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然这心里始终觉得过意不去,总觉得太累着老人家了。
再说了,跟父母一起生活,肯定没有二人世界舒适。
安然心里并不排斥这个决定。
……
云书从集团公司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了。
她刚准备去车库开车,隐约觉得身后似乎有一道鬼鬼祟祟的人影。
而且,那人影似乎还在不断地朝她靠近……
近了,更近了……
云书的呼吸也跟着变得急促,她握紧拳头,感觉那人距离只剩下一拳的距离时,转过身,一只脚狠狠地踩下去……
紧接着,便是一阵哀嚎……
“你踩我干嘛?”
顾君澜低着头,捂着脚,他从来没想过女人的高跟鞋,居然有这么大的威力。
云书这才看清楚来人,原来是自己踩错了人。
可尽管踩错了人,云书也拉不下来脸道歉。
“谁让你从我后面突然靠近的,我还以为是强盗呢。”
“云总这一脚踩得好,要是真有强盗,估计现在跟我一样残废了。”
顾君澜将脚放在地上,那脚一落地,便是巨大的疼痛。
他甚至都有些怀疑,自己的脚趾头这会儿已经肿起来了。
“你……没事吧?”
云书看着顾君澜那样子,打心眼里觉得疼。
“肯定有事啊。”
顾君澜当即往云书的方向一歪,云书下意识扶住他。
“我现在脚已经没办法走路了,云总要不要考虑送送我?”
脚是她踩的,只是送他回去而已,并不是什么大事。
云书果断将顾君澜扶进了副驾驶座,然后自己也钻进了驾驶座。
“你大晚上的跑这儿干什么?”云书问。
“要不然说我命苦呢,我可是跟严革一起下的班,从六点多就在你公司楼下等着。我眼睁睁看着严革接走了安然,又看着其他员工陆陆续续下班,一直等到现在才看到你出来,不过是工作而已,你未免也太拼了些。”
顾君澜的话里说是抱怨云书下班晚,实际上更多的却是心疼。
上次他去云书家里的时候,就能感觉得到云书是个骨子里很孤独的人。
这么晚下班,想来是因为待在公司里人多,回到家了,就是冷冰冰的房子。
倒还不如在公司里多待会儿。
“你一直在外面等着?”
云书有些诧异。
现在已经过了深秋,天气一点一点变凉。
就这么在外面待着,她简直要怀疑顾君澜的脑子是不是坏掉了。
“上次去你家,你不是说不喜欢我这么明目张胆吗?我想着,我要是去你公司等,岂不是更加明目张胆?”顾君澜反问。
云书听到这话,神情一顿。
她竟然还有点小感动……
“你家住哪儿?我送你回去。”
“我……我这脚坏了,就算回去了,恐怕也不能自理。”
云书的脑门上飘过一列黑线。
“而且,我家一大家子人呢,他们都很热情,对我特别关心,尤其是对我的终身大事特别关心。你确定要送我回去吗?”
顾君澜一脸无辜地眨了眨眼睛。
“我就送你到路口。”云书赶紧说。
她对那种热情的一大家子人实在怵得慌。
“可是……我脚坏了,从路口到我家还需要你扶着我。”
顾君澜又无辜地眨了眨眼睛。
云书简直无语了。
那还能将他送到哪儿去?难不成往自己家里领?
“其实吧,你家里那么多房间,匀出来一间让我睡一晚就好了。毕竟你将我的脚踩成这样,去你家用个房间不算过分吧。”
“再说了,我也说了可以送我回家,是你自己不想……”
云书仔细衡量了顾君澜的话,最终还是决定将他带回家。
别的不说,万一去了他家,他那些家人真要缠着她问东问西,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其实云书是渴望家人的。
只是这些年,她早就习惯了一个人。
也习惯了如何在没有家人关爱的日子里生活,其实她也不是怵那样的大家庭,只不过是见到那些热情的人,她会觉得自己很可怜罢了。蜀南文学
“别说了,我带你去我家。”
云书说完,便一路专心开车,再也不说一句话。
顾君澜的目的达到了,只觉得连脚趾头似乎都没那么疼了。
上楼时,顾君澜故意将半个身子往云书的身上靠。
他个头高大,云书比他要矮大半个头。
他往云书身上靠的时候也很有技巧,虽然人是贴在云书身上的,但实际上身上的力量却还是在自己身上。
好在这个时间点,邻居们大多都休息了。
否则,云书还真不知道要怎么和其他人解释自己为什么大晚上带个男人回家了。
两人进了家门,云书给顾君澜找来了一次性的拖鞋。
只不过云书家里平时不进男人,那拖鞋只有三十六码,一看就不是顾君澜的脚能塞进去的。
“你就先将就一下吧。”云书也知道这拖鞋的确有些为难他了。
可谁知,顾君澜却抬起那只受伤的脚,一蹦一蹦地走到玄关处的鞋柜旁。
他神色自若地打开柜子,从里面取出了一双男士拖鞋放在地上。
云书看到那双男士拖鞋,眼睛都直了。
“这个拖鞋是怎么回事?”
“我买的啊,上次我来你家,连双拖鞋都没有,就去买了一双回来啊。怎么样,是不是样式还挺好看?”
顾君澜扭过头,笑眯眯地看向云书。
云书没有答话,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哦,对了,当时商场搞活动,我就顺便给你也买了一双。”
顾君澜说完,又从鞋柜里拿出了另外一双放在地上。
是双粉色的小兔子拖鞋,看模样的确会是云书喜欢的。
云书看到那双拖鞋,脸上的笑容刚要浮现出来,下一秒又被她强行压下去了。
这分明就是情侣拖鞋,什么顺便,这分明就是有意为之!
可不知道为什么,对于顾君澜的这种行为。
云书虽然感到十分震惊,可心里却没有她想象中那么排斥。
她弯腰拾起粉红兔子拖鞋,将它随手放在鞋架上。
“我还是喜欢穿我自己的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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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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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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