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李清宁>第二百八十七章 表演
  在嗨过之后,乐器又停下来。

  三哥唱道:“大哥,你玩摇滚,你玩它有啥用啊!”

  李清宁跟着进吊镲,接着是一段密集的鼓点,在底鼓稳定的节拍下,把贝斯、节奏吉他全部托住了。要是不细听的话,可能只是觉得现在比刚才猛张飞他们排练时有劲儿,但要专注感受的话,就能感觉到鼓节奏带起来的律动,让人有种跟着嗨的冲动。

  难怪李清宁说架子鼓是一个乐队的骨架。

  鼓和贝斯、节奏吉他把律动带的很舒服,主唱很轻易接进去,“东边不亮西边亮

  晒尽残阳我晒忧伤……”

  说实话。

  三哥唱的不好。

  他唱出来的有那股二人转的味儿,但还是太端着,就是味儿太正了,一看就是没有得过宫寒之类的疾病,更不用说有精神病了,不够妖娆。

  许多乐队和歌手在唱歌的时候,经常对台下说:“来啊,燥起来”,或者就是,“让我看到你们的愤怒”。但有时候,主唱在台上都懒得躁,让台下的燥什么燥。

  主唱得投入到情绪里面去,就譬如这首歌,主唱得在台上先疯了,吉他手在旁边也跟精神病似的,这时候台下的观众就是想无动于衷也很难。

  不过,这无伤大雅,后面再改正就好了。

  现在先顺一遍。

  就是——

  旁边围观的大爷大妈们看不下去了,“这唱的啥呀这是。”

  不知道还以为他们这些听的人有病呢。

  大爷大妈拎着板凳退出去了。

  还有几个趁着小剧场前面的桌椅板凳打麻将的几个大妈,轻伤不下战场。

  张竹也摇头,“你们现在年轻人啊,玩的都是什么——”

  江阳一直在看李清宁。

  大魔王是真的厉害,双踩底鼓的同时,手上跟着击鼓,节拍很稳。

  然后在副歌来临,歌要进入高潮,情绪要上来时,她的鼓槌伴着双手抬高时转动,转笔一样转动,就在人的目光被吸引时,在高处猛然坠落,鼓声登时有力。视觉上和听觉上一起进入了歌儿的高潮部分,动作帅的自然,,颇有大珠小珠落玉盘的美感,把江阳迷得五迷三道的,觉得这小娘们打鼓真帅,也不知道以后便宜了哪个——哦,对,便宜了自己这个孙子。

  他看也不看张竹,“暑假作业写完了没有,就在这儿老气横秋。”

  “啊。”

  痛苦爬满了张竹的脸,当学生真的痛苦,“哎,江哥,帮我写作业呗。”

  “边儿去!”

  江阳拒绝,双眼不离李清宁。

  他算是知道为什么许多人喜欢乐队现场了,每一个鼓点节奏,都能让心尖儿跟着颤动。

  “我给你钱。”

  张竹不依不饶,“江哥,帮下忙,还有三天就开学了,这作业我实在写不下去!哎,你要不帮我,开学叫家长你去啊!我们班主任可问过好几次你的消息呢,八成是看上你了。”

  “你是不是傻,我这知名度,你老师早就知道我不是你哥了。”

  江阳也不能给自己的便宜老爸再找一个妈呀,这不是害人么。

  他妈在家地位很高的。

  毕竟他爸是发芽发绿的土豆敢下锅,泡发的木耳敢吃两天的主儿。

  他妈不做饭,他爸十有八九得住院。

  “你放心,你知名度没那么高。”

  现在这社会,得经常在节目、网上刷脸,这才能引起人们的关注。江阳一个明星家属就别自作多情了,至于《小王子》作者什么的,就更往后靠了。

  这年头不炒作,不商业运作,看书的都是路人粉。

  “你真没那么出名。”

  张竹说。

  江阳问:“你是我什么粉丝?”

  张竹对江阳的话,想了想:“黑粉。”

  “就这还想让我给你写作业?做梦吧。”

  张竹:“别啊,待会儿我请你吃黄焖鸡。”

  江阳:“拉倒吧,我不能丧良心,找别人去吧。”

  张竹觉得就江阳合适,因为江阳写的字特别的好,丑的特别合适。

  江阳想给她一脚,但还是忍住了,专心看起了表演。

  江阳觉得李清宁说的真对,一个鼓手对一个乐队真的很重要,刚才排练和现在乐队的的表演,不说唱的怎么样,就精气神都不一样。

  在鼓点带动下,三哥他们几个亢奋起来。

  歌声的情绪有几分癫狂的意思了。

  以至于在打麻将的大妈,在摸牌、码牌的时候,身子都跟着有舞动的意思。

  当然,也可能赢牌了在嘚瑟。

  他余光瞥了旁边一眼,除了打牌的观众外,旁边有四五个大妈和大爷——嗯,一个人保姆终于记起了自己职责,推走一个,现在还剩下三个。

  “……劝天劝地劝自己,忘山忘水我忘情人……”

  三哥唱完了。

  后面是乐器的表演时间,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没有唢呐,这让这结尾听起来少了很多东西。但也没办法,张竹这个临时客串的唢呐,就学会了前面的,后面的曲子中间的根本没时间学。

  要想学的话——

  估计得帮她一起写暑假作业。

  音乐结束。

  三哥他们轻呼一口气,他们不得不服,大魔王不愧是大魔王,名头绝不是吹出来的,就刚才的架子鼓即兴加花,一点儿也不突兀,很稳,不飞,还很好的带动了整支乐队。

  他们甚至有点跟不上。

  鼓手在乐队圈里是稀缺资源,甚至还有两个乐队共用一个鼓手的情况。

  三哥觉得就以大魔王刚才的水准,足以在国内任何顶尖乐队中胜任鼓手。

  至于表演效果嘛——

  三哥很欣慰,还是有两个大爷在看他们的,并没有因为嫌吵而离开,这说明即便他们不完美,而且这些大爷大妈们也不是他们的受众,但依然有觉得这首歌不错的。

  而且,一个大爷还抬起手,指着他们:“好,好。”

  这大爷年纪挺大了,眉眼耷拉,脸上又老年斑,但精神头还挺好,他在连续夸了几个“好”以后,招呼他在打麻将的老伴,“我死了以后,就,就请他们!喜庆!”hτTΡδ://WωW.sndswx.com/

  大爷说话一口东北大碴子味儿。

  大爷觉得就他们这个年纪,就得快乐点儿。

  别哭哭啼啼的。

  大爷一想来吃席的亲朋好友听见这歌儿,就觉得特别有意思。

  刚才赢牌的大妈:“天天不着调,还喜庆,不知道的以为我庆祝你死了呢。我看你等我死了,你给我请吧,正好庆祝你把我气死了。”

  大妈跟旁边的牌友吐槽:“今天早上嫌我做的饭不好吃,非得吃油条。”

  旁边白头发大爷问耷拉眉眼的大爷:“你要干什么?”

  耷拉眉眼的大爷贴近他耳朵,大声说:“白事请他们,好!”

  大爷竖起大拇指。

  白头发大爷觉得好归好,“就是声音太小。”

  不过——

  白头发大爷招呼:“小张,小张。”

  一个穿西装的男人放下在拍摄的手机,走过来,“干爹,我在呢。”

  白头发大爷说:“我,我也要请他们,记住了。”

  西装男人:“好的干爹,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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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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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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