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李清宁>第四百七十三章 以父之名
  阿婆也有弱点。枎</span>

  《谋杀启事》这本书有改编为话剧和电视剧,很经典。

  但作为书,这本书有一点难读。

  就这本书的乐趣全在诡计设置上了。

  它在案发和破案之间的线索收集和询问,缺乏故事趣味性——阿婆的马普尔是安乐椅神探,所以老太太只在关键时刻露脸,而主要负责查案的督察既刻板又无趣。

  偏这本书案发太早,破案太迟,导致中间线索收集、询问显的很啰嗦。

  当然。

  这啰嗦中也有亮点,就是英伦宁静和睦的乡村生活和马普尔老太太悠闲的日常。枎</span>

  然后,剩下的就全是缺点了。

  故事节奏慢,叙事拖,内容琐碎。如果在娱乐手段少的时代,时间足够的话,这本书是很好的消遣,但快节奏的生活,让人阅读耐心降低了。

  总而言之。

  《谋杀启事》是一本推理名作,但不是一本好读的推理。

  但是!

  如果把这本书改编为话剧、电视剧,甚至于以故事为底本,改编为《明星大侦探》这种综艺推理故事的话,就完美的规避了这本书的缺点,把故事变的更有趣了。

  毕竟,节目的搜证环节没那么枯燥。枎</span>

  最关键的是,这本书太适合这种综艺的节奏了:前期搜证引出人物,很多人都有嫌疑;二搜引出作案手法,开始排除嫌疑人;最后引出关键性证据。

  江阳觉得简直完美。

  当然。

  作为一本推理,即便综艺剧本会做很大的改编,可最关键的诡计被剧透,对书在国内的销售肯定有影响。

  虽然江阳看这本书的时候是知道了凶手,然后看下去的,而且因为知道了凶手,读书乐趣变成了找线索,这让中间那段冗长变的有了一些乐趣。

  但很多人是不喜欢剧透的。

  可电视为书籍销售带来的正面影响也不容小觑。枎</span>

  指不定还会卖的更火呢。

  这就看取舍了。

  在《谋杀启事》缺少《罗杰疑案》等开创性的情况下,江阳觉得至少可以尝试一下。

  江阳把《明星大侦探》的创意说了,还说他即将动笔的可以当剧本。

  “你这——”

  陈姐就佩服江阳,“为了卖书,你还整了一部综艺。”

  要是喜欢的话,还得付两份钱,真应该挂路灯啊。枎</span>

  但仔细想一想的话,陈姐觉得这创意还是很不错的,至少这节目从江阳嘴里说出来就很有说服力,唯一的问题可能就是对剧本,嘉宾要求挺高。

  因为陈姐知道,想让李清宁的老公当打工人,压榨一季的剧本,李清宁肯定不干。

  江阳也就提供一两集的剧本。

  “行。”

  陈姐让企划部做一个方案,明天跟时光网内首席内容官详谈。

  她刚站起身,送西服的工作人员到了。

  陈姐一听,留下来,她还没见过江阳穿西装呢,这次养养眼。枎</span>

  江阳去休息室换上西装。

  上次李清宁带他逛街的时候,就已经让量体师量过了,所以还挺合身的。他从休息室去往李清宁办公室的时候,迎面碰到狗哥扶着狗嫂往外走,他打了个招呼:“买保险吗?”

  狗嫂站住,眼前一亮:“帅啊小江,我马上不孕吐了。”

  “啊?”

  江阳一呆,这哪儿跟哪儿。

  “我吐!”

  狗哥舍了狗嫂,往卫生间跑去了。枎</span>

  江阳左右看了看,“你终于孕吐了?”

  狗嫂翻了个白眼,“穿的人模狗样,怎么不会说话,我一直不孕吐好不。”

  她刚才是狗哥在她身边一直孕吐,带的她也有感觉了。

  但别说——

  狗嫂绕江阳转一圈,“你这西装穿的——”

  江阳这一身西服,让人见了眼前一亮,耳目一新,竟让她有一种看到阳光、绿色,尝了一口薄荷的清新感觉,那孕吐的滋味马上不见了。

  “不愧是花了钱的。”枎</span>

  狗嫂赞叹,这衣服贵还是有贵的道理的。

  “啊。”江阳觉得自己可以去月子中心工作了。

  狗嫂翻个白眼,“月子中心是生了的。”

  江阳又问了一句:“狗哥怎么又孕吐了?”

  刚认识的时候,狗哥就孕吐的不行,后来好了很多,怎么现在又开始了。

  “昨天去检查了,孩子三尖瓣轻度反流。”枎</span>

  狗嫂摸了摸肚子,她在孕妈群里问了,这不算什么大事,李清宁也帮她问了私人医护,专家说这个不用在意,只要返流不再扩大就没事,但狗哥担心啊,然后就又开始孕吐了。

  “哦。”

  江阳点了点头。

  他觉得紧张也正常,这世界就怕个万一。

  江阳进了李清宁办公室。

  陈姐双眼一亮,刚要夸一句,江阳问了一句:“像不像电视上的黑帮?”

  她翻了个白眼。枎</span>

  女工作人员要检查下还有哪些地方要微调,刚摸了江阳肩头,李清宁站起来:“我来吧。”

  大致还不错,就有一些地方要微调。

  李清宁又把领带给江阳搭配上。

  江阳不会系领带,看着李清宁为他系上,忍不住亲她,李清宁后仰躲开了,“别闹。”

  西服定制的工作人员也在呢。

  待系好以后,李清宁后退一步,觉得很不错。

  江阳也去照了照镜子,“打成领结就好了。”枎</span>

  教父的范儿就出来了。

  帅!

  江阳决定了,迟早有一天把《教父》整出来。

  与此同时。

  “……仁慈的父我已坠入,看不见罪的国度,请原谅我的自负……没人能说没人可说,好难承受,荣耀的背后刻着一道孤独……”

  这——

  李清宁不得不承认,在这首歌衬托下,老公那中二魂算燃烧起来了。枎</span>

  ***

  唐欣的日子不好过。

  要不然,她是不会去求李清宁。

  她很珍惜和李清宁之间的友谊,因为她觉得跟李清宁成为朋友,真的是一件很酷的事儿。

  李清宁可以在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转身就走;也可以在演唱会上,一个人站在舞台上,在粉丝荧光棒的星河灿烂之下,轻轻地闭上眼,听上万的人合唱她的歌。

  这些都是唐欣想做的事。

  所以——枎</span>

  虽然唐欣年纪大李清宁很多,但那一刻,李清宁就是她仰望的大魔王。

  唐欣很荣幸成为李清宁的朋友。

  因为李清宁有才华,内心强大,永远掌握着自己人生的主动权。

  她不随波逐流。

  当然,很多人可能把这一切归于李清宁有天赋,她厌弃的一首《半糖戒指》,轻轻松松的就成为了传唱经典,所以有底气和实力去掌握自己的人生。

  但唐欣知道,李清宁真正厉害的是热爱她的热爱,并为之付出了所有的努力。

  她看过李清宁写歌时的样子,欢快地就好像一个精灵。枎</span>

  就跟唐欣自己看到一个最新款的名牌包包差不多。

  李清宁是一个有自己世界的人。

  成为这样人的朋友,真的是一个很荣幸的一件事儿。但相应的,成为这样人的朋友,是很难的一件事,因为有自己世界的人,她自己跟自己玩就足够了。

  所以——

  唐欣很佩服江阳。

  她在李清宁的世界路过就算一件很了不得的事情了。这兄弟是怎么堂而皇之的走进去,还在里面的核心位子,盖了一座大楼的?

  太厉害了!枎</span>

  她以前觉得,能够娶大魔王的人,一定是把她当女神供着的人。

  但现在,她觉得怎么反过来了。

  难道。

  她还是不太懂李清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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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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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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