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七零后她被糙汉捡回家>第121章 吐露秘密
  准备好回家后,江安歌就给家里发了封电报,说要回家过年。

  因为这里到海市实在太远,薛红军特意托人在车站买了两张卧铺票,这样路上江安歌能好好休息休息,他就在旁边也方便照顾。

  二叔二婶那边已经说好了,特别是二婶还给他们带了不少这边的特产,说是让亲家别嫌弃,吃个新鲜。

  就连棚子那边江安歌和薛红军也去了一趟。

  几位老人听说江安歌考了省状元,都跟着高兴的不得了,魏国放还特意写了封信交给江安歌,说是蒋老在京市的朋友,让江安歌到时候去找他。

  江安歌一一谢过他们,又把自己不带走的那些东西留给了魏叔叔他们,多少也算是一点心意。

  临出发的前一晚,江安歌想了想还是把薛红军叫到小屋里,她决定将自己的秘密告诉对方。

  不然一路上这么多东西,按照薛红军的性格肯定能发现不对劲,江安歌不想因为这点事影响他们之间的感情。

  薛红军一开始还不知道江安歌要干嘛,反正让闭眼就闭眼呗,他个大男人又不会吃亏,可紧接着他就感到一阵头晕目眩,等到再睁开眼时,薛红军整个人都惊讶的说不出来话了。

  江安歌在旁边欣赏够了他震惊的表情,这才笑呵呵的开口:“欢迎薛红军同志来到我的超市!”

  薛红军看看硕大的超市匾额,再转头看看身边的江安歌,嘴唇动了半天才结结巴巴的说:“安,安歌,你不会是仙女吧?”蜀南文学

  江安歌歪头:“对啊,我就是仙女,那你会不会举*报我?”

  “当然不会!”薛红军一把抱住江安歌:“你放心我一定守口如瓶,不会对任何人说这个秘密,但是安歌你能答应我件事吗?”

  “你能不能一直留在这里,别离开我?或者……你是神仙吗,那就等我以后老了死了你再离开行不?”

  “实在不行你给我做个记号,我转世投胎还能去找你……”

  明明是荒唐的笑话,可江安歌不知为何却有点想哭。

  她靠在薛红军的胸口说:“我不走,咱们俩以后还要结婚呢!”

  得到江安歌的承诺,就像是得了圣旨一般,薛红军高兴的把江安歌抱起来转了好几圈,才道:“难怪你这么聪明,我就说呢,普通人哪能随便考上状元的!”

  江安歌这会儿也不想解释什么了,要说薛红军有点封建迷信的话,那她重生这件事就更匪夷所思了,索性就这样吧。

  等薛红军的心情稍稍平复后,江安歌才带着他慢慢参观这里。

  薛红军对于眼前看到的一切都感到十分震惊,看着那些要比现在更先进的设备、更精致的食物以及更漂亮的衣服,薛红军忽然觉得自己不管怎么努力,好像一辈子都追不上眼前的这个人了。

  江安歌像是看透了他的心思说道:“红军你放心,现在我们的国家正处于历史的转折点,再过几年一切都会发生极大的变化,到时候只要我们肯努力,就绝对不会平庸,这里的东西只是我们借鉴利用的工具而已,最主要的还是我们自己。”

  “依靠自己的大脑和双手,踏实肯干、坚持不懈,我相信一定可以闯出属于我们的一片天!”

  薛红军被江安歌的话所感染,顿时对未来充满了信心,毕竟他可是连仙女都能追到的人!

  “安歌你放心,接下来的时间我一定好好复习,明年继续考上大学,坚决不拖你后腿!”

  临走前江安歌把自行车留给了薛红阳,前几天二叔说这小子准备去公社继续念书,说以后也要像二嫂一样考大学,江安歌和薛红军都觉得薛红阳这个选择很对。

  因为初中高中都在公社,所以便把自行车留给他,以后上学放学也方便些。

  而薛红军的工作到最后也没留下来,粮站那个副站长原本就想把这工作留给自家亲戚,后来没成想让薛红军截了胡,现在听说薛红军要不干了,不管心里愿不愿意,还是拿了四百块钱把这工作买了过去。

  虽说四百块钱也就是他这工作将将一年的工资,连外捞都赶不上,但薛红军也不在意这个,而且江安歌告诉他了,这种工作持续不了多久,现在卖了也就卖了。

  至于为什么没留给薛红民,这还是那辆自行车引起的。

  把自行车留给薛红阳一是因为薛红阳要去公社上学,骑车方便;二也是因为薛红阳跟江安歌关系不错,之前给江安歌帮过不少忙,江安歌喜欢这个小弟弟,自然想多照顾照顾。

  但不是所有人都这么认为的,就比如张春梅。

  见薛红军把自行车推回来时她甭提多高兴了,难得对薛红军都给了好脸色,可惜薛红军不吃她这套,当着二叔二婶的面直接把车给了薛红阳。

  小孩儿一看自行车给了自己,立刻高兴的不行,直接骑出去找小伙伴显摆去了,张春梅见状直接不干了,说什么他们家是长房,就算老人分配也不能这么偏心等等。

  薛红军被她的话都给气笑了:“这是安歌的车,她指名要留给老三,你不同意?你不同意也不好使!”

  “老三以前经常帮安歌干活,安歌都记在心里呢,你呢?你除了跟二婶吵架还会干嘛?这车凭啥给你?”

  话说到这个份上薛红军也没怕,要不是看在二叔二婶的份儿上,他都想揍他大哥一顿,让他好好管管自家婆娘,可毕竟他走了二叔二婶他们还要留在这里,所以薛红军才没把事情办的那么绝。

  “你不用惦记我跟你二婶,”薛长贵倒是想得开:“小三子也不小了,真要是有什么事到时候还能给你发电报呢,再说我跟你二婶身体都不错,照我说再干二十年都没问题!”

  “你二叔说的对,”刘桂花心疼自家侄子:“到了外面收收自己脾气,外面的人心眼多你别让人骗了,有什么事儿多跟小歌商量,要知道照顾小歌,跟着小歌好好学习,二婶就等着抱孙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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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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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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