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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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