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的人共有三列,庙里的和尚站在庙门外,给每一个进去的香客都发上三炷线香,免费的。
而早晨八点过才开车到的刘晨一家,则是乖乖地排到队伍的最后头,刚刚排上队伍的尾端,就瞧见刘芳打着电话:
“哎,我们刚刚排上队,对对对,哈哈哈哈元英姐你瞧见我车了啊?那巧了,咱们一起上香,正好上完在外头吃个午饭,人多吃饭香。”
电话挂完,刘芳就笑着对排在前面的大姨和姥姥解释:“是刘晨干妈,她也带着两孩子来上香呢,在停车场瞧见我的车了,打电话问我在哪呢,说上完香一起吃个中饭,我说成啊,人多一起吃饭才香。”
“呀,是不是上次买房遇见那姐?”任元英那周身的气派,她接触过的女人里面,已经称得上是第一了,所以刘芬印象还是很深刻的。
干妈?
干妈带着两孩子来上香?那不就是任玉和任墨两?
想到昨晚上那个刚过十二点就打来的电话,以及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一个小时,今天又要见面,刘晨还有些懵,这么巧吗?
……
停车场,任元英一边将放在副驾驶的包提上,一边念叨:
“你说你不接手我的连锁火锅店,还陪着我来上香干嘛?反正在你眼里,这些都是无用功。”
任玉一声不吭从后座出来,站在车旁等着。
任墨则是乖巧地接过老妈手中的包包,一个屁不敢放,就怕两人忽然矛头一转,对准自己。
任元英说了两句,见两个儿子都不吭声,一个人说着也没意思,踩着皮靴一路板着个脸朝着排队队伍的尾巴走去。
隔着老远,队伍尾巴上的刘芳就举起手来朝着任元英挥手,
“姐!在这呢!”
瞧见刘芳身后的陈龙,任元英脚步一滞,随后又像什么都没看见一样,径直朝着刘芳走了过去。
走到刘芳跟前,任元英看了一眼陈龙后问向刘芳道:
“阿芳,这位是?”
陈龙冲任元英笑了笑,伸手自我介绍道:
“你好,我叫陈龙,是美丽牌火腿肠的西南地区销售总经理,目前正在努力追求刘姐中。”
正想委婉一点介绍陈龙的刘芳被这一句话给吓得呛住了口水,一个劲地咳嗽。
“咳咳,咳咳,这位是元英姐,是晨晨的干妈。”
刘芳勉强忍着咳嗽给双方介绍了一遍,倒是错过了任元英那看向陈龙时上挑的眉毛。
这一幕倒是被刘晨给看见了。
什么情况?看上去干妈好像和陈龙认识?
没等刘晨想明白,就被刘芳给推向任玉的方向道:“晨晨,你去后面和哥哥弟弟一起玩,我们几个大人聊聊天。”
刘芳一推,本就在神游思考干妈和陈龙之间联系的刘晨毫无准备地走了两步,脚上的雪地靴踩在另一只雪地靴的脚后跟,上半身却依旧在朝前冲。
于是偷懒没穿袜子的脚就这么从雪地靴里拔了出来。
雪白粉嫩的小脚丫踩在地面上,被地面上的小石子给划了个小口子,刘晨然后赶紧把雪白的脚丫给提起来,重新踩回雪地靴里,这一踩,刚刚被划伤的小伤口传来的疼痛,让刘晨脸上的笑容变成了龇牙咧嘴。
被任元英给挡住了视线的刘芳没有瞧见这一幕,而任元英此时的注意力也在陈龙身上,任墨也在低头玩手机,唯独一直注意着刘晨的任玉看见了这一幕。
微微皱眉。
瞧着刘晨那副不把伤口放在心上的样子,沉默了两秒,转过身对正在玩手机的任墨道:
“知道了,我去买水。”
正玩着手机的任墨抬头看向他哥离去的背影,
“啥知道了?知道啥啊?”
距离信相寺排队的地方马路对面就有一家小超市。
任玉进了超市,站在柜台前:
“老板,女士袜子有吗?”
老板娘听见这话,抬眼顺手一指,瞧见任玉的脸后,脸上困倦的神情顿时一变,一张脸笑着答道:
“诺!这条路往里走,走到底,货架底就是了,小伙子挺帅,有女朋友没?大姨家有个女孩儿……”
“有。”
“啊?啥?”
“有女朋友。”
老板娘介绍的话被这句话给直接打断,待任玉走向货架尽头时,小声哔哔道:
“有女朋友了不起啊,你这么帅,有女朋友不是正常的?不然哪个变态自己给自己买女袜穿?小年轻,还是不懂得抓住机会,我那侄女家可是有钱人……”
‘帅哥’任玉走到货架尽头,蹲下身来,神情专注地看向最下面一排随意堆放在一起的棉袜。
大概是许久没有卖出,这些袜子的包装上还覆盖着厚厚的一层灰。
任玉从这堆袜子的最下方拿出一双,纯白的棉袜,没有任何装饰,也没有任何的花边,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双白色棉袜。
和刘晨在他心中的感觉一样,简简单单。
任玉拿着这双棉袜的包装,先放在了柜台上,又从一旁的饮料货架上拿了八瓶水,两瓶饮料,除此外都是矿泉水。
“帅哥,一共二十九,我给你讲啊,我那侄女家里可有钱了,开厂的,那个xx皮鞋厂你知道不?那就是她家开的!”
老板娘还想再挣扎一下,主要是,感觉这么帅的男孩,如果娶了自家侄女,那自己起码隔三差五的家庭聚会上也能看上两眼。
任玉掏出一张一百块,然后道:
“老板,有剪刀吗?”
老板娘翻了个白眼,从柜台下摸出一把已经用得有些变形的大剪刀拍在收银台上。
“拿去!”
然后再将桌上的一百块放在旁边从验钞机上过了一遍,然后打开收银台,找了七十一块。
然后又拿了一个草莓味的真知棒棒棒糖。
“拿去给你女朋友吃吧,女孩子最爱吃这个味道了。”
任玉正将那根将两双袜子给连在一起的白线给剪开,听见这话,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嘴角微微上扬,
“是吗?那谢谢老板。”
走出小超市,任玉手里提着两个塑料口袋,里面装着矿泉水和酸奶之类的饮料,羽绒服口袋里揣着一板创口贴和一双白色的棉袜。
这么一会儿功夫,队伍往前挪了挪,刘晨正好挪到了能照到冬日暖阳的信相寺围墙下。
任玉将装水的袋子递给任墨:
“去发。”
正玩着手机,怀里被强行塞进来两大口袋的饮料的任墨嘴巴刚动了动,瞧见他哥扫过来的眼神后,默默闭上了嘴,发就发呗,凶什么凶!
呜呜,为什么我哥这么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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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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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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