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团宠明珠熠熠生辉>第十九章:回家
  白秀芹安下心,也暂表不提。

  谢强振握紧她的手,心下安定,开始和顾明风搭话:“小兄弟是俩小姑娘哥哥?”

  “一个是我妹妹,一个是我侄女儿。”顾明风专心的驾驶牛车,为了让背上的小猪睡得安稳些,要小心一些坑坑洼洼的地方。

  “今天实在是多谢你们了,又是救我又是送我们去医院,实在麻烦你们了。”

  顾明风无所谓地摇头:“不必谢我,我是来找家里这俩小姑娘的。”

  妹妹都开口说救了,他不搭把手回家又要和他闹脾气,女人就是八月天气。

  “是,你家这孩子教养的真不错,心善。

  我这一天喊救命,就她们敢停下来看看,别人一听见声音就赶忙跑了。”

  顾明风一边听一边皱眉,但嘴上还是要夸一夸的:“是,我这妹妹从小到大就懂事,又乖心又软的。”

  大妞坐在旁边震惊的看向小叔,嘴角有些抽搐。

  顾明风见怪不怪的看了她一眼,又不是他想说的,是吹妹妹吹成了习惯的嘴自己有想法而已。

  几人聊着天,不一会儿就到了县医院。

  顾明珠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在白秀芹快下车时扶了她一把,又爬回去睡了。

  一直紧皱的眉头放松下来,还微微打起了鼾。

  “大妞饿了吧,小叔上衣兜有粮票和钱,你进去买三碗肉丝面,咱回家吃去。”

  顾明风把牛车停在国营饭店门前,探过身子把顾明珠揽住。

  “诶,好。”

  大妞拿来钱票跳下车往国营饭店跑。

  国营饭店啊!她从没吃过呢!

  “好了,小猪快睁眼。”顾明风晃了晃顾明珠。

  顾明珠哼哼唧唧的想往车板上趴:“吵死了。”

  顾明风无奈的摇头:“别躺下去,你躺着大妞怎么坐?”

  回应他的只有顾明珠睡熟的呼吸声。

  不是身体的累,而是心里的负担。

  从知道卡在沟里的大哥是谢强振时开始的愧疚,看见白秀芹遭遇得愧疚,压得她喘不上气。

  当然也可以心大当没这回事儿发生过。

  但是良心得谴责、良知得嘲讽这些都让顾明珠受不住。

  直到确认谢强振两夫妻进了医院,这颗一直吊在悬崖得心总算被救了下来。

  疲倦如排山倒海般压来。

  但疲倦之下的却是轻松、满足。

  “娘的乖儿今天累着了呀?”

  睡了不知道多久,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顾明珠迷茫地睁开眼,刘云妹正站在牛车旁边小心地摸她睡得乱七八糟的头发。

  “娘~我饿了。”

  顾明珠黏黏呼呼地往刘云妹身上挂。

  “好好好,娘给我宝珠弄好吃地去。”刘云妹怀里搂着大胖闺女儿,笑得见牙不见眼的。

  “娘,我带了好多肉回来!”顾明珠趴在刘云妹肩上小声地开口,看了眼手上抓着的挎包带。

  刘云妹面色一肃,警惕地看了看四周,牵着闺女儿连忙跑进房间。

  顾华正在擦脚,看老伴着急忙慌地跑进来,关心地开口:“咋了?”

  刘云妹来不及理他,抓着闺女儿的肩,严肃地看着她:“宝珠,你刚刚跟娘说了啥?”

  顾明珠看着她这副样子,把挎包递给她。

  刘云妹拎着包,三两下把里面的东西都倒在炕上。

  “这…这…这咋回事儿?!”顾华惊呆了,呆愣的和刘云妹对视一眼,也严肃地看着顾明珠。

  “宝珠,你可不能做坏事儿啊!你俩哥哥都是当兵的,要是你被自己哥哥抓了那你让娘咋活啊!”

  刘云妹不知想到什么,面带菜色,哆哆嗦嗦的。

  “娘你想啥呢?!”顾明珠惊呆了,为了老娘的心脏,只好如实说。

  “你看见这个了没?认得这个吧?这是人参。”顾明珠抓出剩半截的东西,拍在炕上。

  一看见这值钱东西,两口子倒吸一口气。

  “我不是偷的!这是我昨天去割猪草看见的,挖了四支。”

  “那…那剩下的三支半呢?”刘云妹惊得半天没坐上炕。

  “我实话和你们说吧,我今天去县里卖掉它们了,卖了一百块钱。

  先别急着骂我,听我说完!

  爹娘,家里孩子越来越大了,总是要去读书的。像大妞,她爱读书,会刻苦,但为什么她天天就是地里厨房的忙活?

  你们别说村里女孩子都是这样的,

  那我呢?

  我也是村里长大的啊。

  我想送大妞去读书,我想把二妞三妞大虎他们都送去读书。

  就算不会读的很远,那如果像二哥说的一样读出来了可以进工厂。

  甚至去县城去省城呢?

  所以我愿意去冒这个风险!

  为了我侄子侄女们以后能出人头地,不至于一辈子连自己的名字都认不全。”

  刘云妹悠长地叹了口气:“说完了?”

  “你说完了就该我说了吧?

  宝珠啊,你才十五岁怎么就想的那么远呢?

  那些小子们还有自己的父母,再不济娘也不会不管,你说你今天是好远,要被人惦记上了呢??

  那可是要被抓的啊!

  你让娘看着你被抓那不是在挖娘的心肝吗?!

  你要是被抓了,家里人不会放任你被抓的,那就算被我们带回来了,你想过你在村里要怎么过下去吗?

  那可是半夜三更被人从房间里拖出来拳打脚踢都不会有人说一句不行的啊!

  再说了

  你为他们付出,他们能记得住你的好吗?

  要是记不住,你为他们付出了全部,那你以后怎么活?

  爹娘走了你怎么活啊!?”蜀南文学

  说着说着,忍不住哭起来:“怎么我闺女挨了一顿打怎么被打傻了啊!”

  “娘,你别哭了,放心吧我不会有事儿的。

  我本来今天没想着卖的,只是想去黑市看看买两斤猪肉回来。

  没想到那个猪肉摊的两兄弟一个身体很差,差的在吐血。

  我看见血心里就慌了,没过脑子就把这东西掏出来了。

  而且那人是做倒爷的,他不会说出去的。

  就算他说出去了,有人来抓我,谁能相信一个十五岁的小丫头有那么值钱的东西?

  再说小孩读书,是,哥嫂们肯定会让他们读书,但咱家没那么多钱供到初中高中啊。

  就算可能有些不怎么会读书,但是以后去学个技术也是要钱的。

  爹娘这里都是二哥的钱,我们自己家公分换的钱肯定不能和二哥的比,

  但是如果一直用二哥的钱去供几个哥哥的孩子读书,那我们不是吸血虫吗?

  所以你们别担心,我是谁?我是你刘云妹的闺女儿,我可精着呢!

  我今天救了人,一百块剩七十了,放娘这儿吧。”

  当然,顾明珠的解释半真半假,只是今天的信息量够大了,要让两口子慢慢消化再提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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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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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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