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皮卡车行驶在乡间小路上,这条路并不平坦,引擎的轰鸣之下,皮卡不断摇晃,享受着颠簸和劳累。
“该死,我们为什么要受这个苦?”
副驾驶上,一个女人抱怨道,
“这个周末我应该去滑雪的,我机票都买好了,这个季节最适合滑雪了,这样的假期可不多...”
“闭嘴,梅格。”
驾驶位上的男人不快道,
“来的路上我已经和你说了一万遍了,约翰要走了,我们这些朋友,不管怎么说,都要送一送的。”
男人穿着渔夫服,皮卡车厢里还放着不少钓具,无论是衣着装备,还是脸上、手上的晒痕,都证明着一件事——他显然是一个经验丰富的钓鱼老。
他们的目的地,是一个湖畔旁的木屋。
湖里的娃鱼十分鲜美,格外大。
男人来这里钓鱼的次数并不多,但每一次都满载而归。
梅格尖声叫道,
“杰克,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惦记他那个木屋!我告诉你,我可不允许你替他看守木屋,如果把钥匙给你,你恨不得每周都来钓鱼!”
名为杰克的男人默默翻了个白眼,没有搭理自己的妻子。
杰克,梅格,这都是很好记的名字。
两人都是大学教授,今天来木屋,是为了送一位名叫约翰的同事。
这位同事和他们相处了近十年,温和无害,很难说出他有什么优点,但也说不出什么缺点。
生活中总有那么一种人,如同透明人一般,很难给人留下印象。
约翰就是这样的人。
当杰克和梅格赶到木屋时,天已经快黑了。
即便如此,杰克停好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车厢里拿他的钓具,目光不停飘向湖面,嘴里念念叨叨,说着什么夜钓才出大物之类的可笑话。
梅格很不理解,无论杰克钓上来多大的鱼,都没办法和他那堆钓具的价值相比。
大把的钞票浪费在这些无用的东西上了,糟蹋东西呀!
湖边的温度,本就比寻常地方还要冷一些,眼下冬未去,春未来,温度自然更冷。
梅格受不了这寒冷,下车后就直奔木屋里去,还不忘抱怨着什么。
她既然上了车,今夜肯定要浪费在这木屋了。
既然自己不痛快,梅格也没打算让别人好过,不管谁碰上此时的她,都要被损两句。
梅格进了屋才发现,人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多。
他们仿佛是最后到的。
木屋里已经有四个人,其中三人围着一个人,大家都聚在壁炉旁,似乎在聊着什么。
“嗨,你们这些家伙,提前来了就知道偷懒,甚至不肯把卫生打扫一下,地板上都是水,天呐,真是一团糟,...”
梅格开始挑刺,感觉湿淋淋的地面甚至找不到一个落脚的地方,不停用小碎步换着位子,满脸的不快。
她费力挪动着身体,看上去像是在跳踢踏舞,有些滑稽。
“梅格,你就少说两句吧。”
一个红鼻子的酒鬼,拿着酒瓶灌了一口,
“我们刚刚干了一件大好事——救了一个人!”
“呵,你这样的人也会做好事?你对社会最大的贡献,就是早点带着酒瓶进坟墓!”
梅格显然认识这个酒鬼,对他态度很差,甚至路过时要踹他一脚。
这是,梅格才注意到,被众人围着的那位年轻人有些陌生。
他先前背对梅格,梅格以为他是约翰,没想到,竟然是一位陌生的年轻人?
“我可以替格里芬先生作证,阿嚏——”年轻人裹着一个毯子,头发都湿了,脸色苍白,哆嗦说道,
“他确实干了这件好事,他把我从湖里救了上来。”
“湖里?”
好端端一个人怎么会跑到湖里?
梅格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杰克提着渔具进来了,看着地上的水迹,他立刻来了精神,
“谁钓到大物了?谁钓的?”
杰克太过激动,以至于连续问了两遍。
问的时候,他已经在心里把自己老婆埋怨了一千遍。
如果不是梅格在出发时耽误了太久,自己早就到木屋了,说不定钓起大物的就是自己...
现在也不迟,杰克看完对方的战利品就要去夜钓,谁也拦不住自己。
湖面上砸开一个洞,要砸大一点,因为自己钓的鱼会很大...
总之,这次来木屋,肯定是来对了!
听到杰克的问题,梅格立刻咯咯笑了起来,
“确实是个大物,蠢货,他们钓起来一个人!”
杰克立刻露出失望的表情,又觉得有些尴尬,讪讪说道,
“那是件好事。”
“大好事!”
梅格的声音很尖,被她纠正时,让人格外难受。
梅格很快绕过自己的丈夫,毕竟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折磨他。
她把注意力放在那年轻人身上,
“小伙子,你怎么会掉到湖里去呢?”
梅格用目光审视着这年轻人,对方长相确实不错,身上的衣物很普通,倒是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只是,这个时间出现在这么荒凉的木屋边,总归是一件怪事。
她的疑心比其他男人要更多一些,对古怪自然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年轻人挤出一个牵强的笑容,解释道,
“我是来冬泳的...”
“冬泳?!”
梅格又是一声尖叫,
“这样的日子下湖游泳?你疯了吧!再说了,哪有人穿着衣服游泳?”
显然,如果不是其他人把他救起,年轻人此时已经沉在湖底,成为一具冰冷的尸体了。
年轻人刚想回答,木屋外又传来动静。
又有车来了。
“抱歉,我来晚了,我们最近在忙着搬家...老实说,是我自己在搬家...”
最后一个赶来木屋的人,正是这场聚会的发起者——约翰。
约翰哈着热气,搓着双手,向众人打着招呼。
他一共邀请了五位同事,人都到齐了。
约翰的目光落在年轻人身上,疑惑道,
“这位是?”
他不记得自己有邀请第六个人。
梅格咯咯笑起来,“我也想知道他是谁呢。”
年轻人看出约翰是木屋的主人,连忙站起身,披着毯子上前,伸出手,自我介绍道,
“叫我路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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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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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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