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可可收到秦时安返程的消息,说下午四点到C市,想邀她一起吃晚饭。
萧可可自然是答应。
这两天她也一直在琢磨秦时安那句“等我回来”是什么意思。
她心里有偏向的解释,只是还不太相信,毕竟二十七年来第一次喜欢人。
朋友们都说这是回来要表白的意思。
还有人解读,提到航班信息,是希望她去接机,反正朋友们给男朋友或者未婚夫发航班信息,就是这个意思。
萧可可觉得这个不用提醒,她会去接机的,她想见他。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她也算是体会到了这种感受。
上次时安去机场接她,买了花。
萧可可也要去买花,在网上搜索一番攻略,不是玫瑰就是玫瑰,只是推荐颜色不同。
玫瑰被人赋予爱的浪漫,但她觉得只能看,看着是挺美,可过几天就败了,不实用。
她想带一株栽在花盆里的玫瑰。
又觉得带着这个去接机不好,人家都是送的花束,于是想到金银花。
金银花又名忍冬,可观赏,可作药。
然而这个季节却不是金银花盛开的时候,她在网上搜索一番,又几经打听,才在一家中医馆打听到。
老中医家自己种植药材,郊区有半块田正好种了忍冬藤,眼下也开得正好。
萧可可拎着包就过去,老中医看她一身打扮,眉头紧锁:“你这样下不了田,田地软,你这个鞋跟,一踩就陷进去了。”
已经是下午一点半,她想着摘完金银花再包装好,直接去机场,所以化了妆,穿了裙子和高跟鞋。
“你得自己去摘,我还有别的事要忙,我给你拿双鞋来。”
“谢谢老伯。”
“不客气,医生都是一家人,你还对中医很有研究,有空多来我医馆转转。”
老伯说完给她拿来一双塑料的雨靴,亮澄澄的黄色。
萧可可从不穿这么明艳的颜色,不过时间不多了,十月下旬天气转凉,穿上也不觉得热。
一进大棚,扑面而来的清香,白色黄色的花瓣卷着,花团锦簇。
萧可可一手拿着黑色的大剪子,一手摸到细枝的藤上,每一大簇里剪一小枝。
十一枝。
她知道这个数字的含义,所以只剪十一枝,出去后从包里拿出包装纸和装饰的枝叶,一一包好。
墨绿色的包装纸裹着白色黄色的金银花。
“你不是用去泡茶?”老伯回家后见她手里握着一束金银花,眼底满是惊诧。
“会用去泡茶的。”萧可可满意地扬起唇角。
听她说完老伯觉得更奇怪了,“那你怎么还包这么好看?我以为你拿藤回去是想自己插条种。”
“我是要送人。”萧可可抿着唇,眉眼温柔,“这花好看,还实用,看完了可以摘下来晒干泡茶喝。”
老伯:“……”
还真是物尽其用。
“你送给长辈?”老伯看这个包装,又觉得不像,长辈都不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就年轻人喜欢,于是又猜,“不会是送给男朋友吧?”
“还不是男朋友。”萧可可朝老伯点头致谢,“不过应该快了。”蜀南文学
萧可可走后,老伯看看大棚里的金银花,左思右想,走进去剪了两枝带回家。
……
机场,萧可可赶到时三点五十八分,还好,没有迟到。
秦时安乘坐的航班正落地,四个大人四个小孩一块走出来,格外扎眼。
萧可可听到有人说,以后结婚有孩子了,也要和姐妹一起,带着老公孩子出去玩。
楼欢和萧声的手紧紧牵着,别人自然而然以为乔灵和秦时安是一对。
听到一个人这么误会,萧可可还能接受,再听第二个,她行走的速度放慢,转身过去。
“不好意思你误会了,他们不是夫妻。”
路人:“?”
一脸懵。
直到看见儒雅的贵公子走过来,眼神惊诧地喊了一个名字,面前的女人转身,贵公子眉眼立马化作一滩春水。
“可可,还真是你,刚刚我还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不是,你连眼镜都不戴。”萧可可把花束捧过去,“送你的花。”
秦时安看着黄白的花,总容易联想到四大花中君子中的一位,眼神稍稍复杂。
不过可可竟然来接机,还送花,秦时安心里也开花,双手接过来,垂眸轻嗅:“很香,我很喜欢,谢谢可可。”
“可可怎么想到来接我?”他记得自己只给了一个四点的时间,具体航班信息没有给。
萧可可望着他的眼睛,道:“想早点见到你,等不到晚上。”
秦时安不由得一愣,下一秒心脏怦怦直跳。
可可还真是……
一个直球打得他猝不及防。
他想抱她,可是可可的脚已经好了,他现在没有什么正当理由,只好也打一记直球。
“我想抱你。”
萧可可上前一步,伸手去抱他,不是那种情侣间的相拥而抱,是那种朋友们见面的记忆。
“……”秦时安哑然失笑,“或许你还差一个贴面礼?”
萧可可的瞳孔微微睁大,呆住。
国外拥抱贴面常见,让她对其他人倒使得出来,可现在面对秦时安。
嗯……有点难。
她怕忍不住又亲。
其实上次没亲够,传闻里亲吻的感觉像踩在云朵之上,比棉花糖还甜。
上次她除了觉得,有一点云朵的绵软以外,棉花糖的甜她倒是没尝到。
见状,秦时安笑笑:“逗你的,开车来的?”
萧可可“嗯”一声。
“那走吧,我当司机。”秦时安见她张嘴想要说什么,猜想也是舟车劳顿车还是她开的话,于是提前堵回去,“我坐飞机不累,你开车才累,所以我来开。”
萧可可也不矫情,把车钥匙递过去。
秦时安望着车钥匙有片刻出神,萧可可问:“在想什么?”
即使交到他手里的车钥匙不到百万,萧可可也并不觉得寒碜和丢人,这是她从小在父母悉心教导下的教养和底气。
她不攀比。
她觉得自己看上的人也不是。
所以追加一句:“车钥匙有问题?坏了?”
“不是。”秦时安和她并肩往等待他们的楼欢那儿去,“我觉得我像个吃软饭的,先是拿了你的房子钥匙,现在又拿你的车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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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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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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