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李清宁>第四百三十六章 日常
  在挂了以后,王大爷他们在山路上走。

  王大爷年纪大了,所以他们走得慢。

  他们一边走一边聊天。

  因为来信去信,王大爷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江阳,他们不自觉的就聊到了江阳,邮递员老封没见过江阳,刚还是头次见,有点儿出乎预料,“长的还挺俊,以后不愁谈对象。”

  王大爷摆手,“这个不在俊不俊,你看我家这个,更俊,现在不还单身狗一条。”

  王铮撇了撇嘴,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反驳。

  王大爷自从跟江阳在一起玩耍以后,说话越来越俏皮了。

  旁边邮递员的儿子小觉惊讶的看了王铮一眼,忽然觉得这大明星真亲切。

  “不过——”

  王大爷不得不承认,“那小子结婚了,中秋节去他岳父家了,不然我非拉他过来不可。”

  老封有些惊讶,“结婚了?”

  他还以为还没毕业呢,“那一手字——”

  人有多俊,字就有多寒碜,老封一度以为江阳是王大爷孙子呢。

  他俩写字一样难看。

  王大爷:“是,大学一毕业就结了。”

  老封感慨起来,“这就是早恋的好处,大学一毕业就结婚,爸妈得省多少心。”

  王大爷跟他有不一样的感慨,“晚恋也不迟,就怕变成黄昏恋。”

  三个人一起看王铮。

  就是在前面领路的狗,也回头吐着舌头看他。

  王铮拿起相机拍乱拍,当没听见。

  两位老大难的父亲有了共同话题,王大爷问老封,“小觉也没结呢吧,多大了?”

  “马上三十。”

  老封说。

  王大爷:“嗬,那声江哥,可把江阳那小子叫大了。”

  小觉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大学毕业后,他在外面干了几年,钱没挣到,就灰熘熘回来考公务员。

  然后在爸妈身边就这样,就是三十了,也觉得自己是一个孩子,一切事情都还不急,还有缓,所以不经意的就叫了个江哥,现在想想江阳的年纪,尴尬的他都能愚公移山了。

  王大爷:“也没谈对象?”

  “没有。”

  老封摇头,“一催就是要专心考试,一直没考上。也不好谈女朋友,工作都没有,谁家姑娘跟他谈。”

  王大爷点了点头,是不好谈。

  老封:“所以谈对象,还得像小江那样早点谈。”

  他羡慕江阳爸妈,得省多少心。

  王大爷停住歇了个脚,“老弟啊,儿孙自有儿孙福,强求不得,结婚适合才行。”

  在他们感慨的时候,王铮和小觉走在前面。

  他问小觉:“在考公务员?”

  小觉点下头。

  王铮问他:“怎么不考老师。”

  小觉还真想过考老师。

  而且——

  他们这儿老师其实挺好考的,因为县里,镇上小学不缺老师,山村处处缺老师,看他们现在跋涉的路就知道了,竞争压力很小,

  ….但小觉还没尝试,因为他得先去考教师资格证,再考老师。

  何况公务员考的和教师考试也有区别。

  他还没下定决心。

  王铮点了点头。

  后面王大爷走不动了,老封找了个地方,让大家休息一下。

  小觉把包放下。

  这次王铮他们过来,带了不少东西,所以老封让小觉帮助一起拿。

  小觉放下以后,坐着休息,好奇地问:“这里面都是一些什么书?”

  “老爷子挑的。”

  王铮喝了一口水,“对了,我这里有一本。”

  王铮从包里拿出一本《乡村教师》。

  这本是他看过的。

  小觉拿过来看,刚看了一会儿,就继续赶路了,他觉得这书挺老调重弹的,没什么意思,无非是夸老师的鞠躬尽瘁而已,从小看到大,耳朵都起茧了。

  不过,路上挺无趣的。

  王大爷他们不断休息,所以他断断续续看完了第一章,等看第二章的时候——

  “卧槽!”

  他收回刚才的想法,这一点儿也不老调重弹,太酷了。他在快到小学时,把书读完了,然而等赶到学校的时候,他们没有见到王老师,只见到一座新坟,立了一块石碑,坟上飘满纸钱。

  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就好像《乡村教师》中写的,或许用不了多长时间,这座坟和长眠在里面的人就会被外面的世界忘得干干净净。

  但又有些不同,

  因为山村下葬很少立碑,只有德高望重的人去世了,才会有那么一块碑,写明了墓主的身份。

  王大爷叹息一声:“哎,还是来迟了。”

  “是啊。”

  王铮望着墓碑。

  其实——

  他对自己的内疚,也有对于王筝家人的愧疚。

  就一点,如果他当时反应就快那么一点点,或许就什么事儿都没有了,王筝或许会成为他的妻子,王老师不用在这里一呆这么多年——

  就差一点点。

  王铮摇了摇头。

  小觉站在王铮身边,这时他忽然说:“我也去当老师。”

  王铮回头看他。

  小觉望着墓碑。

  他考公是为了有个铁饭碗,考老师也有,这也是他想过的。而现在这种想法在不断的浓烈起来,因为王铮这个大明星千里迢迢来这儿,也因为《乡村教师》——

  他倒不是大为感动,以至于昏了头。

  其实——

  他回来考公务员,是因为在外面待不下了。那里城市很大,却无他容身之处。

  回到家以后——

  其实也没有。

  有时候想一想,真挺尴尬的,上了个大学,外面待不住,家乡也待不住。

  也只有考公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他不工作,专心考公,迎来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把他的信心打击的七零八落。

  他现在考试,单纯为了考试。

  找不到做件事的意义,也不觉得自己办得到,考试就只是他的一个借口,他每天钻在里面,用借口去搪塞父母和朋友、邻居,但他自己欺骗不了自己,他毫无长进,也毫无动力。

  ….但现在——

  他迫切的想要成为一名老师,因为这真的很有意义,让他不由自主的就提起了干劲。

  “挺好。”

  王铮点了点头,他看了看小觉手里的书,“送给你了。”

  小觉谢过。

  他摸着书皮,“写这书的作者真酷。”

  “是。”

  王铮点头,但觉得小觉对那小子的酷一无所知,“这才哪儿到哪儿。你听李鱼的歌吗?”

  小觉点下头,“听啊,有不少歌点了小红心。”

  王铮:“他是大魔王的老公。”

  “啊!”

  小觉惊讶。

  “这才是真的酷。”王铮说。

  他挺羡慕江阳的。

  他每天在电影里扮演主角,其实,江阳让他有一种这才是主角的感觉。

  这并不说江阳多么的有才华,而是因为这小子有最酷的女人喜欢。

  李清宁一直是王铮佩服的一个。

  他觉得如果有人能在车撞来的时候,拉王筝一把,或许是李清宁。

  她真的很酷。

  当初一杯酒浇在马导头上的时候,真的把王铮惊呆了。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骄傲的一个人。

  所以,有这样的人喜欢,王铮一直觉得是江阳的底气和力量来源,让江阳可以随心所欲去观察别人,温暖别人,可以无忧无虑的去想一些东西,然后把它做出来,做差做好都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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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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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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