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带着仓库过荒年>第55章 野兔撞树
  晒谷场上生炊烟,柴米油盐又一天。

  早饭是玉米面糊糊配咸菜,还有蒸红薯,红薯是去年的,有些生芽的不能吃,还要用刀挖去芽疮才行,大队里的粮食也不富裕,今天要是还没有余震发生,就让村民们各回各家了。

  参与打饭的工作,还是有大舅妈和二舅妈的影子,王宜带着饭盆,没有到她两个嫂子那里去打,想来也不会有啥好脸色,何必自找不痛快呢?

  张杰倒是挺喜欢喝这个玉米面糊糊的,但是又和别人家的糊糊不一样,因为他往自家的糊糊里加了糖,味道真不错,小玉爱甜食,也喝了满满一碗。

  “傻春,你干啥呢?小心我揍你!”这时打饭的地方传来了一阵吵闹声,张杰顺着声音看过去,只见一个邋里邋遢的青年,抢走了张杰大表哥手里满满一盆的玉米面糊糊。

  张杰脑海里对这个傻春有些印象,傻春本名叫王春,小时候发烧把脑子烧坏了,打小就不聪明,爹娘早逝,他又是家中独子。

  虽也姓王,只是他这一脉比较独,村里大队也没个托付的人家,但是也奇怪,这傻春还知道交易,经常去捡些柴火去村民家换吃的,谁家要干活,谁家有个红白喜事的,他肯定第一个到,以自己的体力来换些裹腹的食物。

  张杰在后世也听过一种说法,说是一个村子要是想平平安安的,都要有一个“守村人”,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人不聪明,还有些憨厚,但是谁家有个事情,他肯定会去,挑水、掏粪、割草,什么都干,只要管饭就行。

  迷信的事情张杰不信,但是又有一种说法是,科学的尽头是神学,玄之又玄。

  “傻春,快跑啊!”周围一些孩子拍手起哄,张杰表哥在他身后猛追,傻春倒是有些本事,虽然脚上穿着破洞的鞋,但是跑得飞快,不一会儿就把张杰表哥甩出老远去。

  等傻春端着一盆玉米糊糊跑出晒谷场后,张杰表哥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后面传来了大舅妈的咒骂声,要多难听有多难听,不少村民拉着自己家孩子躲她远远的,深怕被波及,这个王呈的老婆是出了名的泼辣。

  张杰全程欣赏,手里还拿着一截红薯,嗯!红薯真好吃,嘻嘻嘻。

  有趣的是,丁副书记也端着一碗糊糊,与六爷还有几个年长者坐到一起,晒谷场的事情也看到了眼里,他并没有多说什么,心里可以有态度,但也不能处处表明态度。

  “丁书记,我们回来了。”随王队长去看水源情况的两位高材生,来到丁书记的面前。

  “情况如何?”丁书记直奔主题。

  “村子里一口井被断了水脉,算是废了,但是在一处院子里,还有一个地下石洞,有一个水塘,里面有泉水,而且据观察,水量不小,据王队长介绍,这个水塘里还有数量不小的鱼群,我也发现了几尾不大的鱼,说不定下面有个地下河,鱼群也来自那里。”

  身穿工装背带裤的女青年小高,嘴巴利索,一口气就说完了自己的发现。

  “哦?还有这种事?”丁副书记有些诧异地看向王队长,他还没见过地下水塘,而且还有鱼群出没,事情要是真的话,就不那么简单了,这些鱼是关键,反而水倒是个陪衬了,这些鱼可以用来换粮食,换农资,只要你有了食物,就可以去一些富裕的单位,换一些平常不好拿到手的物资。

  “是的,丁书记。”说着,王队长就把刘老太太家的地下水塘,一五一十地给丁副书记做了汇报,包括王宜家卖鱼的事情,包括刘老太太献出房子的事。

  “走!去看看。”说完后,丁副书记放下碗筷,起身就朝着晒谷场外走去,王队长和六爷等人纷纷跟上。

  “哼!鱼群?老子不放鱼,你们想屁吃去吧!”张杰愤愤地在心里说道。

  这个什么都讲究平等的年代里,稍微冒出来点儿头,就会被压下来,生活是很辛苦的,一半来自于追求生存的根本,一半来自于那些莫须有的攀比。

  刘老太太问村大队要的那份保证,就是一种击破规则的尝试,张杰的空间基地里有太多不可思议的存在,要生存,不难,难的是名正言顺的幸福生活。

  丁书记他们去追梦去了,王宜不让张杰出去,理由是害怕还有余震发生,张杰无奈摇头,谁让自己在母亲王宜的眼里,还是一个小屁孩呢?

  “我也可以和小玉一样,叫你哥哥吗?”哑娘的女儿小欣,前来找小玉玩儿,对着张杰说道。

  “当然可以了。”张杰笑了笑,点头答应,还从自己兜里拿出一把炒好的五香花生豆,给小玉和小欣两人分了。

  “谢谢哥哥!”小欣没有开始时那么拘束了,与小欣一起欢快地吃起了花生豆。

  张杰与她们玩儿不到一起,自己心理年龄好歹也是个成年人了。

  实在无聊,张杰便拿出了一副弹弓,走到晒谷场一处墙垛处,这里没有人,开始左瞄瞄右瞄瞄。

  嗖得一声,一颗石子飞出,打到了一个草丛里,张杰摇了摇头,自己瞄的是一棵小树,眼神太差了。

  “吱”,只听一声惨叫声从草丛里传出来,一只灰色的兔子露出头,看到张杰后撒腿就跑,慌不择路,一头就撞上了张杰刚才用弹弓瞄准的那棵小树,四腿一蹬,彻底地晕死了过去。蜀南文学

  张杰看的目瞪口呆,这算什么?

  没有废话,几步走过去,先把手里的弹弓收起,这只兔子太肥了,两手用力,拖着这只兔子的耳朵,就往自己家的草棚子处走去。

  “哇!这么大的兔子,杰儿,哪来的?”一路上引来不少人的赞叹声,还有吞咽口水的声音。

  张杰没有理他们,关你们屁事?拽着兔子耳朵一直回到了自家草棚子里,又引来王宜和刘老太太的唏嘘声。

  小玉壮着胆子走到跟前,用手摸了下兔子的耳朵和它的皮毛,顿时眉开眼笑的,太好玩了,软软乎乎的。

  张杰看到小玉爱不释手的表情,就知道这只兔子活下来了,他不会让小玉伤心的,一点儿也不行,自己家也不缺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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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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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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