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赵沧颉宋妍>第 262 章 第 26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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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公主见他没像以前那样跟漂亮丫鬟亲近只当他是被玉琼的事情弄怕了,也不好说什么,私下里着急,连着几日就没去宫里。

  等到再去宫中的时候,却是从太后那里听说了一个大消息。

  “侍卫和宫女私通?”

  李喆震惊不已,这种事情往大了说就是往皇帝的脑袋上扣绿帽子啊,哪个侍卫那么大胆,再说,宫中难道没有宫禁么?

  侍卫可是男的,若是由着他们在后宫之中乱窜,皇帝以后的孩子可真要怀疑一下都是谁的了。

  “哪里有那么大胆。”长公主嗤笑了一声,她完全没觉得跟儿子说这种话题哪里不对,继续说道,“一个小宫女捡了块儿绣帕,上面有些情情爱爱的诗词又绣了名字,这才闹腾起来,谁知道谁是谁啊。”

  “不是绣了名字吗?”李喆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一箭穿心”那个标准的图样,唯有那种心里头还写名字中一个单字的,才能够一下子包含这么多信息,又要情爱,又要名字,多不容易。

  复又想,这种图案在这个时代可不流行,所以到底是怎样的图案才蠢到一边儿是情诗一边儿留下自己的名字呢?

  明晃晃拿出去使用,或者送人,不都显出自己的不庄重来了吗?这不是自毁名声吗?怎么会有人这样做?

  “又知道是谁绣的呢?”长公主这般说了一句,也没再多言,总算是觉得和儿子说这些八卦有些不妥当了,迅速转换了话题,问李喆在皇帝那里过得怎样,又与朝阳公主聊了什么。

  母子两个杂七杂八说了些事情便回到了府中,李喆的好奇心还在,却也不是非常迫切非要知道个经过不可,如此,又过了些时日才从众人的口中拼凑出事件的大概。

  前头就是长公主说的那样,一个小宫女捡到了这等见不得人的帕子交给了管事的姑姑,后头便有人去查,没有翻箱倒柜那么严重,但宫中这种搜查总有人能够做到罪证确凿,最后查出来是德妃宫中的一个小宫女绣的帕子,而那帕子要送给谁却是不知,因为那宫女畏罪自杀了。

  线头到此断了。

  这种事情本就不好说,皇帝自来不耐烦这些,直接交给了太后处置。

  太后这些年宝刀未老,本想一显身手,但这人死了,到底是查不下去了,一口气憋着,最终找了个由头放了一大批宫女出宫,也随之处置了一批人,连德妃也被找了个错处禁足了,到底把这件事遮掩下去了。

  以上,已经可以算作是消息,但,更深层的必然不是这些,不然长公主那日的话头也不会是那样说的。

  李喆很想问一问,好奇心总是人人都有的,但又觉得自己这般关注皇帝的后宫似乎不太好,犹豫来犹豫去,终究是拖到了秋季。

  秋天是个好季节,如果说春天是勃勃生机奋发向上,那么秋天就是收获的季节,在靠天吃饭的时代,任谁都要高兴一下的,尤其这一年风调雨顺,各地都是喜报频传,实在很应该称赞一句圣上贤明。

  古人就是这样,若是年景好,那必是皇帝好,若是年景不好,那必然是皇帝昏聩,谁让皇帝是天子呐,上天之子,若是做得不好,上天自然是要罚的。

  李喆知道这就是君权神授,是皇帝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而披上的华丽外衣,好来狐假虎威,但这样的好处明显,坏处也是十分明显,一不小心就和上天捆绑销售了,若是上天不给面子,水灾又旱灾的,那真是坑死背锅的皇帝了。

  想想看,历史上某位皇帝似乎就因为这个下过好几次罪己诏来着,你说倒霉不倒霉,上天刮风下雨关皇帝啥事?皇帝要是能管这些,早都上天当玉帝了,还在凡人里头混个什么劲儿。

  不管怎么腹诽,这秋收到了,自然是要庆祝一番,尤其在放榜之后,这一届的进士们多有青年才俊,好些出身还不错,早早就被高门大户盯上了。

  连住在深宫之中的朝阳公主也都在琼林宴前通过口口相传,得知了这一届的青年才俊的诸多信息,其中,以探花郎王彦召为最。

  自来选探花不仅重才更重貌,王彦召的才貌自是无可挑剔,最难得还是他的出身,乃是王氏大族,虽然不是嫡支的那一脉,但这样的大家族出来的,礼仪教养什么的,肯定要把旁人甩下去八条街不止。

  就连皇室,也不敢跟那样的大族比礼仪。

  于是,琼林宴上几乎成了探花郎的个人专场,看着他举盏,听着他吟诗,金桂飘香的琼林之中,探花郎伸手折下一枝桂花斜簪耳边,也引得众人争相效仿,一时花香弥漫。

  “好俊俏的探花郎,可惜,已有了婚约。”

  长公主把儿子上次说的话记在心里头,见到那还堪匹配的少年郎都会惦记一下对方是否有婚约,这些事情也不是什么秘事,除非是有什么鬼胎的故意隐藏,不然找个相熟的询问一二也就知道了。

  探花郎如今年已十九,在古人普遍十六七成亲的习俗中,他此时不婚都是大龄了,而大龄的原因也简单,女方要守孝,这也是人之常情,虽有那种赶在百日热孝期内办婚事的,但大家族的人却绝不会这般仓促,如此,探花郎的婚事就耽搁了下来。

  不过,耽搁也就耽搁吧,身边有着红袖添香,娶不娶妻也只是为后代着想。

  李喆默默点头,他早就知道这一点,并且还让那些宫女传话的时候特意把这一条着重提了提,此外还说了说探花郎对未婚妻的感情,以及和那些红袖之间的韵事。

  这段时间已经足够他了解朝阳公主了,这位公主绝对干不出抢别人老公的事情,也更不会喜欢那种肆意留情的人,听了这种话,便是真的有些心思也会歇了。

  今儿的琼林宴其实除了让这些新进士们感受一下鲤鱼跃龙门的荣幸,还是一个不明示的相亲宴。前头那一堆进士们在皇帝官员面前表现着,后头太后打头,一堆宫中女眷并大臣家眷都在遥遥看着,稍后皇帝离开,太后歇息,皇后便会让大家随意转转,更是相亲的良机。

  这一日后,必有许多大臣要求皇帝赐婚的,过年前,可谓是成亲旺季。

  剧情中,朝阳公主并不知探花郎有婚约,一心栽进去,等到皇帝赐婚后便唯有郁郁寡欢而已,现在么……

  拿下捂着的帕子,朝阳公主的唇上还染着些许蜜露的诱人色泽,唇角的浅笑未收,“阿喆还小,且不用着急,随我回宫去吧,我近日新做了种点心,极好吃的,阿喆可要尝尝?”

  “我是不急,可姐姐的年龄可要相看了,我还等着要考察一下未来姐夫是何等样人,何必这么着急回去。”李喆好容易脱离了太后和公主娘的视线,一直跟着朝阳公主,就怕剧情太强大,让她跟那个探花郎对上眼了,最终又是个抑郁成疾的悲剧结局。

  “用得着你看么,太后和母后自会定好人选的,你就不用操心了。”朝阳公主个性爽直不造作,说得婚嫁事情上也没有那些故作的娇羞避而不谈,但说话间还是红了红脸,显然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李喆见她像是羞恼了执意要走,也不再拒绝,早些离开也好,只要确定她不会喜欢上那位探花郎,似乎也没什么可操心的了。

  至于原剧情中的那位纨绔驸马,恐怕还入不得太后和长公主的眼,实在不行,实在不行……说真的,李喆还真的想不到什么更好的办法破坏赐婚,也唯有希望在没有原主闹出的那等事情损了公主面子之后,朝阳能够活得更好了。

  实际上,以朝阳的性格,李喆很难想象她因为情爱而抑郁成疾,作为公主,享受荣华富贵的同时也早就接受了各种束缚,朝阳是个很能自得其乐的,心胸也足够宽大,又怎么会因为丈夫并非所爱,丈夫不给自己颜面而抑郁成疾早早离世呢?

  这样的念头一转,看到朝阳已经走得远了些,李喆忙追上去:“姐姐可是羞恼了,走得这般快。”

  “别胡说……”

  次日,李喆早早就来到了宫中,等着皇帝一下早朝就过来拜见,惹得皇帝一声惊奇:“今儿是怎么了,有什么急事,这么早就过来了?”

  “这不是操心朝阳姐姐的婚事么?昨儿那许多青年才俊,舅舅可要给姐姐挑一个好的。”李喆言语试探,赐婚一旦颁布就不能更改,倒不如在这之前让舅舅打消主意。

  皇帝笑着说:“你小子还没长大就开始操心这个了。且不用你管,舅舅这里也管不着,自有太后和皇后在呐,可没咱们俩什么事儿。”

  皇帝话中意思并不是要做主,那么,难道是剧情错了?剧情中分明就是有老臣请旨赐婚,皇帝直接就允了啊,难道说是自己的蝴蝶翅膀让剧情产生了变化?

  李喆只能这样想,或许是太后把这件事提前透过气,皇帝这才不管的。一般来说,女儿家的事的确也都是嫡母管的。

  宁静的黑眸似被树荫染上了碧色,淡然地扫视一圈儿,又闭了起来,但,这样子,分明不是睡着了,于是,两个婢子不打磕绊地继续往下说,她们原是戏班子里出来的,最擅长背的戏文这时候就是为了给人取乐。蜀南文学

  没有什么好不平的,也没什么好气恼的,只怕长时间说话哑了嗓子再不得重用,那样卑贱的出身,能够跟着府中的丫鬟们姐姐妹妹,也不过是因为她们跟了个好主子罢了。

  是的,好主子,满京城里头,除了皇家,再不会有比眼前这位更尊贵的了。

  长公主独子,被还没儿子的当今当做儿子看待的,深受宠爱的,正正经经的皇亲国戚一等靖国公李喆。

  李喆,从剧情中了解了自己的新身份之后,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名字,或许最开始的时候还有对原来名字的不舍,对新名字的不适应,但经过两回了,再怎样也能够自然接受了。

  虽然系统没有给出更多的话语,但李喆已经隐隐意识到或许这样“死了就穿”会成为自己的生活主线。

  如果说第一次还有对新生的感恩和激动,以及各种畅想,那么第二次,见过了那个时代的种种之后,那种轻松的心情就再也没有了,却也不厌烦,这样挺好的,多姿多彩的人生,再不会有更精彩的了。

  好像一张又一张的白纸摆在面前,也不全是白纸,前情提要已经给了,未来的发展也大略知晓,那么,能够做些什么呢?全凭借自己发挥,想要平凡就平凡好了,想要位高权重就自己努力好了。

  每一次,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每一次,都会让人有一种新的体验,这样的生活,怎么会厌烦呢?

  李喆想到这里,不由又去看了一遍剧情,这些剧情都是很简单的,目前看来,原主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死结,他只是太过骄纵了,这才做了不少的坏事,但那些坏事,有些也是时代不同的原因。

  比如说他跟皇帝舅舅的二女儿关系很好,这位朝阳公主自小就是个善于照顾孩子的,一直把他当做弟弟照顾,对他很关心很好,原主也不是不感激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他听到朝阳公主要被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不算太出名的纨绔的时候,他先是跟那家伙打了一架,受了一肚子气,后来又想出一个改换新郎的注意去坏了朝阳公主的名节并不是什么龌、龊的事情,只是让别人看到朝阳公主和年轻俊朗的探花郎搂搂抱抱而已。

  他单纯地以为这样朝阳公主就可以不嫁给那个纨绔,而嫁给品学兼优的探花郎了,但是某些事情并不是他能够决定的,这桩婚事一开始便是那纨绔的老臣祖父跟皇帝求的,出了这样的事,皇帝只能封口,而因为是公主的缘故,哪怕那一家子都知道了,也还是装作不知道,欢欢喜喜办了婚礼。

  婚礼的结果自不必说,公主和驸马不合,驸马不喜欢公主,公主独守空闺……不出几年,本来应该芳华正茂的公主就因为抑郁成疾而去世了。

  以这件事情来说,原主只是好心办坏事,他知道朝阳公主对那个探花郎多看了两眼,然后就想要促成姐姐的心事,只可惜,用错了方法,反而害得朝阳公主名声有损,以后也不得快活。

  这种坏事的比重很少,还有一些则是真正的坏事,比如说欺男霸女。

  其实最开始,原主是真的想要行侠仗义的,哪个少年人不会对那样的仗剑而行心生向往呢?偏偏身份使然,容不得他们那般侠义自在,于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碰见了自然要管一管。

  心是好的,事情却没有做好,有人知晓了他的这番心思,用了各种方法来讨好,这些戏目中自然少不了恶霸欺凌少女的经典,然后恶霸被赶跑,无家可归的少女自然要跟着走了。

  各种各样的女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被送到了原主的身边,一开始他没有什么歪心,但到了后来,谁能抵挡那许多美女以各种各样正式的理由投怀送抱呢?他又不是养不起,然后,后院渐渐大了起来。

  纵情声色之后,哪里还能找到最初的本心,原主就这样沉迷于内,最终死在一次宅斗误杀之下。

  这样一个人物,若不是剧情都是从他本人的视角出发,在别人看来,可能也就是贾宝玉西门庆那种人而已。

  但当李喆成了自己,感触反而很多,是个难得的真心之人,只可惜这真心最后成了自私自利之心。

  不过,如果成了自己,自然是顺着自己的本心去做。

  朝堂安稳,不必他去忧国忧民,又或者说,那样的事情做上一次已经够了,他绝对不想体会第二次。

  家庭和睦,长公主当年颇为受宠,作为先帝的第一个女儿,还是嫡出,她得到的关爱很多,自小就有一种别的公主所不具备的尊贵,连驸马都是自己选的,只可惜那位世家子风姿出众聪颖绝伦都有了,唯独寿命上短少了一些,不能陪她终老。

  不过两人感情极深,乃至于驸马去世后公主并未改嫁,也没有做出豢、养面首等潜规则之内的事情,反而是一心一意教导他们唯一的儿子李喆。

  这般爱重之下,寻常的孩子不长歪都是邀天之幸了,何况还有宫中的两位大山宠着。

  太后自不必说,没有不怜惜爱女独子的道理。皇帝那里,他是长公主一母同胞的弟弟,血缘之亲早已奠定了基础,又因无子,对姐姐的这个儿子是从小看到大的,是那些不曾看顾的骨血比不上的,甫一掌权就给加封成了靖国公,当时还引起了朝野公议,却也被他一意孤行,到底是落实了这个一等公。

  那个时候原主不过五岁,五岁的一等公,真是何等荣幸才能得此封赏。

  这些,都决定了原主备受宠爱的一生。

  其实,也挺好的。

  这样想着,有些犯懒的李喆决定好好享受生活,至于以后娶不娶那么多女子,那都是以后的事情,现在的年龄,他还是好好睡一觉吧。

  抬了抬手,止住了声音,偌大庭院,蝉鸣不闻,有人为他拢了拢衣裳,遮住了肚皮,他也不去睁眼,往下缩了缩,坦然睡去。

  这一世,他且好好享受吧。

  庭院之外,缓步行到此处的长公主远远见到儿子酣睡的模样,先笑了笑,喆儿也不小了,过两年也该说亲了,却还是这样任性妄为,真是……

  “去把伞撑上,免得树上落了东西惊了喆儿。”长公主随口吩咐着,为了不吵醒儿子午睡,索性也不往那边儿走,只是让身边的嬷嬷过去守着,统共那么几个丫鬟,一个年长持事的人都没有,她可不放心。

  “喆儿这孩子,就爱那样漂亮丫鬟,一个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哪里能够照顾人?”

  在另一处花厅坐下了,长公主这般说着,端起了漂亮丫鬟奉上的茶盏,不温不凉,浅淡的花香,喝起来人也舒爽了,其他的漂亮丫鬟该打扇该服侍的丝毫都不曾怠慢,样样都做得妥帖,又哪里是不能照顾人的样子了。

  秦嬷嬷是跟着长公主从宫中出来的老人儿,哪里不了解长公主的心思,对上儿子,她只怕不周到的。

  笑着应了两句,又引来了长公主对儿子的夸耀,她也是真的有东西夸,李喆虽然是富贵出身,但自身的教养不差,小的时候也曾得先帝手把手地教写字,如今年纪渐长,不爱读书是一回事,一手字写得好不好就是另一回事了。

  李喆又爱花鸟美人,画画上也有几分功底,不敢说跟那些大师比较,但某些灵性的东西到底还是有特色的。被京中某些谄媚好事的赞为“书画双绝”。

  这里面当然有不少的水分,他才多大,书画便是好,又能好到哪里去,总超不过当世大家,但有了这样一声赞誉,到底是个好名声,且容得身边人自傲。

  就这么,长公主对自家儿子贬一回夸一回,来来回回,不熟悉的人难免有些摸不着她的心思,但在秦嬷嬷听来,便是那贬也是含着爱意的嗔怪,断不容许旁人去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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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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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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