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大宋最强航海王>第八十三章 定亲去了
  话赶话,阎婆惜也不想说什么难听的,可是张押司不识抬举。

  “你自己什么鸟样不清楚吗?要房没房,要地没地,我嫁给你喝西北风啊?要是一天不刮风,西北风都喝不上。好了,你赶紧走。”

  张押司不仅不走,还和阎婆惜厮打起来了。

  也该当倒霉,就这个时候宋江回来了。

  阎婆惜听到声音,就赶紧的喊:“三郎,救命,有采花贼。”

  宋江虽说是个文人,但是也练过些枪棒,蹭的一下把晁盖送的雪花镔铁刀就给抽出来了。

  上楼一看,张押司正压着阎婆惜呢,两个人其实是在打架,但是宋江哪里知道。脑袋一热拿着刀就过去了。

  也该当阎婆惜倒霉,张押司听到来人,着急挣脱,猛的翻身把阎婆惜给推上来了。

  本来穿的衣服就不多,又碰上了宋江那把锋利的镔铁宝刀,噗,给阎婆惜扎了个糖葫芦。

  这是铁匠锻打的宝刀,阎婆惜闷哼一声就没气了。

  宋押司一看杀人了。

  “宋江杀人了,宋江杀人了。”

  张押司扯着脖子喊了起来。蜀南文学

  宋江其实不打算杀他,但是他老是喊,而且块头比宋江大,不由得尖刀往前一递,张押司倒在了血泊之中。

  阎婆惜的老娘听见声音不对,虽然平时声音也挺响,但不是这个调调,过来一看阎婆惜和张押司死在了地上。

  就见宋江手拿尖刀,脸色难看,这老婆子精明的很,眼睛一翻,吓晕过去了。

  此时的宋江是小吏,虽说江湖名望很想,但是第一次做下这等事情,大脑都是空白的。第一反应就是收拾东西逃走。

  宋江拿了几十两银子,包裹了几件随身的衣服,提起朴刀就出城逃走了。

  地上的老婆子,见宋江彻底走远了,这才上衙门去告。

  一听说是大案,时文彬县令带领雷横、朱仝前来侦破。

  一翻侦破下来,定案是宋江杀死奸夫张押司,奸妇阎婆惜。

  时文彬摇头叹息:“这宋押司糊涂啊,杀死奸夫不用跑,我朝律法不定罪的。”

  但是现在宋江跑了,这性质就不一样了,最起码要先捉拿归案,调查清楚,当下安排雷横、朱仝去找宋江。

  人在惊吓的时候是没感觉的,宋江一路向北,摸着黑竟然走了一百多里地去。天亮才投了客栈休息了一个多时辰,然后宋江雇佣了一辆骡车,决定去青州花荣处暂避。

  花荣是宋江的好友,在青州地界的南部,唤作清风寨。

  青州境内非比寻常,大大小小的山头十几座。

  快到青州边界的时候,那车夫停了骡子,不肯前行了。

  宋江问:“小哥,如何不走了?我再给你加钱就是了。”

  车夫连连摇头:“这可不是钱的问题,前几年有个车夫去了前面清风山落草,为人狠毒,专门喜欢吃人,小人家中还有老婆孩子,哪里敢去,客人还是自己走吧,也没多远了。”

  宋江一听,暗道这些市井小民喜欢传谣造谣,朗朗乾坤,哪里来的山贼吃人,不过是自己吓唬自己罢了。

  结了帐,宋江背着包袱拿朴刀做拐杖,继续前行,这次出来的有些狼狈,也没个随从,平常可没吃过这个苦。

  行不过十几里地,正走在官道上,忽然嘡啷一棒锣声响起,冲出来上百号小喽啰,拿着钢刀、猎叉就把宋江给围住了。

  不紧不慢的走出来一个矮子,这人生的大人的身材,小孩的腿,上身长,下身太短了。

  好像那磨盘成了精,冬瓜长了腿。

  宋江有个优点,那就是能拉下脸来,把朴刀往地上一丢,噗通就跪下了。

  “大王银钱尽管拿去,留下小人性命。”

  那冬瓜瞧了瞧宋江,啧啧赞叹:“不错不错,虽然黑了点,但是这一身的好肉。小的们,带回去,留着做个醒酒汤。”

  宋江暗暗感叹,完犊子咯,这回恐怕是要栽了。

  再说此时晁盖带人刚刚到达扈家庄地界,扈三娘那是没得说,带着十几名丫鬟骑着马,迎出来好几里地。

  “三娘,你这庄子周围这么多柿子树啊?路边地边到处都是?”

  “这些啊是我爷爷当年种的,考虑天灾变化无常,柿子抗旱,不用怎么管理,种了过灾年的。不过灾年没用上,倒是年年做柿子饼,卖到城里好价钱。”

  和晁家庄平原为主不同,这里是丘陵地区,扈家庄是百年老庄子,为了预防土匪山贼,修建的有青石的庄墙,庄墙高了能有两丈,壮丁在墙顶上来回巡逻。

  “庄上这是有情况?怎么看村民有些紧张。”

  “西面山林最近来了一只大虫,昨天下午时候袭击了村里的牛群,咬死壮牛一头。现在壮丁正在集结,准备吃过早饭进山搜索,防止老虎伤人。”

  “好猖狂的大虫,一会同去。现在这个季节需要在农田干活,怪不得百姓人心惶惶。”

  扈成在庄门口等候呢,接应了晁盖进村。

  定亲事宜有晁盖本家叔叔来和扈成谈,这样才合乎礼节。

  刘唐、大壮等人去吃饭了。

  至于晁盖让扈三娘拉了去后院,看她的练武场。

  别看是个女人,但是酷爱练武,本该是后花园的地方改建了一个练武场,每日里带着一群丫鬟天天练武。

  两侧武器架子上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都有,不过扈三娘最擅长的还是刀法。

  “看我这还行吧。”扈三娘很得意的问。

  “不错不错,不爱红装爱武装,三娘是女中豪杰,当真了得,这个练武场很好。”

  扈成安排厨子杀猪宰羊,准备酒菜。晁盖和扈三娘在后院练习刀法。

  忽然间听见庄外敲锣声响成一片,这是有情况了。

  扈三娘、晁盖、刘唐、大壮一行人拿起兵器上马,冲出了庄子。

  刚好遇到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庄丁。

  “大小姐,快去看看吧,大虫,是大虫。大虫冲击了咱家的牛群,扑倒了一个小牛犊正在那吃呢。”

  “正要去拿它的皮做褥子。”扈三娘说着催坐下马往前就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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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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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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