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复坐着马车离开了武学,针对辽国的作战计划已经定下来了,现在就等着辽皇去世这个契机的到来了。
外面的雨下的并不大,虽然有些寒冷,但街道上依然有不少行人,商贩们也撑起大伞,继续做着自己的小生意,一切都看起来十分平静。
只是宁复却知道,在这些平静的市井生活之下,大宋的朝廷却在紧张的运转之中,各种物资陆续调往边境,西北军与新军也都在进行备战。
章楶也在准备回西北,到时从西北出兵就由章楶亲自指挥,而宁复也要准备去河北的新军坐镇。
当然宁复去并不是指挥大军打仗的,他也没那个本事,新军的主将还是由折可适担任,但宁复却要担任监军一职,负责监督大军的行动。
这也是大宋军队的传统,一般监军都是由宦官或文官担任,主要还是大宋对武将的不信任,但因为监军的职权过大,经常干扰军队的正常事务,甚至直接接管军队,这也是宋军战斗力不强的原因之一。
宁复之所以担心监军,就是怕别人担任监军后,会干扰到新军的指挥,所以干脆自己揽下这个活,这样他也可以给新军足够的支持。
马车回到家中,宁复迈步来到内宅,却发现房间里静悄悄的,连一向吵闹的儿子也不见了。
这让宁复有些惊讶,以为柳清心带孩子外出了,却没想到进到房间,只见柳清心站在窗前的书案边,正在全神贯注的写着什么?
宁复好奇之下走了过去,这才看到柳清心正在抄写一首词:
《点绛唇》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咦?这不是清照的词吗?”
宁复看到这首点绛唇也不禁惊讶的问道。
“官人你怎么知道这是清照写的?”
柳清心被宁复的忽然出声吓了一跳,随即一脸不解的向宁复问道。
因为这首词是李清照来家里玩时,偶然兴起写下来的,可以说除了她和李清照外,再无第三人知道了。
“这个……”
宁复一愣,心中暗叫糟糕,他总不能说自己是从后世知道的吧?
“其实也很简单,我对清照的词简直太熟悉了,她的词风特点鲜明,而且这首词又是写一个小女儿家的心事,我当然一下子就猜到是她!”
幸好宁复反应快,当即哈哈一笑解释道。
“官人还真是厉害,不过这种小女儿家的词,恐怕也只有清照能写出来了!”
柳清心说到这最后时,脸上忽然露出几分失落的表情。
曾几何时,柳清心也自负才学,甚至在诗社中名列第一,当时的她也很喜欢写这种小女儿定的诗词,可惜现在她已经为人妇、为人母,再也没有往日的心境了。
“正所谓有失必有得,娘子也不必太过伤感!”
宁复一眼就看出了柳清心的想法,当即笑着劝道。
“这倒是,我羡慕清照才华横溢,她何尝不是在羡慕我家庭美满?”
柳清心说到最后时,忽然看了宁复一眼,脸上也露出几分耐人寻味的笑容。
“你笑什么?”
宁复看着柳清心的笑容,却忽然没来由得有点心慌。
“没什么,我在笑清照这丫头长大了,竟然也开始怀春了!”
柳清心说话时一直盯着宁复,更让人心中慌的厉害。
“这也很正常,毕竟哪个少女不怀春?清照也到了要嫁人的年纪了。”
宁复说话时却故意把目光放在纸上的点绛唇上,故意没有与柳清心对视。
“是啊,这段时间去清照家里提亲的人络绎不绝,但她却一个也看不上,这次写下这首点绛唇,其实也是在告诉外人,她心里已经有人了。”
柳清心说着也把目光放到这首词上。
词中的情愫十分含蓄,但表达的意思却十分大胆,毕竟李清照身为一个未婚的少女,竟然表达出自己对一个男子的爱慕之情。
哪怕大宋的社会风气算是比较开放,但这首词还是太大胆了,甚至可能会影响到李清照日后的婚姻。
“这首词还是不要传出去了,免得污了清照的名声!”
宁复犹豫了一下这才对柳清心叮嘱道。
“官人说晚了,而且清照既然写出这首词,为的就是把那些提亲的人赶走,所以她已经让人把这首词送去抄送了。”
柳清心却摇了摇头,随即又有些感慨的道。
柳清心其实是个十分骄傲的人,但是面对李清照时,她的骄傲却一次次被打破,不但才学比不上她,甚至连胆量也不及对方。
“这丫头真是胡闹,明明有更好的办法,为什么偏偏选择这种损人不利己的办法?”
宁复闻言气的一拍桌子道。
柳清心却是似笑非笑的看了宁复一眼,然后并没有再说什么。蜀南文学
仅仅一夜之间,这首《点绛唇》就如同长了翅膀一般,飞速的传遍了京城。
文人士子们先是为首词的才情所折服,特别是词中刻画的那个天真纯洁、感情丰富却又矜持的少女,更是引发了无数人的想像。
不过紧接着就有人开始讨论,能够让李清照这位才女倾心的客人到底是谁?
要知道李清照的才女之名早就传遍了京城,最近登门提亲的人更是络绎不绝,只要是还没有婚配的年轻士子,都对李清照这位才女仰慕之极。
可是现在李清照却以词传情,暗示自己早就心所属,这让不少年轻人都是黯然神伤,对于那位能让才女倾心的神秘客人,他们在好奇之外也更加的不服气,自然想知道对方到底是谁?
感情八卦这种事,无论在哪个时代都十分的引人注意,比如后世那些明星的感情八卦,甚至能够多次登上热搜。
而李清照无疑是这个时代最耀眼的文坛巨星,所以围绕着她的这首词,关于她的各种猜测与流言也开始出现,甚至最后还烧到了宁复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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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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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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