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咸鱼穿书后错拿卷王剧本>第一百一十回
  添府又在小屋休养了两月有余,直到开了春,她的身子照比之前好了一些。

  大地春回,银装开化,当道路开始变得泥泞,她决定换个地方生活。

  把家中还剩下的东西送给了曾照顾过她的村民,她离开村子那日,屋子干净的好像从未住过人。

  此时村里已搭不着车,她便徒步朝记忆中镇子的方向走。

  一路上荒无人烟,若不是这的气候宜人,她还以为自己又回到了漠北。昨夜她曾规划过路线,对时间有个初步的把控,按照那日初九赶车带她去镇上的路程来算,傍晚之前,她应该能走到镇子。

  添府揩了额头上覆着的薄汗,眼下已是夕阳西下之时,周边的景色却依然荒凉,虽然她不愿承认,但不得不直面这个问题,她十有八九是迷路了。

  她在原地站着,恨得直拍自己的脑门,举目四望,除去荒山便是野林,此时她身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之地,晚上在哪歇着都是个问题。

  虽说现下已近四月,可早晚的温度依然寒凉,她总不能在荒郊野外睡觉。没有办法,她只能硬着头皮向前走。

  背上的小包袱里还背着没吃完的药,原本她是想找到了住的地方便要煎药服下的,这么一瞧,药也喝不上了。

  凉气入喉,激的她一阵咳嗽,嗓子眼像是被小刀反复割着,不多时,那熟悉的血腥气便又充斥在了口腔。

  两条腿像两只木头,又麻又胀,膝盖处也隐隐作痛,再这么走下去不是办法,在日头彻底落下山头前,她一头扎进野林边缘,找了棵相对高大的树爬了上去。冷是冷些,但终于不必担心被野兽攻击了。

  把药包拿出来,没有水煎药,她便干嚼,那味道呛得她险些吐出来,即便如此,到后半夜的时候,她还是呕了一阵血,被风吹了半宿,头疼得像是炸开了一般,她眼前一阵阵发黑,竟是目不视物。近些日子她偶尔便会瞬间眼盲,这会儿倒也没有惊慌,她想起身坐一会儿,抬手去扶树枝时,手却摸了个空,她控制不住身子,直接从两人高处跌落。

  整个人砸在地上时,她清楚听到了不知从身体何处传来的一声清脆响声,身体僵得已感受不到疼痛。

  你大爷的。

  这是她最后一丝意识。

  再恢复意识时,是在一个清晨。

  想起晕过去前的最后一个画面,添府猛地起身。

  手下传来柔软的触感,她这才发现自己正在一间陌生的装饰华丽的屋子里。窗外忽然有鞭炮声响起,伴着众人的嬉闹,不难猜想,今日定然是有什么大喜事的。

  她下了床,见自己的衣服也被换了,她绞尽脑汁,却始终想不起曾经都发生了什么。正要过去窗边瞧一眼外面有什么热闹,便见房间的门被人推开。

  进来的是个小丫头,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手中还端着水盆,显然没想到添府已转醒,她走路时还探头向窗外看,圆溜溜的眼中满是惊奇。

  “外面怎么了?”

  添府问。

  小丫头显然被吓了一跳,盆子脱手而出,水溅了添府一身。

  她显然吓坏了,叠声向添府道歉:“贵人对不住。”

  添府不在意的摆摆手:“这些日子是你一直在照顾我?”

  小丫头怯怯的递过方巾,不敢抬头看她:“是。”

  添府又问:“敢问是谁送我来的?”

  小丫头摇头:“我未曾见过那位郎君,不过瞧穿衣打扮倒不像是寻常人家,在门口扔……放下贵人您,又留了好些钱便走了。”

  “一句话都没留下?”

  小丫头眼珠转了转,倒也不是没有留下话,那位郎君把她扔到地上后,留下一句“有得救便救,没有便扔了”后才离开的。只是这话,即便是用脚想都知道不能说。她犹豫了片刻,不太坚决地摇了摇头。

  添府扶额,看来想找这位救命恩人报恩不大容易。

  小丫头见她不说话,又说:“贵人您感觉身子怎么样?药堂王大夫说若您还有血崩之兆的话,要及早换一副方子。”

  经她这么一提醒,添府后知后觉自己醒来后,通体顺畅,连身子都轻了不少,当下点头,“不知王大夫在哪个药堂?”hΤTpS://WWω.sndswx.com/

  她得过去道谢才行。

  小丫头伸手朝斜刺里一指:“就是那个胡同里的‘王福药堂’,王大夫说您体内积寒,湿气太重,药不可断,药在后院煎着,一会儿就给您送上来。”

  添府道声“多谢”,又问:“今日外头可是有什么喜事?”

  提及此,小丫头脸上漫上两朵红晕:“今日是定齐王的大喜之日,他们都在跟着庆祝呢。”

  定齐王添府倒是听父亲提起过几次,是圣上第七子,皇后嫡出。

  提起他时,父亲言语之中满是赞赏,再瞧今日他大婚,百姓都跟着放炮,有不少店家甚至自发在门前摆起了流水席,诸位欢喜地像是过年,想来这位王爷的好是名副其实的。

  添府忽然想起来一个问题:“这是何处?”

  “长兴。”

  长兴乃是大齐的都城,添府一愣,她居然到了都城?长兴离那小村子少说也有几十里路,且与镇子是相反的方向,果不其然她当初是走错了路,怪不得沿途不见人家。

  “贵人您先歇着,我下去给您拿药,掌柜的说那位郎君留下的钱够您在此住个半年一载的,您放心,我们掌柜的虽不是本地人,但却也是个好人,绝不会贪钱,毕竟我们客栈刚开不久,是要在此处立稳脚的。”

  大齐民风淳朴,实打实的歹人应当是不多的。

  小丫头走后,添府不由叹气,她之前便想过她的救命恩人想必是个富贵人家的,但却不成想竟富到如此地步,这恩情到底要怎么还才能还的上?

  晚些时候,添府吃过饭出门透气。

  在她的印象中,漠北离长兴远的像是穷极一生都到不了般,但眼下她竟然就站在长兴城中,这际遇不可谓不神奇。

  到底是天子脚下,琼楼玉宇,雕梁画栋,街上的小店与小店比肩而立,一切都那么错落有致,她原以为那小镇子已是繁华至极,却不成想一山更有一山高,长兴才是真绝色。

  感叹够了,她朝药堂走去。

  王福药堂在胡同的最深处,她进门时,大夫在坐堂,伙计在一边抓药,两人俱是忙得不可开交。

  王大夫一抬头,见添府进了屋,脸色登时一变,他放下手里的活,叫着伙计过来行礼。

  “不知道姑娘今日来药堂有何贵干?可是又有哪里伤着了?”

  大夫与伙计在她面前皆是战战兢兢,那副大气都不敢喘的样子就像她小时候偷了营中的鸡放生被她父亲逮着那般。

  “我……”

  添府深感奇怪,刚要开口,便听有人高声道:“快快,王府的人来街上给大家派喜糖了,快出来沾沾贵人喜气。”

  只见满屋方才还病殃殃的人闻言立马精神抖擞,大家相互搀扶着往外冲,此时街上已是乌泱泱一片人,这些病患在人潮中左突右进,那一个个的可谓是龙马精神。

  添府看得出王大夫和伙计也想出去抢喜糖,也不好意思耽搁人家,摆摆手,侧身让出了路,但见这两人跑得比方才那些病患还快,活像身后有猛鬼在追。她觉得方才大夫和伙计瞧见自己时那神情不大对,说出来的话听着也很怪异,或许,这里面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

  头疼,先不管了。

  方才那人一喊王府派喜糖,整座城瞬间万人空巷,添府也跟着出去凑热闹,她站在人群的最末端,看着前面诸位为了抢糖,恨不能踩在同伴头上。

  身边有小娘子跟同伴小声说着:“王爷这一成亲,我这心可真是碎了一地了,诚然,如你我这般的人定是连王府的门都摸不到,但他若是不成亲,我们也好有个念想,眼下这……唉。”

  “不知羞。”她的同伴笑话她,笑到最后,一声叹息,“其实我也……”

  “往后便只能瞧着他的小像度日了,见过了那样的男人,谁还甘愿找个平庸之人呢?”

  两人说着,从荷包里摸出了一张小纸,两人瞧着瞧着,竟开始落泪,瞧得添府直皱眉头,这些小娘子至不至于?她想着,便也悄悄向二人处扫了一眼。

  察觉到她的目光,持小像的小娘子警觉地侧了下身子,分明是不想与她分享,可待一瞧清她的脸,那两位小娘子立时愣在原地,两人互相兑着眼风,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便是她们这一僵,使添府瞧清了小像上的男人。

  那人剑眉斜飞,下颌方正,清朗目光中暗涵金铁之坚,虽风采不及本人三分,可她还是认出了画中画的正是要了她半条命的狗男人初九。

  算起来两人已有数月不见,若不是今日凑巧赶上了他大婚,想必此生她都不会再愿意想起他。

  一个红色的精致小袋忽然落在了她的手中,定眼一瞧,这正是诸位抢破了脑袋都抢不到的定齐王的喜糖。

  添府不由觉得讽刺,这可是那个人好日子的象征呢。她随手把小袋子扔在地上,身边的小娘子见到她如此的举动,原本是想惊呼一声,她觉得这人不识好歹不说,竟还有些胆大包天,连王府的东西都敢糟践,不过转念一想,如此举动放在她身上倒也合理。

  察觉到身边的目光,添府脚步一顿,继而一脚踩上那红袋,而后扬长而去。

  好容易进了都城,自然要在这里逛一逛,但添府身上的钱实在不多了,她必然要找一份活计,不知怎么的,王大夫的脸忽然闯进她的脑海,晚些时候,她又转去了药堂,此时王大夫正招呼着伙计关门。

  他年纪约有五十上下,动作稍显迟缓,一边收拾着桌上的东西,一边念叨:“不知道那姑奶奶好端端的怎么又瞧不上我这小药堂了,你近日是不是得罪她了?不然她怎么会来寻晦气?”

  添府觉得王大夫口中的“姑奶奶”大约是自己。

  伙计亦是苦着张脸:“您可太瞧得起我了,那魔王姑奶奶姑且不提,单就说那瘟神侯爷咱们哪敢惹啊?他们本就不对盘,我躲还来不及。”

  两人说了好一会儿,最终意见达成一致:“这两人近日定是又有矛盾了,我看咱们还是关店保平安罢。”

  添府越听越觉得糊涂,干脆上前叫住两人:“你们方才说的是什么意思?”

  她声音一出,王大夫与伙计不由面面相觑,两人都加快关门的速度,王大夫透过最后一丝门缝,向她哀求道:“姑娘,老头子这是小本买卖,您莫要与我们过不去了,有什么事您回府上求一求大人,千万别拿我这药堂撒气了。”

  说完大门“砰”得一声关闭,只留下一头雾水的添府。

  看起来这是个有故事的药堂。

  回去客栈,叫来小丫头,添府问她:“你知道我是谁吗?”

  既然那王大夫与方才那两位小娘子瞧见自己后神色都不大自然,想来与她长得很像的人应当是个人人顾忌的人物吧?她总要了解一下那个人,其它她不关心,她只怕顶着这张脸影响自己讨活计。

  小丫头显然很迷茫:“啊?贵人您是记不起自己是谁了吗?这可如何是好,我去找王大夫说一声,瞧瞧他能不能治您这毛病。”

  看来小丫头亦不知道那人是谁。

  添府又问:“不知道你们客栈还缺不缺人手?”

  小丫头摇头:“我们客栈只有五个房间,我自己就可以了。”说完见添府有些出神,又问:“贵人您要找活计吗?”

  添府点头,“我身上的钱快用完了。”

  小丫头沉默了会儿,“近日招人的只有流沙坊那边新开的武馆,据说馆主背靠天家来头不小,但那可是份洒扫的苦差事,贵人您这身子骨恐怕不太合适。”

  添府什么苦都能吃,眼下听说有地方,心便放下了一半。

  隔日,她早早便去了武馆,因为只是个洒扫的活儿,所以对求职者要求并不高,但她有些担心自己顶着这张脸没人敢用她,所以,刚进屋的时候,她不免有些忐忑,但好在对方只是扫了她一眼,简单了解了一下她的情况后,便扔给她一套衣裳。

  “前院与玄武馆由你负责,卯时一刻上工,申时一刻下工,武馆管吃,一日十文钱,工钱日结。”

  二品官员一月工钱是九千文,她扫扫院子一日便能赚十文,不愧是背靠天家,这个武馆开价实在是很良心了。

  她很快便换上了武馆的练功服,拖着半人高的扫把去到了前院开始打扫。

  这种活儿小时父亲没少罚她做,所以她上手很快,一个时辰不到便把前院打扫得干干净净。由于是头一日上工,虽已干完了分内的活儿,可也不好太早休息,她装模作样拎着扫把又从东面角落里重新开始打扫。

  一路倒退着扫过去,扫到院子正中间时,不当心踩到了人,她忙转身弯腰向来人道歉。

  “不当心冲撞了贵人,还望贵人莫怪。”

  她一直躬着身子,头几乎快垂到胸前,瞧起来十分卑微,只求对方高风亮节,早日原谅了自己的不当心,好放她去另一边打扫。

  身前人久久未曾开口,添府保持着一个姿势实在太累,她悄悄抬了眼,见身前停着四只锦靴,上面印着鞋印的那一只,主人穿着玄色织锦胡服,衣服上绣着黑色暗纹,衣摆在风中偶尔飘动。

  “王爷昨日新婚不大愉快?鄙人瞧着,您好像要找我这武馆的麻烦?”

  另一人见状不由打趣,听得出两人关系极好,可他出口的话却让添府的心一凉。

  昨日大婚的王爷举国上下怕是只有那一位。

  添府的头压得更低了,重逢毫无预兆,却带着让人无法直视的沉重。

  不知道过了多久,那人终于开了口:“罢了,起来吧。”

  语气极淡,带着上位者的威仪,与骂她时截然不同,但那语调总归是他没错的。

  添府闻言站直了身体,全程都没有抬头,直到那两双靴子从自己面前渐渐消失,她终是没忍住偏头瞧了一眼。

  一段日子不见,他好像瘦了一些。添府猛地晃了下头,算了,他眼下是死是活与她又有何干?她连温饱都快解决不了了。

  察觉到那道打探的视线,临进门前,武馆馆主吴钩回头瞧了一眼,此时添府已完全转过身,只是那背影瞧起来略显失落。他微微挑眉,瞧着自己身边一直板着脸的好友。

  “方才那位是王爷老熟人?”

  意料之中没有人理他,他悻悻摸了摸鼻子,见身边那煞神的脸越来越黑,心中暗爽不已。

  吴钩是前太傅之子,幼时因天资聪慧,被圣上选入宫中去做皇子们的伴读,说是伴读,但大家都知道伴读只不过是去替贵人们挨骂挨罚的。

  其余皇子生来都规规矩矩,唯有七皇子元夕生性顽皮,因此圣上赐他“稳”作为字,把自己希望这皮猴稳当一些的心愿寄托于这字之上,但显然,成效不大。

  进宫的前一夜,吴钩他爹带着他在自家佛堂跪了一宿,祈求上天垂怜,莫要让他吴家独子落入元夕之手,但显然,成效也不大,进宫后元夕一眼便看上了吴钩。

  那时吴钩还不叫吴钩,他名瑾,字龄,吴太傅生怕自家儿子的命交待在元夕手中,便为他改字“钩”,希望无论何时,都能把他的命钩回来。

  想起幼时之事,吴钩掌心还会火辣辣的疼。

  见元夕坐下后便一直不说话,吴钩笑眯眯为他斟了杯茶,深觉自己的父亲在巅峰时期主动辞官实乃明智之举,要不然,这会儿冷着脸一语不发的人十有八九会有自己一个。

  “这几天你忙着成亲大约不知,方岐河昨日又出了大洋相。”他识趣的转移话题,“他嫌青楼中的那些女子入不了眼,当场责难了妈妈,回家后立马准备自己开一座青楼。”

  元夕握着茶杯,闻言仍是不置一语。

  吴钩叹了口气:“你们两个的关系僵到如此地步也不知是你的福还是你的祸。”

  方岐河世袭骁勇侯爵位,乃是大齐第一纨绔,跟人沾边的事他是一件没做过,吃喝玩乐倒是样样在行,百姓提起他无一不替满门忠烈的方家感到惋惜,方家好歹是几百年的武将世家,谁成想到这辈出了这么个不成器的东西,把老夫人气得将自己关在方家别院,日日礼佛几乎未踏出过佛堂。

  “要不,我盯着点他?”

  元夕此时终是有了反应,“不必,随他去。”

  吴钩并未入仕,所以元夕不愿意将他牵扯进朝堂中来。

  “罢了罢了,左右我对这些事也没什么兴致。”吴钩话落,见元夕又不说话,顺势从座位中起身:“我去把方才那小娘子叫进来让她为王爷瞧瞧病,我瞧瞧她有多大的神通,竟把咱们定齐王迷成这样。”

  不等迈步,吴钩手腕上蓦然一紧,元夕终于有反应了,只不过他的力道之大,疼得吴钩险些跪下去。

  吴钩忙讨饶:“哎呦我的王爷,我是说笑的,您且松一松力道,一会儿我这腕子可真要废了。”

  元夕这才狠狠甩开他,不忘没好气瞪他一眼:“滚蛋,老子走了。”

  吴钩见他似乎是真动了气,赶忙留人:“我前几日刚请了个厨子,做灌汤包一绝,你当真不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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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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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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