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四合院:不吸之恩,永世难忘>第62章 娄振华:女儿救我,崔大可不当人
  “来来来,我亲自给娄总颠勺。”

  崔大可走进后厨,接过南易手中的勺子,随后给他使了个眼色。

  南易也是个老阴哔,经常坑人,秒懂这是什么意思。

  从后厨拿出了一罐盐,往大勺上狠倒一大把。

  “娄总,吃点什么?”崔大可道。

  “来份炖萝卜,再来个土豆就行。”

  娄振华内心忐忑。

  前段时间女儿娄晓娥劝他跟崔大可赔礼道歉。

  可他不服啊,自己当年什么身份什么地位,叱咤风云号称楼半城。

  如今虎落平阳,要舔着脸跟一个小工人道歉?

  这老脸往哪搁啊。

  再说了,不道歉又如何,能把我怎么样,他崔大可又有没有我的把柄。

  然而没想到,短短时间没见。

  崔大可竟然成了六级钳工,还兼任食堂股长,成了领导。

  这就不一样了,领导可是随时有机会打击报复的。

  娄振华有点虚了,后悔没听娄晓娥的劝谏。

  更后悔当时没下定决心把女儿嫁给崔大可。

  “娄总果真低调啊。”

  崔大可笑笑,这土豪吃的真少。

  家里肯定藏着山珍海味,来这里装模装样体验民间疾苦吧。

  用蘸了盐的大勺,给娄振华舀了满满一饭盒炖萝卜。

  娄振华眼袋一抖,这也太多了。

  食堂的寡淡猪食竟然要老夫吃这么多,崔大可你好狠毒啊。

  “谢了,大可。”

  娄振华拿着饭盒,就坐到了角落。

  两个后厨的员工紧跟着站了过来,冷冷盯着他。

  “这什么意思?”

  娄振华皱眉,叨了一片大萝卜。

  一口下去,差点磕掉大牙。

  “咸,太咸了。”

  娄振华想吐地上,发现旁边两个食堂员工,突然变得凶神恶煞,眼神凌厉。

  心中一慌,将咸的发苦的萝卜硬吞了下去。

  谁都能吐。

  大资本家不能吐。

  不然很容易让人误会,他大资本家在家里天天吃山珍海味。

  可是菜这么咸,娄振华实在下不去口。

  “娄总,饭菜不符合胃口吧。”一个员工笑道。

  “那肯定,娄总家里山珍海味,怎么吃得惯我们食堂的饭菜。”另一个员工也笑道。

  “不不不,你们误会了,这菜确实太咸了,不信你们尝尝?”娄振华无奈道。

  一个员工尝了一口,“不咸啊,特好吃,天地下没有比这更好吃的东西了。”

  另一个员工也尝了一口,“这么好吃的萝卜,娄总竟然还嫌弃?天哪,您在家过的是什么神仙日子啊。”

  娄振华差点吐血。

  这尼玛你们两个小崽子睁着眼睛说瞎话不担心被雷劈吗?

  然而只能是敢怒不敢言,闷着头继续吃。

  一口。

  两口。

  三口。

  一顿饭下来,娄振华仿佛苍老了二十岁。

  “水,给我点水。”

  喉咙齁的说不出来话,声音都嘶哑了。

  “玛德,大资本就是不一样,喝水还要人倒,这可是犯了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啊。”んτΤΡS://Www.sndswx.com/

  “依我说,现在就给他弄出去,全厂批逗,再抄家,没准能抄出来几十箱金条。”

  “这个咱俩说的不算,回去请示下领导。”

  两个员工骂着,回去向崔大可邀功。

  而娄振华只能苦笑,扶着墙回到自己办公室,拿起电话。

  “晓娥,快来救救为父.......”

  ........

  叮叮叮!

  下班了。

  崔大可在门口等媳妇儿丁秋楠。

  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回过头,看见一个留着短发的俏皮女生。

  “娄晓娥,你还敢来找我?”

  崔大可目光一凝。

  不久前她信誓旦旦地说会帮自己搞钱,然后这么久过去,特么毛线都没搞到。

  废物!

  还有脸来见朕?

  “怎么不敢,你看这是什么?”

  娄晓娥眼珠一转,拉开自己的裤兜。

  嗬!

  里面藏着一根金灿灿的小黄鱼。

  “哎,你这人真是客气,来就来,带什么礼物啊。”

  崔大可连忙将手伸进他裤兜,偷摸将金条拿了过来。

  金条在这个年代也许换不了太多物资,但是等改革开放、或者在香江就大不一样,这都是起家的资本啊。

  “对了,我爸说请你吃饭,你今晚可得赏脸。”娄晓娥道。

  “好说好说,这老匹夫,终于开窍了。”

  崔大可暗笑,准时白天给他吓着了。

  “你这人说话怎么这么难听,再骂我爸就不理你了。”娄晓娥装作生气的样子。

  “行行行,听你的。”

  而这时,丁秋楠从厂里出来。

  “大可,在干啥呢?”

  崔大可走过去道,“媳妇儿,你先回家,我今晚陪个客户,洗白白在家等我。”

  “哦,好吧。”

  丁秋楠看了娄晓娥一眼,没有多想骑上车走了。

  现在崔大可是食堂股长,经常往各地农村公社、肉联厂、二商局跑,免不了要应酬什么的。

  作为领导的女人,可不能太善妒。

  而这边,娄晓娥愣在原地,瞪着眼睛。

  “媳妇儿?你结婚了?”

  “是啊,还没来得及告诉你,不过还没摆酒席呢,到时候你要是愿意来,我喊你。”

  崔大可笑着,这女人出手阔绰,给的份子钱肯定多,请她稳赚不赔。

  “你你你........你无耻,把金条还给我。”

  娄晓娥红了眼眶,伸手就来抢金条。

  “嘘,小点声,踏马这么多人,你找死啊。”

  崔大可黑着脸,一把按住她嘴。

  “.......”

  费了好半天,娄晓娥总算消停了。

  两人骑自行车到了正阳门外的一个饭庄。

  这是一个四进院落,青堂瓦舍、门面精饰、环境高雅、风格别致。

  崔大可还是第一次在这个时代见到如此奢华的饭店,简直是天上人间。

  餐厅座椅上铺着冬绒,台面四周镶嵌白银;

  餐具是清一色的银器,有识货者,定然能从中找出康雍乾年间的彩花酒器。

  不愧为当时最有名气的饭庄之一-----丰泽园。

  只是这样的饭庄也经营不了多久,吃一顿少一顿。

  到时候,这些名厨将去大街上烙大饼、蒸窝窝头、擀面条。

  这是后话了。

  娄振华夫妇早已等候在包间。

  看到崔大可格外热情,“大可,快来坐,第一次来丰泽园吧。”

  “这里葱烧海参,堪称海内外一绝,大可今晚必须好好尝尝啊。”

  崔大可坐在铺着冬绒的靠椅上,双腿往上桌上一放。

  掏出一根华子。

  呲!

  “来点实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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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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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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