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晚的视线扫过桑玲后,又扫过刘晨,最后落在刘晨的行李箱上,瞧见那上面隐蔽的标志上,脸上的笑容越发真诚了几分。
伸出手来,朝向刘晨有几分不好意思笑道:
“你好,我是熊晚,我妈这人在家就这样,你们别在意。”
刘晨笑了笑,轻轻握了握熊晚伸出来的手:
“你好,我是刘晨。”
“刘晨?这个名字好耳熟啊?”熊晚微微偏头思索,“哎!你不是我们隔壁省的理科状元吗!那咱们岂不是报的同一个专业?”
“运气而已。”刘晨笑着松开了手,然后垂落在身体两侧,“这位是计算机系的桑玲,想来你也听过她的名字。”
熊晚这才将视线挪到桑玲的身上,浅浅一笑点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丝毫没有伸手握手的意思。
刘晨看见这一幕,也不再理会熊晚灼热的视线,转而对一旁站着的桑玲换了个眼神。
“咱们开始收拾自己的床铺吧。”
熊晚被刘晨这个软钉子给碰了碰,脸上的笑容却没有丝毫减退,一旁的美妇人翻了个白眼,正要说什么,就被女儿给扯拉扯衣角,给了一个警告的眼神。
最后只得将怒气转到那位叫冯姐的阿姨上,坐在椅子上催促着冯姐打扫卫生快一些。
为了和桑玲能够头对着头睡觉,刘晨选择了开门正对着的床位,收拾好床和桌子,刘晨将带来的衣服从行李箱里拿出来,挂到衣柜里。
这些衣服大部分都是暑假里和珠珠一起去上海血拼的时候买的,价格几十块到几百块不等。
刘晨做这些的时候,熊晚一直坐在自己的床上看着,尤其是那几件衣服拿出来挂的时候,熊晚更是每一件都看了看。
发现都是些便宜货后,这才撇了撇嘴。
“难道是我看走眼了?”
等到刘晨收拾好后,还从行李箱里将她从系统里抽到的床帘给挂上,床帘是两层,里面一层透气的麻布,外面则是一层白色的蚊帐,挂上后,有一股淡淡的檀香味。
“哎?刘晨,你带的这东西倒是挺好的,是在哪里买的呀?我也让我妈妈去买一个。”
刚挂上,对面的熊晚就从床上走了下来到刘晨的床边站着,上手摸了摸,
“摸着质量还挺好的,我给你在原价上多出一百块,把你这个卖给我吧,我这人打小就不能被蚊虫咬,一咬就容易过敏,可惨了。”
桑玲此时也将自己的蚊帐给挂好了,听见后面这句话,忍不住出声道:蜀南文学
“刘晨的蚊帐是她妈妈给定做的,熊晚你要想要,可以找一家布料店,一样给你做得出来。”
刘晨看着站在自己床边的熊晚,则是心中微微叹气,第一次住宿,感觉遇见的舍友好像不太可。
大概是瞧着熊晚眼巴巴看着的样子,美妇人坐在椅子上又开口了:
“晚晚,之前妈妈让你带,你不肯带,现在瞧见别人挂上,你又要了,就我给你做的那个,一个能买她十个。”
刘晨将头探出床帘外,看向坐在斜对面下方的美妇人:
“阿姨,床帘真正起的作用是隔绝蚊子和保护隐私,而不是价钱越高作用越大。”
“嘿!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
美妇人被这话给呛住有些生气,正要说什么,却听见一向机灵的女儿先一步开口:
“我妈妈就是太关心我了,没什么心眼,刘晨同学你别多想,啊!”
刘晨一边将之前系统抽出来的鞋给放在床底,一边听着身后熊晚的话,只觉得头痛。
正想着能不能换一个寝室,就听见虚掩着的门被从外打开,露出了一张有些黑黄的小圆脸。
“你好?请问这里是305吗?我是食品系的唐胜男。”
随着话语,小圆脸从门外走了进来,和她的圆脸不相符的是她那将近一米七的身高,就连刘晨都矮了一截。
最后一位舍友的到来,总算是打破了宿舍里有些安静的氛围,刘晨笑着对唐胜男打招呼道:
“对,这里就是305,你应该是咱们宿舍最后一名舍友了,你好,我叫刘晨。”
宿舍内的三人挨个和唐胜男打了招呼,刘晨和桑玲更是直接下床,帮唐胜男将她的行李给拿了进来。
相对于刘晨的28寸行李箱,唐胜男的行李是真的有些多,三个大的编织袋加上一个老式的帆布面料的行李箱,拿进来后,一下子将本就不算宽敞的宿舍过道给占满了。
原本坐在椅子上的美妇人,此时也不得不站起身来,朝着阳台门的位置站了站。
注意到这一点的唐胜男便赶紧将编织袋给打开,将里面的棉被给露了出来。
“我妈担心北京的东西贵,所以帮我从老家打的棉被,不过我刚刚看了一下,学校里卖的棉被好像是要贵一些,要八十块一床,我家那边只要五十块。”
一边解释,唐胜男的手上一边麻利地将打得稍微薄一些的棉絮铺好,然后开始铺上一床绿色格纹的床单。
接着拿出了已经套好了被套的被子,整齐地叠在床尾靠近洗手间墙那一面。
将一个枕头上放上枕巾,和熊晚的羽绒枕隔着两排木栏杆。
和刘晨不同,有了唐胜男在,熊晚也显得没那么尴尬了,唐胜男算是性格比较淳厚,舍友说话,她都会接上一两句以免尴尬,倒是让宿舍内的氛围终于活跃了起来。
甚至连中年美妇人的脸上也再度爬上了笑容。
“这都大中午了,我在附近的饭店订了一桌,正好庆祝你们四个小姑娘的第一次见面,地址发给晚晚的手机上了,你们四个去吧。”
中年美妇人站在阳台门口出了一身的汗,现在一边用手扇风,一边说完话示意家里的冯姐跟着走了。
熊晚也没多留,只是撒了撒娇说自己会记得打电话的,送她妈出了寝室门就转头回来了。
“那咱们补个妆,然后出门吃饭?”
刘晨毕竟心理上是三十岁的人了,也不想和十七八岁的小朋友计较,加上宿舍最少也要住上一年才能申请不住,她不想和舍友搞得气氛紧张,便点头同意了。
说是补妆,刘晨就补了补防晒,还给桑玲给涂了,本打算给唐胜男也抹上,就看见熊晚像是不想落后一样用她的防晒霜给唐胜男抹上了。
说实话,刘晨觉得她们305的整体颜值是不错的,就算是皮肤黄黑一些,脸圆一些的唐胜男妹子,也是一张圆脸的大高个,且身形修长,和模特有得一拼。
四人的宿舍,熊晚挽着唐胜男先一步走出寝室门,刘晨和桑玲则跟着走在后面,两人都不喜欢挽着手臂那一套,只是并排着走在一起。
此时,走在前排的熊晚正和唐胜男说着话:
“咱们宿舍里,刘晨是s省的理科状元,和我们读的一样是食品系,桑玲是s省的文科状元,读的学校的王牌专业,计算机,将来读出来,工资不会低。
我呢,读我们学校的食品系也完全是因为家里的要求,等大三实习我就要回去公司里实习了。
你呢?你怎么选的食品系?”
唐胜男眨眨眼,有些不好意思:“我是调剂的专业……那,熊晚,你以后毕业了就直接回家里的公司上班了吗?”
熊晚嘴角含着笑:
“就是一家两三百人的小公司而已啦,到时候你也可以来我们家公司上班啊,有我在,我妈一句话的事!”
两人的聊天内容隐隐约约飘到刘晨的耳朵里,刘晨这才了然,难怪熊晚来报道,摆出这么大的架子,原来是家里有皇位等着回去继承。
两三百人的公司,其实已经算是很大的规模了,年收入起码也要在几百万以上。
不过刘晨想了想自己接到的系统任务,买下一块不低于五亩的土地,估摸着也能容纳下五六百号员工?
与此同时,水木大学的校内论坛上,则出现了一条讨论度极高的帖子。
《论2009最美新生》
下面张贴了几十人的照片,其中就有刘晨和桑玲的照片,帖子尾巴上还有熊晚的照片。
一些闲来无事的老生,待在家里一边刷着帖子,一边起哄。
“最美学霸考入我校,看来咱们的校花要让位了。”
“楼上所言差矣,我以为,这刘晨同学和咱们的校花贝红是两种风格的美人,不可比较。”
“楼上说的有道理。”
“要我说,今年新生里最好看的还是食品系的刘晨和计算机系的桑玲。”
“嘿嘿,她们两是一个宿舍的,那个宿舍的妹子还有叫熊晚的,也长得不错,就是看起来有些来头,来报名还带了个保姆,扛了个床垫来,啧啧。”
“这算啥?刘晨和桑玲来报名的时候,还是咱们计算机系如今大三的学长沈红来送的,真的,我亲眼看见沈红学长给刘晨提行李,28寸的大行李箱啊,一口气提上三楼!”
“等等,你确定你看见的是沈红学长?那个传说中有颜色背景的三代?”
“千真万确!”
熊晚看着手机上校园论坛的消息,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坐在桌子对面的刘晨。
她,是红三代亲自提着行李箱来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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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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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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