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盲盒日常生活视频>第九十五章 写长就好
  余葳蕤就翻开本子写。

  她写自己小时候每天傍晚都喜欢躺在山坡上看天上的云,风很大,云在天上来去不定,变幻着各种形状。有的像奔马,有的想牦牛,有的像羊儿,有的则像是追着撵着咬着它们的骜犬。

  而她则站起身来,用皮绳扣着一块石子,狠狠投出去,口中喊着“哟喝喝喝!”

  她想和狗子一道把牛羊赶回家去,因为这些大牲口买了钱后就可以给妈妈和自己换一件新衣裳。有了钱后,就能给爸爸的汽车加上油将一车车矿石拉出山去。

  余葳蕤写,家乡的夕阳真红啊,特别是当它投射在山上,投射到爸爸的赤铁矿上,整座大山都好象是融化了,铁水在奔流。

  爸爸的脸也被染红了,他把自己抱在手上朝天上扔,然后接住,再扔上去。

  整个红色的世界都在旋转,在沸腾。

  她又高兴又害怕又激动,尖声发出大笑。

  而母亲则在后面惊恐大叫:“金华,金华,你在干什么,你想摔死微微吗,快放下来!”

  父亲哈哈大笑:“死不了死不了,我余金华的女儿就是一头老鹰。”

  是的,大地是一只翅膀,天空是另外一只翅膀,余葳蕤感觉自己真的是在飞翔。

  “晚霞多美啊,城市里的夕阳和家乡的夕阳都美,我爱这个美丽的傍晚。”余葳蕤最后写道。

  等下完这篇作文,余葳蕤感觉手指发烫,浑身都在出汗。

  夜已经很深了,看时间已经是十二点三十。窗外树影婆娑,清风送来不知道是什么鸟儿的叫声,高一声低一声。

  余葳蕤实在太兴奋,怎么也睡不着,喝了热牛奶也不抵事。没办法,只得又刷了两道数学题。

  上午,余葳蕤依照周山水说的办法把所学英语单词和句型用美工笔写在本子上,拿手机拍照。时不时掏出来,看上一眼,口中念念有辞“书,book”“路上,onthewaysaid.。”“givemeaglassofwater,please.,请给我一杯水。”

  只要背下来就好,死记硬背最简单了,不用像做数学题那么难。

  但她毕竟是个小姑娘,爱玩是天性。背上几个单词,便烦了,想去听音乐,想去骑摩托。就在这个时候,周叔叔的声音浮现在脑海中“你努力起来的样子真的很酷。”

  对啊,骑车、玩游戏、看电影、穿好看衣服,别的同学都会,但能说好外语,能做数学题,能写一篇好作文的又有几个?

  人可以什么都没有,但不能不酷。人就是要,特立独行,哗众取宠。

  为了酷,我什么都肯做。

  下午,等周山水过来的时候,余葳蕤把自己的作文交过去。

  旁边的宫小丽探头看了一眼,叫道:“微微,你写的什么狗爬搔字?”

  周山水说孩子小时侯没临过帖,写成这样已经不错了,让我看看这篇作文。

  周老师一看文章,余葳蕤忽然有点不好意思:“叔叔,我写得实在太多太乱了。昨天晚上,我没控制住,一写起来就停不住。”

  高中大作文要求是八百字,她竟写了一千五百多字,满满六大页。中心思想,主题,立意,结构什么的,一概都谈不上。有点离题万里,不知所云的味道,这样的文章进了考场,估计也拿不到分。

  周山水:“写得不错。”

  余葳蕤惊喜:“周叔叔你不会是骗我的吧?”

  周山水微笑:“我骗你一小孩子做什么,真是写得不错。”

  他解释说,小孩子写作文最大的问题是提起笔不知道该写什么,往往是坐上半小时一小时,也就几行字。他们最如何表达自己心中的话儿,完全没有概念。

  所以,学作文的第一步就是不顾一切写下去,哪怕是写废话写梦话,首先得把篇幅拉长。

  人的思维就好象是一个关上的抽屉,你首先得想办法拉开抽屉,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

  只有把文章写出来,写长了,才谈得上提炼总结归纳,才谈得上修辞手法。

  这些我都可以教你。

  当然,应试教育的作文对修辞也没有什么要求,将事情说清楚就好。

  微微,你写的时候是不是觉得心里的话儿什么也说不完。没错,想什么就写什么,你有这个天赋。

  就你的作业而言,其实可以拆开弄成三篇作文。分别是《夕阳》《最难忘的一件事》《我的爸爸》

  正说着,宫小丽不高兴了:“余金华又有什么好写的,呸,我要跟他离婚。”

  周山水作为一个外人,对于他们两口子的问题自然不好评论,只道,上课上课。

  下午要上的是代数,余葳蕤有文科天赋,这课上得艰难,也没有丝毫的进度。

  周山水也不急噪,反正这个学科他个人是准备战略性放弃的,余葳蕤能学一点算一点,能多拿一分算一分。

  时间一点点过去,宫小丽已经做好了晚饭,过来是说,山水,一起吃饭,喝酒不,我开瓶茅台。

  周山水啊一声道,都五点了,我还得回家给孩子做饭呢,你们家晚饭这么早啊?我们家都是六点半吃的,有时候还是七点。

  宫小丽说当年陈世美在矿山忙起来的时候,中午吃饭马虎,常常是两个冷馒头一碗方便面对付,到下午四点就喊遭不住,所以家里晚饭都早,二十多年的习惯了。

  “你说陈世美,有这么说话的吗?”忽然间,老余从外面,一屁股坐在饭桌前。

  他终于回来了,借周山水给女儿补课的机会。

  余葳蕤和母女要发作,周山水记得老余前番对自己的嘱托,又担心他们闹起来:“以和为贵,以和为贵。老余,饿了吧,吃饭吃饭,一家人就得在一起吃饭。老余,外面馆子里的菜怎比得自己家养人。”

  说着话就把宫小丽刚才递给自己的那副碗筷放老余面前。

  余金华还真是吃腻了外面的馆子,盆地潮湿多雨,川菜辛辣,吃上一顿两顿还好,天天吃,人受不了。

  他立即大口扒拉着米饭,说,山水你说得对,我已经习惯了家里的伙食。

  宫小丽冷笑道,你要吃家常菜,让你那熊师妹做啊!怎么,她不肯?人家缠上你个土财主余金华是来享福的,怎肯侍侯胡子拉茬的暴眼子老汉。我也是傻,给你姓余的当了一辈子老妈子,现在,我不侍侯了。

  说着,她起身,对着桌上的菜又呸呸地逐一吐上唾沫。

  老余彻底怒了,捏着拳头,满面铁青:“宫小丽,你恶心不恶心,老子……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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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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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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