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里属于丘陵地带,江母说的山最高只有海拔百来米,绵延不绝,开成梯田,从高处看下去的时候特别美。山里没有野生动物,只有野菜山菌,放在二三十后几十块一斤都有,眼下却不值钱。
章小年满脑子都是赚钱。
回来路过国营饭店,她想起自己承诺小秀心的鸡腿,趁江母去卖鸡蛋的时候买了两只最大的。
李秀心捧着鸡腿舍不得下嘴,递到妈妈面前,说:“妈妈吃。”
这是哪里来的小天使啊!
章小年咬了一小口,说:“谢谢秀秀,真好吃,妈妈好开心啊。”
江泽也捧到面前,说:“姑姑吃。”
章小年一副感动得不行的样子,捧着他的脸“啾啾”亲了几口,说:“小泽泽真贴心啊,姑姑感动得想哭了。”
孩子的心意家长可以适当地接受,可以增长他的积极性,所以她没有浪费他的心意,只咬下了几丝丝。
江泽撕下一块万分珍惜地吃完便收起了油纸,说:“我尝过鸡腿的味道了,也要带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尝尝。”
李秀心学着他的样子,“我也要带。”
小小年纪能控制住自己的欲望,章小年有些佩服这两个孩子了,说:“行,带回去!姑姑这就去买一斤五花肉,给你们做个拿手菜!”
趁着江母在忙,她带着娃去买了一斤五花肉,运气不错,还有两斤卖不出去的猪大肠,味道有点大,一斤只要2毛钱,果断拿下。
当下,私下交易物品被称作投机倒耙,是犯法的。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江母卖鸡蛋是悄悄的,提着篓子在街上转,有需要的人就会买,大家都是心照不宣的。
章小年到报亭买了份报纸。当下全国物价都是一样的。但每个地方供应的数量不一样。比如鸡蛋,县城的供销社就供不应求,才会有江母这样的私贩存在。她就不信,省城没有。如果有,会是什么价格呢。她可是一个有空间背包的人啊。
她们这个县就有火车站,坐到省城只要六个小时,来回路费八块。
章小年算了算,觉得这个生意是可以做的。
这会儿的时令蔬菜是白菜和萝卜,可再过一个月,白菜老了,萝卜空心了,而新种的蔬菜又没有长起来,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
章小年决定留些萝卜白菜,等到二月底拿到省城去卖,反正东西放进背包里是什么样子拿出的时候还是什么样子,不用担心过期。
江母一百个鸡蛋不到中午就卖完了,一个八分钱,得了八块钱,除去成本约五元,净赚了三元,这还只是一旬的收入,所以她非常骄傲和满足。见章小年又买了肉也没说什么。不过加快了回家的步伐,不然不知道女儿又要花多少钱。
回到家就下午了,江父,江超夫妇回来,看到礼物都很开心,尤其是陈丽,十分不好意思,“这么好的东西给我用太糟蹋了。”
章小年说:“这两年多亏嫂子帮我带秀心,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你不收我以后有事还敢请你帮忙?”
江超看着老婆粗糙的皮肤,也有些心疼,说:“我怎么就没想到给你买呢,既然妹妹抢了先,你就收下吧。”
江父心疼钱,不过更为女儿的成长感到高兴,儿媳妇进门多年,吃苦耐劳是该奖励一下,“收下吧,反正退不了。”
陈丽收下了雪花膏,以生平最认真的态度洗了脸,沾了一点点抹匀,瞬间觉得自己不一样了,美得不行。
晚饭是章小年帮着做的,她做毛氏红烧肉和干锅肥肠,两道菜都是她的拿手菜,还没起锅,香味便传遍了整个屋子。
江父一尝就停不下来,“好吃,真是好吃!”
江哥和江嫂也不甘落后,不等菜上桌,半碗肉就没了,气得江母跳脚:“行了行了!这还有孩子呢,也不讲究点。”说完他们,自己也拿筷子吃了两口,又给女儿孙子孙女喂了几口,肉又少了一层。
江父意犹未尽地抹着嘴,突然一拍大腿,说:“唉哟,忘了玉良了。”
江母和江超陈丽愣了一下,看向章小年。
章小年笑容不变,说:“不用叫他了,他最爱干净,见不得猪大肠这些东西,一会儿我给他带两块红烧肉就行了。”不可能的,带个锤子还差不多。
这顿饭算是江家的团圆饭,一家人吃得心满意足,江超尤其满意,不舍地把妹妹送到家门口,“有空回来做饭。”
章小年把买的东西归置好,烧了水洗过之后,吹了灯盏准备睡觉,正迷糊着突然听到院子里传来一声“咚”,瞬间吓醒。
她连忙披了衣服下床,跑到厨房拿起了菜刀,躲在屋里往门缝里看。一看之下更是惊骇,院子里竟站着一个男人。
那男人蹑手蹑脚地走到窗边,透过窗缝往里看。
章小年这才认出,那是李玉良。
李玉良这几天日子不好过,他一个早就搬出知青所的人,仗着人情蹭个住也就算了,蹭吃却行不通。好在他出门的时候身上带着一块钱,跟村里的婆婆换了些鸡蛋和白面才熬了过来。
关键是丢人。
他万万没想到一向以他为天的江小年竟真的不找他了。知青点是住大通铺的,哪有家里舒服,可他拉不下面子求和。听说她今天进城了,买了肉,他以为他们家会叫自己的,谁知道一直等到天黑也没等来人。他气得要死,却不得不承认他毫无办法。
这是他第一次发现,自己这几年平静的生活都是江小年给他带来的。这让他悲哀的同时,又感到迷茫和他自己都不承认的恐慌。
他看不懂江小年了。她不仅没有来找他,连问都没问一声,好像他不存在一样。江家父母也没有说和的意思,他们想怎么样?离婚吗?他们丢得起这个人?
李玉良不信。
可他熬不过她,就像一场拉锯战,谁先低头,谁就输了。
江家在他眼中就是泥腿子,江小年就是个没文化的村姑,他怎么可能向这种人低头。他看了一会便离开了,和来时一样翻的院墙。
章小年的嫁妆里就有一台缝纫机,她花了三天时间把布裁好,五米棉布裁成了两件春装,江父江哥一人一件。五米汗衫布则裁成了三套秋衣,章小年,江泽,小秀心一人一套。
她向陈丽解释,“我就只有这点布票,下回有了,单独给你和妈做。”
陈丽收到雪花膏就满足了,见她给老公和儿子做衣服还有啥说的,还觉得有些愧疚,以前小姑鬼迷心窍不懂事,她做嫂子的心眼也没大到哪里去,“一家人干啥这客气,等有票和跟你一起去买,一起做衣服。”
她拿着衣服比划,“做得真好,看着不比供销社卖的成衣差呢。”
江母也说:“都能开裁缝铺了。”
趁她给邻居显摆,陈丽悄悄问章小年,“没给你家玉良做?”
章小年说:“他最讲究了,只喜欢的确良的料子,那我哪弄得来啊?”
想起昨晚他的翻墙举动,便说:“我记得你娘家是不是养着狗啊,能不能借我用两天,我一个人带着孩子住边上有点害怕。”
陈丽是个行动力很强的人,娘家又在隔壁村,当下拍着胸脯打保票,“有,我这就回去给你牵来。”
不到一个小时就牵着一条半人高,砍了半截尾巴的柴狗回来了。
“砍过尾巴的狗最凶了,你就放心吧!”
章小年放心得很,至少半夜再也没有人敢爬墙了。
一晃又是几天,李玉良离家出走十天了。他熬得住,可知青点的人熬不住,上门说和。
章小年满口同意,“他想回来就回来啊。”
李玉良要是愿意回来早就回来,可他想要人接。
蛇精病!
最好永远别回来,反正也没有领结婚证,一拍两散不要太容易哦。
章小年趁着萝卜白菜还鲜嫩着,全都拔了弄干净放进了空间背包里。
李玉良还是回来了。
章小年正在给女儿编小辫子。
看到她们母女时,李玉良差点没有认出来。
都长胖了。
章小年以前太瘦,现在却是恰恰好,皮肤白皙水嫩,泛着健康红润的光泽,穿着黑裤子白衬衣,虽然还是旧衣服,却干干净净平平整整,简单大方,竟十分有气质。
变化最大的是李秀心,以前她瘦,显得脑袋特别大,指甲永远都是脏的,李玉良看到就烦,觉得自己也被污染了。可她现在长了肉,圆圆的脸上挂着甜蜜的笑容,像个雪娃娃似的。
章小年视他如无物。
李秀心却不知道大人的矛盾,小声地叫了声“爸爸”。
李玉良高兴地应了一声,还破天荒地赞她,“秀秀的皮鞋真好看。”
李秀心眼睛放光,看向妈妈,说:“妈妈买的。”
章小年嘴角扯出一抹讽刺,李秀心从出生到现在,李玉良可是连尿布都没给她洗过一片,更别说花钱了。
铁公鸡!
辣鸡!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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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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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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