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言陌家里没有生变故的时候,宋砚其实跟着爷爷来过一次言家。他在家里老是听爷爷念叨着言家的小丫头,还看过小时候言陌的婴儿照,胖嘟嘟白嫩嫩的。宋砚当时想,倒是挺可爱,这模样当自己媳妇也是可以的,就是胖了点儿。
于是,在宋砚读小学的一个暑假,宋爷爷说要去看看老友,他也跟着去了。一路上还想着那个胖嘟嘟白嫩嫩的小女孩,她估计也长大了不少,应该是可爱的吧。
当时的宋砚才读小学,言陌还没有读书,一天到晚跟着村里的小孩到处疯玩。
村里的孩子都野,上山爬树什么都不在话下。言陌从小就特别的调皮,跟着人到处跑,晒得也跟个黑猴似的,还干瘦干瘦的。和照片上的模样差了太多。而且当时一天疯跑,回家头发乱的跟个鸡窝似的,言妈妈干脆用剪刀把她的头发剪掉,样子就更丑了。
所以,宋砚下午到的时候,根本没有看到言陌的影子。等到天要黑的时候,言奶奶喊着要吃饭了,她才跑进大门。
一边跑一边还在喊着:
“狗子,明天槽口那棵李子树下等着!我要教训你!我要和你约架!谁叫你欺负妮妮!”
这边言妈妈听到言陌的话,开始大声教训道:
“言陌!你要教训谁?我先教训你!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一天到晚的就跟个男孩子一样到处跑,还跟人打架!我看你是心野了,皮也痒了!”
宋砚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没有这样的,年纪小小的他,被这鸡飞狗跳的一家子感到震惊。
更震惊的是,他看到言陌那黑瘦黑瘦又没有形象的样子跟自己自己想象的白白净净,软软糯糯的童养媳有着天壤之别。心里更难受,感觉受到了爷爷巨大的欺骗。
算了算了,来都来了,先观察观察。
言陌看到家里来了陌生人,倒是一点儿也不怕生,睁着她的杏眼打量着两人。
“你是谁?”言陌看着宋砚问道。
“他是你以后的丈夫。”宋爷爷开玩笑的说道,身边的大人也当个笑话,纷纷笑了。宋砚不好意思,耳根一下子就红了,他愤怒的喊了一声爷爷。惹的众人更大声的笑了起来。
“丈夫?”言陌年纪太小,不明白这个词,歪着头有点好奇。“我不懂?丈夫是个什么东西?小哥哥你的名字吗?”天真的语气惹得大人们又哄堂大笑。
“那个不是我的名字,笨蛋!”宋砚气鼓鼓的说道。
“小哥哥,你真好看。”天真的言陌倒也没有生气,看着眼前穿着小西装小皮鞋,长相精致的小男孩夸赞道。
“小哥哥,我叫言陌,咱们之后就是好朋友了呦。我们先吃饭吧,我都饿坏了。吃完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言陌小小的一个,她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拉着宋砚就往饭桌走。
宋砚爱干净,他从来没有看过这么脏的手,连忙甩手想要挣脱,结果别看言陌个子小,但抓的挺牢,宋砚没有甩开。
言陌注意到他的动作,一脸疑惑“怎么了?小哥哥”宋砚见甩不掉她的手,放弃了挣扎。
“手脏,洗手。”
“哦,对哦。不洗手又要被妈妈臭骂了。”她抬手看了看,指甲缝里全是泥,黑黢黢的。
笨死了笨死了,还不爱干净,怎么能做他的媳妇呢?
刚吃完饭,言陌就拉着宋砚一路小跑,神神秘秘的说给他一个惊喜。
两个半大的孩子沿着石子路一路跑到了一个很小的溪边,水浅浅,水中的石头都没有淹没。宋砚从来没有在山里走过夜路,一点也不适应,两人跑的时候还差点摔了一跤。
他们来到小溪边的时候,这边已经有了几个小朋友了。他们看到言陌带了一个陌生人来,低声的问道:
“言陌,这是谁?”
“这是来我家的小哥哥,我带他一起来了。”言陌小声的回答。
他们开始七嘴八舌的跟他打招呼,正当他要开口的时候,身边的言陌指着小溪对面的草丛,惊呼道:“来了!”吓了宋砚一跳。顺着的他的手指看了过去,草丛里飞出许多亮闪闪的萤火虫!!
宋砚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多的萤火虫!不,是没有看到过萤火虫,之前只在书里见过。
它们就像是小星星一样一闪一闪的!言陌和一些小伙伴在小溪里欢腾的闹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都拿出一个白色的袋子来装这些萤火虫。
这也是村里小伙伴最喜欢的活动,他们会在夏天爬到树上捉知了;会让妈妈做白色的口袋来捉萤火虫,做成发亮的灯;还会央求爷爷给他们做一个竹子做的,捉蜻蜓的工具,将它的前面缠上蜘蛛结的丝去粘蜻蜓。
就在宋砚发愣的功夫,言陌已经抓了一袋萤火虫,将袋子捆在树枝上,递到了他的面前。
“小哥哥,给。”他看着眼前的这个小屁孩,开心的笑还有亮晶晶的眼睛,以及手里忽闪忽闪的灯,心想,让她做自己的媳妇好像也可以。
玩闹一通后,两人一人拿着一个“灯”,手牵手走回了家。
让她当自己的媳妇也不错,和她在一起挺开心的。我以后要多挣钱,把她养白一点,养胖一点,再让她把头发留长一点。
小小的宋砚心里想着。
晚上,宋砚把“灯”插在了窗户边,爷爷走进来看他,看他盯着那盏灯,笑呵呵的说
“陌陌,不错吧。要不要她当你的媳妇儿啊?”
宋砚脸红了,没有回答爷爷的问题。扯着被子遮住了脑袋。
第二天
言陌当然没有忘记和对面王二狗约的那场架,当然她也没有忘记昨天刚来他们家的小伙伴。所以,她拉着宋砚的手兴冲冲的跑到了昨天约好的李子树下。中途还从草丛里捡了一根木棍。
他们到的时候,王二狗也带着他的伙伴来了,言陌这边也不止她们两个人。村上的小伙伴还分了一些派别,彼此的好朋友打架,都会去帮忙。其实也就是自己的小伙伴而已。宋砚看了看,言陌这边就是昨天一起看萤火虫的一帮人。
“狗子,谁让你欺负妮妮的!你敢揪她小辫子!我要帮头发薅光!”
就为了这么点小事!?
“你管的着嘛你!你个男人婆,凶巴巴!”说完,王二狗带着他的好朋友一起朝着她做鬼脸。
这能忍得住?宋砚还没有反应过来,言陌和他的小伙伴就冲上去和人扭打在一起。
宋砚哪里见过这种阵仗,站在原地没敢动。言陌看他还站在哪里,朝他大声喊到,让他过来帮忙。
他过去拉架,想要制止这场战争。混乱之中他被人推了一把,脑袋磕到了一旁的大石头上。
也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流血了。
这些闯了祸的小孩子一溜烟的全跑了,言陌这个没良心的看大家跑了也跟着跑。
宋砚看着她的背影,气的直喘气。后来,言陌还是良心发现,一边哭一边跑回来,带他回去找大人看医生。
宋砚当时想,这言陌长得丑,还凶,闯了祸还不肯承担,怎么能当自己媳妇呢?
正当他脑门上贴了一个大纱布,躺在沙发上思考人生的时候。言陌拿着半个西瓜,两个勺子一瘸一瘸的来看他。
哦,昨天带他回家找大人时,她妈给打的。
她拿着西瓜来给她道歉,说两人分着吃,还把嘴甜的西瓜心给了宋砚吃。
西瓜真甜,看在她认真认错的份上,他还是勉强同意让她自己媳妇吧。
见宋砚原谅了她,言陌也顺势爬上了病床,两个小人你一勺我一勺的挖着西瓜,看着电视里的黑猫警长。
“小哥哥,你玩过过家家嘛?”言陌问道,
“没……没有。”
“下次我们一起玩呀?我们经常玩的,每次都是白旭当新郎,我当新娘。嘿嘿嘿”
“你给别人当新娘!”宋砚有些生气,但想着她还小,也不知道,这只是一个游戏而已。
“怎么了,小哥哥?对啊,我们还说好了长大了也当新郎新娘……”言陌有些不解
“那你喜欢他!?”
“喜欢呀,他是我最好的伙伴!”言陌肯定的点点头。
其实小孩哪知道什么喜欢不喜欢,白旭最讲义气,打架也老是帮自己,还陪自己玩,是她最好的伙伴了。
宋砚气死了,这个小屁孩居然喜欢别人,但他说不出什么,他不能说自己才是她未来的丈夫,那他就会变成电视机演的那种小三了!他不要做破坏感情的小三!半响,憋出一句“言陌,你讨厌死了!我再也不要看到你!你走!”也再也不要你做我的媳妇儿了,我要回帝都!再也不要看到你了!
宋砚发了好大一通脾气,言陌有些不知所措。她听见宋砚叫她走,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想着明天才来找他。可是当她睡一觉起来后,小哥哥不见了,她问大人,妈妈说他们回家了。
好在小孩子忘性大,难过一会会,妮妮一喊,又屁颠屁颠的跑出去玩了,没一会儿就把来了家里两天的小哥哥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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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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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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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豪门难嫁:带崽回家种田去更新,第30章 讨人厌的言陌免费阅读。https://www.sndsw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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