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李清宁>第二百八十一章 暴露
  这!

  黄毛高乐震惊了,这什么情况啊!

  女朋友看着他,“怎么了?”

  黄毛高乐没说。

  他要捋一捋,大魔王的播客介绍了这本书,然后现在还有这么一首歌——

  等一下,他翻到书的封面,作者一栏写着:江洋!

  高乐问女朋友:“那位江总监叫——”

  女朋友随口就答上来,“江阳,阳光的阳。”

  “江阳,江洋——”

  高乐咀嚼一番,这一字之差应该不是巧合,难道这江洋是江阳?

  牛皮!

  高乐就佩服这有才的人,为了宣传他老公的书,还整了个新艺名,又整一首新歌。相比他为了一首歌憋了半天,听的人还少,他有时候就觉得同样是人,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还有这首《LetItBe》,写的真牛皮啊。

  就不说乐理上有多牛皮了。

  只说情感上,这首慢节拍的民谣,就精准地传达了书中辉煌一时的披头士乐队在面临解散时,那斗转星移,时过境迁的留恋和遗憾。还有那让一切随其自然,随他去的释怀。

  在乐队的历史上,乐队的解散往往伴随着许多扯皮和狗血,最后的分开是一地鸡毛,只留给粉丝无限的缅怀和遗憾,但这首歌里没有任埋怨,只有顺其自然,曲终人散。

  如果柚子音乐节以后,他要放弃音乐的话,高乐知道,他一定会听这首歌。

  有些事情就是想不明白,有些离别总是难免。他也知道自己不行,没定力,没天赋,努力也跟浪一样,打来的时候努力一阵,潮退了就放松了。

  他就是个普通人。

  而大魔王那样的天才,她之所以是天才,不止因为有天赋,也肯努力。

  就顺其自然吧,不要再欺骗自己了。

  高乐又听了一遍的《LetItBe》。

  他喜欢上这首歌了,也喜欢上了这本书中所描绘的披头士乐队。

  天才就是不一样,为了书中的情节,直接出一首符合剧情的经典歌。

  这梦幻联动——

  嫉妒。

  “瞧瞧。”

  橙子夫人晚上和朋友们一去聚会的时候,让他们听听这首歌,“什么叫厉害!”

  这首歌没在播客上出现。

  大魔王在录节目的时候也没说,还是节目结束以后,闲聊的时候让她听听这首歌的。

  “这恩爱秀的,闪瞎我的狗眼。”橙子夫人说。

  这等于是给老公的书弄了一个彩蛋。

  《解忧杂货店》出来挺长时间了,作为一本畅销书,自不用说,在他们这编剧圈子里争议很大,让喜欢推理的刘涛尤为可惜的是,这是一本用推理小说结构设置悬疑主题,然后写的一本治愈向的小说。他觉得有这精力、构思和结构,用在写推理小说上多好啊。

  众人还觉得,虚构披头士乐队的这一章挺莫名其妙的。

  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个乐队,也没听过这乐队歌,然后突然冒出来这么个乐队,特别突兀。

  橙子先生当时说:“这就是卖弄!”

  但现在不突兀了。

  在剧情中有重要作用的《LetItBe》,以前不认识乐队,不知道歌儿代入不了?

  没关系!

  现在大魔王直接整了一首,尤其贴合的书中描述。

  橙子先生只能嘴硬地说:“写小说的娶一个写歌的,太BUG了。”

  这写书还弄彩蛋,又不是拍电影。

  话虽如此。

  他默默地给这首歌点了个红心。

  大胡子也喜欢这首歌,“听着这首歌,再看那一章,突然就有感觉了。”

  刘涛承认这歌儿好听,但什么时候再写推理啊。

  徐光正说:“那你得再等等,等他老婆什么时候说想看推理。”

  陈姐已经问出来了,上次写《东方快车谋杀桉》,是李清宁看马户杀的时候,不知道因为什么话题引起的,“可能是嫉妒?”橙子先生说。

  他对此很有经验。

  橙子夫人:“合着得再有一部推理电视剧让大魔王夸一夸啊。”

  他们都没再说话,直到刘涛忽然想起一事儿,“江洋这算不算暴露了?”

  书的作者叫江洋。

  大魔王唱了一首书上的歌,然后她老公也叫江阳。

  这世上哪有这么多巧合。

  “不会吧?”

  橙子夫人觉得只有真心喜欢这本书,然后还去音乐平台上搜索的人,才能注意到这首歌。

  这首歌相关信息是一句也没提到跟李鱼有关。

  “哎。”

  大胡子让橙子夫人不要低估了大魔王的影响力。但凡有一个好奇的,去音乐软件上搜索了披头士,然后听出是大魔王的声音,就有可能在网络上传播开。

  这话是正确的。

  这首歌是李清宁在晚会后,腾出时间录制的,而且上传的是只有吉他伴奏版本。

  用的是披头士的名字。

  也只留了这个信息。

  这首歌没有推荐,应该淹没在茫茫曲库中了。

  她原本以为这歌儿短时间不会有太多人知道,就是橙子夫人,也是在她提醒下才知道这歌儿的。

  但她还是低估人们的好奇和认知。

  不止高乐,还有别人在音乐软件里搜索披头士,然后找到了这首歌。

  “这是大魔王的声音吧?”

  这位网友听了以后非常惊艳,然后这嗓音有很熟悉,特别像大魔王,但又不能肯定。hτTΡδ://WωW.sndswx.com/

  他就在超话里问。

  超话里许多粉丝一听,“这歌儿真好听啊,这声音一听就是大魔王。”

  然后,紧跟着一句,“真的是大魔王吗?”

  许多粉丝都觉得是。

  他们就到大魔王的推推下去问,期望得到大魔王的答桉,但大魔王始终没有任何回应。

  就当这事儿不存在。

  在这个话题逐渐发酵以后,许多粉丝觉得这首歌是大魔王唱的。

  因为巧合太多了。

  大魔王的私人播客《时光音乐会》刚谈到这本书。

  然后——

  有人问:“你们难道没注意到,江阳和江洋吗?”

  “所以——《小王子》的作者是大魔王老公?”

  “可能。你们记不记得佚名出过一本书?《查令十字街84号》。”

  既然出过一本书了,后续再出那么多书也可能。

  又有人提出疑问:“可,佚名不是大魔王吗?”

  “哈哈,我知道了,大魔王是江洋!用他老公名字做笔名。”

  “这——”

  鲤鱼们还真弄不清了

  这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这对夫妻不说,谁也不知道。

  “脑子乱了。”

  “乱不乱的,反正《小王子》作者是他们中间一个,对吧?”

  “也不见得,万一那首歌不是大魔王唱的呢?”

  “也可能大魔王喜欢那本书,然后用披头士的名字写了一首歌呢。”

  “妈的,别再说了,更乱了。”

  粉丝们分析来分析去,一团浆湖。

  在“江洋”的超话里更乱。

  《东方快车谋杀桉》、《小王子》等几本书,为作者积攒了不少人气,在超话里有不少粉丝。这超话里本来还算平静,但“江洋是大魔王老公”这话,一出现就一石激起千层浪。

  他们有的相信,有的不相信。

  归根结底,一切疑点在于《LetItBe》究竟是不是大魔王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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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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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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