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李清宁>第一百四十九章 吊死我
  话说回来。

  许凡看着坐在李清宁旁边,玩起手机的江阳,“现在全网都知道你前男友当过社畜了。”

  江阳退出游戏去看,见这话题还真高居不下。

  鲤鱼们现在毫无疑问,佚名就是李清宁的男友,就是写《像我这样的人》的人,大魔王已经在节目中说过她有男友了,现在说男友是佚名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许多鲤鱼借助边岸的推推,已经喜欢上这对CP了。

  一部分鲤鱼,不止鲤鱼,一些路人粉觉得,从佚名写的几首歌来看,他是才华横溢的,俩人在一起也挺好,以后指不定还能成为一段佳话呢。

  他们甚至认为,《传奇》就是佚名写给大魔王表白的歌。

  可让他们疑惑的是,这佚名还挤过地铁,当过社畜,出入过那个地铁口,还在大魔王认识他的时候,这人还曾被社会打击的迷茫、自卑,让人心疼——

  许多人觉得自己CPU要烧了,这里面听起来很有故事,但就是扯不到一起,在大魔王超话下,有人说:“亲娘嘞,这CP嗑起来,感觉得拍个四十集电视连续剧。”

  但不管怎么说,像佚名这样莫名其妙的人,有大魔王心疼,许多人酸了,以至于有人写下了祝愿:“我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舞台上的风吹不到台下的我,平凡的我也配不上优秀的她,这首歌是我送给她,也送给大家的礼物,以后就叫我观众朋友吧——佚名留。”

  这条在超话里还被顶的很高。

  江阳在看到这话的时候,只回了一串省略号。

  在超话下,还有专人把许许多多手机拍下的微综艺画面收集起来,做了一個合集,“纪念大魔王五年来头次登台!”

  这个合集把大魔王台上现场清清楚楚拍下来。

  许多人看了以后在下面评论:“大魔王的舞台效果还这么爆炸!”

  “她还是那么好看。”

  “每天一遍,防止早恋!”

  “她朝我笑了!”

  “这个比心是给我的。”

  “场地现搭的,灯光不是最好的,可她往那儿一站,一切变得都不重要了!她就有这样的魔力!”

  “这才是神级现场好吗!你去看一看剪辑后的视频。从地铁下来,行色匆匆,身体疲惫,一脸不耐烦,身子佝偻的人,在听到口哨声停下,然后在歌声中入迷,皱着的眉头舒展——你会因为粉她,油然而生自豪,她在用音乐抚慰人心!”

  许多人觉得,这才是音乐。

  忽然,有一个大聪明发现了一盲点:“大魔王左手有戒指了!”

  “卧槽!”

  “戴着玩的吧?”

  “谁在左手无名指上戴戒指玩,逗粉丝玩?”

  终于有人说出了许多人想说不敢说的话,“难道,大魔王结婚了?”

  许多人留下一串省略号。

  这个发现就像一个旋涡,越来越大,甚至于最后成了龙卷风,刮出了超话,刮到全网,在短时间内就登上了热搜头一位,把昨天《像我这样的人》风头全压下去了。

  李清宁暂时没看到这个。

  他们中午的时候,请王一诺和许凡在龙府吃了一顿饭,然后王一诺和许凡就告辞了。

  江阳拉着李清宁的手在树林开转了一圈,刚要回去,碰到了从另一端走过来的王大爷,他身边跟着一帅哥,看起来年纪最多在三十左右。

  王大爷招呼:“江阳,来来,给你介绍一下,我儿子,王铮。”蜀南文学

  这影帝,江阳觉得帅是帅,但老头曾说比他还帅,那就是说假话了。

  “至于这位——”

  大爷等江阳介绍。

  王铮说:“爸,我们认识。”

  李鱼向他点下头,拉着江阳的手说:“走吧。”

  王大爷本来还想跟江阳说几句凡尔赛的话,见他媳妇挽着他手头也不回的走了,一时间摸不着头脑,“这——肯定不是冲我来的,你得罪她了?”

  “没,我没有。”

  王铮忙摆手,得罪大魔王的是马导,五六年前马导的一个戏,请大魔王唱主题曲,马导他们这个圈子的人谈事儿都喜欢在酒桌和饭局上谈,当时让人小姑娘喝酒。

  小姑娘不喝。

  马导觉得当那么多人面,小姑娘不喝不给自己面子,坚持要让人小姑娘喝,小姑娘那暴脾气,拿起传说中拎壶冲的那个小玻璃酒壶,全泼马导脸上,然后扬长而去。

  “马导气坏了,说要报复。”

  王铮摇了摇头,后来不了了之了。

  “该!”

  王大爷觉得泼的好,老爷子就讨厌他们这种拿人一把的,“你当时在场?”

  王铮点头。

  王大爷警告他,“我告诉你,我在这儿可就交了这么个好友,他要不跟我玩了——我明天吃炒肝吃死!”

  王铮忙说不至于,这都过去多少年了,“我当时可什么话都没说。”

  ********

  李清宁回去以后,倒没说什么。

  江阳有话说:“我跟王铮谁帅?”

  李清宁席地而坐在唱片架子前,“那还用说,肯定我老公帅。”

  江阳听了很满意,坐到她旁边,跟她一起挑选唱片。

  这些黑胶唱片是李清宁收集或者朋友在各地旅游时淘到送给她的,有不少老唱片,既有国外爵士乐名家,又有国内红歌、民歌大家的唱片,还有即兴钢琴演奏的。

  这些全是李清宁的收藏,平时舍不得放。

  江阳只买过一次黑胶,偶然间看了《醉乡民谣》,特喜欢上面的歌,听说黑胶唱片是最本真的声音,就去买了,别说,花了钱的东西听起来就是心疼。用李清宁的话说,说不上谁优谁劣,CD声音还最纯净呢,反正这玩意儿谁花的钱多,谁听起来好听。

  那张唱片中,江阳最喜欢的不是《五百里》,而是《吊死我,哦吊死我》。

  “……”

  李清宁回头看江阳一眼,这一言不合就唱起来,这习惯——

  可真是太好了。

  这是一首民谣,怪好听的。

  李清宁头枕在江阳膝盖上,躺在地上,翘起大长腿,一面挑选自己的珍藏,一面听。

  江阳的思绪继续在飘,他拿着一张摇滚唱片想,在《解忧杂货店》中,接下来还要写到披头士相关,对于推动剧情很重要,江阳在这个世界暂时找不到合适的乐队替代。

  他媳妇在音乐方面绝对专家。

  江阳之前把披头士乐队的经历和解散过程描述了一遍,李清宁说这种地位的乐队有,但像江阳描述的那样分崩离析前还拍了个电影的,没有。

  江阳在想要不就照书上写吧。

  反正在《查令十字街84号》上,他已经写了一些二十世纪在这个世界没有的书了。

  大家都当成杜撰了。

  再杜撰个披头士很合理吧?

  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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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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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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