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李清宁>第三百七十三章 狂热粉
  不过-

  胡象觉得过犹不及。

  这么惊艳的一首歌做新书宣传,万一新书不尽如人意,那留的就是骂名。

  当然,要是新书很好,那就是一段秀恩爱的佳话了。

  可这好,得满足人们的期待才行。

  人就这样,期待越高,然后只要不符合期待,人就会把你贬低到尘埃里。

  就像大魔王滑铁卢的那张专辑。

  不好吗?

  在大魔王过往的专辑中肯定算质量差的,但跟别的歌手比那是一点都不差。

  结果呢?

  就那个现在把大魔王夸上天的陆平,在推推上上蹿下跳,说着什么江郎才尽的话,让胡象当时特别想抽丫的!

  那张专辑至少有胡象三分之一苦劳。

  那张专辑中,他写的歌挺尽心的。

  然后大魔王退隐后,他又给别的歌手写歌,也不见得就比大魔王那张专辑多用心,但得到的赞誉就特别多。他也真飘了一阵,甚至还暗下决心,接过大魔王旗帜对抗天王。

  结果就是不行。

  只是舆论对他宽容多了。

  他们都说那是天王啊,而胡象也不是大魔王,所以他的下场跟现在的陆瑶差不多,败了,但得了不少同情分,许多人觉得他写的歌挺不错,可惜碰到了天王。

  胡象听了这话其实挺难受,因为潜台词就是你还没资格当天王的对手。

  他那“金童玉女”的名声,也是因为大魔王在上一张专辑中,觉得他写的几首歌不错,收入到了专辑里,然后借助“大魔王以前专辑全是自己写自己唱,现在突然多了别人写的歌”这一新闻,在专辑质量很好和经纪公司炒作下得到的,等真刀真枪的时候了,人们压根不认。

  所以——

  大魔王用这么厉害的一首歌高调宣传,就不怕他老公摔的很惨?

  这首歌让江阳惨不惨的,刘涛没想过,他现正在双厨狂喜中。

  刘涛以前算不上大魔王的粉丝,他听歌也不粉谁,就是推荐的歌觉得好听了,点一下小红心,收藏下来以后听,所以对于大魔王,他以前的印象是小姑娘唱歌挺好听,除此之外就没别的了,后来即便有了一个朋友,这朋友当过大魔王的经纪人,刘涛也这样。

  他觉得这才是常态吧。

  所以在看到什么粉丝疯狂追星的时候,他觉得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

  不过——

  他现在有点儿感觉了。

  因为《东方快车谋杀桉》,他迷上了江阳,捎带着江阳不是推理的,他也看。

  然后,受书中不断提到大魔王歌词的影响,他渐渐也听一些李鱼的歌了。

  而现在——

  江阳两本书销售在即,刘涛正为宣传奔忙,大魔王竟然直接丢出这么一个王炸!

  刘涛现在宣布,他要当这对夫妻的狂热粉!

  这歌——

  宣不宣传的还在其次。

  关键好听。

  ….刘涛就觉得太对味儿了,他看推理的时候,就喜欢把自己代入到侦探的角色中,而且为此买了不少的道具,烟斗啊,手杖啊之类的。而这首歌,给刘涛的就是这味儿。蜀南文学

  太有画面感和代入感了。

  不过,他现在顾不上细细品味,因为新书销售在即,还是两本书同时销售,他忙得事情很多,手机现在都发烫,他只是把店里的音乐换成了这首歌,然后就继续忙了。

  夜幕降临,他才忙得差不多。

  他在门口透了口气,然后看到推理界的才女丁路领着三个同伴走过来。

  丁路《丁先生的手机》正改编成电视剧,而她的书也是刘涛挖掘出来的,上次他看《罗杰疑桉》手稿的时候,她还向刘涛请教过影视改编的问题呢。

  当时,刘涛在看完《罗杰疑桉》稿子的时候,还给丁路打电话,让她等着被震撼。

  丁路这次是带着朋友来吃饭,为刘涛的生意捧场的。

  她们已经跟刘涛的夫人预约了,丁路给刘涛打了个招呼以后,对同伴说:“刘老师夫人做的腊鱼真的好吃,大魔王都赞不绝口呢——”

  就在这时,丁路听到了店里放的歌——

  “哎,刘老师,这什么歌?”

  她听到了“如果邪恶,是华丽残酷的乐章”,几乎马上觉得这首跟推理有关。

  “《夜的第七章》。”刘涛说。

  丁路他们进去了。

  坐下以后,菜暂且还没上来。

  同伴把一个蛋糕放在桌子上。

  短发女同伴笑着说:“祝贺咱们路路的成功改编成电视剧,希望路路同志戒骄戒躁,继续努力,早日写出东方的福尔摩斯!”

  丁路谢过同伴,接着似骄傲,又带些遗憾地说:“可惜我的处女作刚影视化,就被改的面目全非,加了一条感情线不说,结局还给我改了。”

  丁路确实有些遗憾。电视剧的剧本加了一条感情线,然后把警察和凶手、女主变成了三角恋,本来凶手在被抓住的时候,为了凸显他的决绝,凶手果断自杀的。

  现在的结果是凶手在女主的感情影响下,投桉自首了——

  短发同伴觉得不要紧,“柯南道尔的第一部《血字的研究》也是几经退稿才发表的。开头总是艰难的,但前途一定是光明的。”

  丁路觉得这同伴不愧做销售的,就是能说。

  但——

  丁路:“要当东方福尔摩斯,怎么也也轮不到我。”

  岛国的那些推理怪才就不说了,国内还有很多比她厉害的,“更不用说还有江洋呢!”丁路现在还看《东方快车谋杀桉》,常看常新。

  “让你戒骄戒躁,你戒的也太厉害了。”另外一个长发同伴说。

  ….短发同伴:“就是,指不定江洋沉迷于女色,再也写不出什么好的推理了。”

  丁路无语:“说什么呢!”

  她拿起手机,趁还记得刚才外面听到的那首歌的名字,在音乐软件上歌名。

  短发同伴:“那可是大魔王哎。这要换成我,从此君王不早朝。”

  丁路:“那你可能想错了。”

  两位同伴同时看她。

  丁路打开音乐试听,“大魔王的新歌。”

  “……石楠烟斗的雾,飘向枯萎的树,沉默的对我哭诉,贝克街旁的圆形广场……”这编曲渲染,这歌词,这旋律,只要看过福尔摩斯和相关电影的,马上就知道在唱谁。

  “好家伙!”

  短发同伴服气,还什么君王不早朝了,现在大魔王都唱起推理歌了。

  “牛皮!”

  丁路也服气。

  上次在饭局上,她还推理大魔王写推理歌是假的。

  敢情是真的!

  还真写出一首!

  写的还特别好。

  真的!

  上次陈姐在饭局上说起推理歌的时候,她还想推理风格的歌是什么歌?

  歌能写出推理的那种悬疑的沉浸感?

  现在她知道了,真写的出来。

  不止写的出来,而且让她一听就觉得,这绝对是一首契合侦探推理风格的歌。

  大魔王牛皮!

  丁路朝着手机双手合十,“猫爷,怀疑您是我不对,您厉害!”

  “有病。”

  两位同伴笑她。

  “我认真的。”

  丁路拿过手机,“我告诉你们,这首歌真了不得,你看这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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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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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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