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仇人把自己坑的好惨,什么明军要进攻盛京。明国太子真有那么厉害的话,不可能让自己如此轻易的打进陕西的。或者说,陕西的百姓早就提前跑光了。
可是没有,自己一个多月的奔袭。从辽东绕道蒙古跑到这里来,结果呢,中了这个小小总兵的诡计。
弦高犒师,历经千年依旧屡试不爽。感觉受到羞辱的黄台吉恼怒异常,他要复仇:“拿下白银城,杀掉总兵者,赏金千两!”
然后,清军就疯了。
一个小小总兵的人头就价值千两黄金,于是,蜂拥进攻开始。
就连城墙坚固的锦州城他们都不放在眼里,区区的白银城何足道哉。况且来的,还是清兵的主力。
甚至于,黄台吉都没有让蒙古军先上。而是,直接动用的八旗主力。
满清与蒙古的联合大军,美其名曰联合作战。实则,遇到难看的骨头,黄台吉会先让蒙古骑兵上。
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阿布奈等人也知道。可那又能有什么办法,谁让自己技不如人。若是他们蒙古军实力强悍,也不至于听黄台吉任意调遣了。
可这次,黄台吉兵临白银城下的时候,他没有让蒙古军先上。而是,直接动用的八旗主力。
小小的白银城,不过是一些地方上的溃兵来驻守。对于黄台吉来说,这些明军根本就不堪一击。至于城内的那位叫宋献策的总兵,黄台吉决定城破之后,拿他凌迟。
“杀!抢钱抢粮抢女人啊!”
面对一群大老粗手下的时候,任何的口号都显得苍白无力。唯独抢钱抢粮抢女人,七个粗俗浅显的字眼,才能够激起他们的欲望。
清兵蜂拥而至,低矮的城墙挡不了多久。很快,清军就能攻破城池。
攻城的时候,清军们发挥了超常的能力。白山黑水之间长大的满人,战斗力确实不容小觑。
常年与辽东军的对抗,使得他们深谙各种战术。骑兵是明军的噩梦,弓箭手是攻城闪电战的神兵。
清兵有着大量的弓箭手,他们在进攻城池的时候,几乎是不间断地往城墙上的明军射击。箭雨之密集,如蝗虫般铺天盖地。
这么说吧,如果有哪个胆大的明军敢在城墙上探出身子,立刻就会被射成刺猬。
白银城内,更是落箭如雨。许多民居的屋檐上、院子里,如下冰雹一般,噼里啪啦的落着箭雨。
此时无论是大明还是满清,冶铁能力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虽然在精钢冶炼的方面,依旧是有所欠缺,可是冶铁业毕竟已经得到了质的飞跃。
羽箭最值钱的就是箭头,但对于如今冶铁业发达的满清来说,这都不是事。所以,此次南下,黄台吉的军队携带了大量的弓箭。甚至于,每匹马的背上,都驮着数捆羽箭。
相比之下,每年军费的缩减,使得明军这边弓箭手显得寒碜许多。还有就是,弓箭手都是得有相当的臂力,这一点马背上的清兵更是占尽优势。
清兵开始攻城,宋献策居然还在城内。这厮,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合格的将领。
不过,随着羽箭在头顶纷飞,宋献策也终于开始着急了。
“严姑娘,你带着人赶紧把粮食入仓。记住,一切要看起来没有动过痕迹的样子。还有,马厩里的草料也都准备好。”
严忆霜点点头:“好的宋大人,只是、我们的巴豆不太多了,就是不知道量够不够。”
巴豆是一味药性很强的泻药,《本草通玄》对于巴豆的强烈泻下作用有此描述:“巴豆,有斩关夺门之功,气血未衰,积邪坚固者,诚有神功,老羸衰弱之人,轻妄投之,祸不旋踵。”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意思是巴豆乃神药,身体强健的病人,寒积可用巴豆可以治疗。要是不懂巴豆的爆炸脾气,投给了体质虚弱的病人,那就为祸不浅。
宋献策从来不是个勇猛的战将,他只是个军师。战场杀敌或许他不拿手,可是阴谋诡计则层出不穷。
宋献策也从来没有想过,拿着白银城的八千将士的性命做赌注。他的目的很简单,不和黄台吉硬拼。
硬拼这八千人只有送死的份儿,宋献策的目的,只不过就是阻挡住黄台吉的攻势。给百姓们的南迁争取时间,只要明军在兰州城挡住黄台吉的攻势。等到援兵到来,那么自己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
战场杀敌立功的事,不属于自己。李岩有领兵之才,也有运筹帷幄之功。而宋献策不一样,他没有战场杀敌的能力,却有着运筹帷幄的智慧。
他知道白银城守不住,守不住就不守。什么时候扛不住了,就带着部下撤退,把一座空城留给黄台吉。
黄台吉在外面吃了一个月的草,估计眼睛都快饿绿了。把白银城留下来的一两千石粮食,里面掺上巴豆粉。
到时候清兵吃了这些粮食,连日的拉稀。这样,就能阻挡他们继续南侵的步伐。
从景泰镇撤退伊始,宋献策就开始搜过各处药方的泻药。不管是什么药,只要是毒药就给我打包带走。
退到白银城的时候,宋献策已经搜集了数百斤的巴豆。这些东西混进粮食里,够黄台吉喝一壶的了。
除了粮食,还有就是军马的草料。黄台吉最可怕之处,就是他的骑兵厉害。
若是清兵的战马病了,那就是没牙的老虎。是以,除了将粮仓的粮食掺加了巴豆外,宋献策准备也在草料里混合上。
可惜,严忆霜说巴豆不多了。量不够的话,不知道能不能有效。
宋献策想了想:“那就把大黄、芒硝、西瓜霜、番泻叶、火麻仁、郁李仁、胡麻仁、牵牛子、大戟、芫花之类的,反正咱们从药铺里搜刮来的那些泻药,全都掺进去。”
严忆霜大喜:“好,属下这就去办。”
宋献策点点头,转头就往城墙上奔去。四周箭如飞蝗,倒也凶险。
“宋大人。”严忆霜叫住他。
宋献策愕然回头,只见严忆霜怔怔的看着自己:“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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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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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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