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朱慈烺这一亩地,就是如此的高产。这是他穿越之前,背包里面最重要的科研作物之一,济薯九号。
这种红薯没有别的优点,就是一个字,大!
其产量之大,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它能将土壤中的大部分水分提取,供应自己的生长。
甚至在干旱的山岭地,济薯九号依旧能够发挥自己的优势。可以这么说,有土壤的地方,就有济薯九号的生长条件。
当然这句话是有些夸张了些,可这也从侧面反映了,这种济薯九号的高产量、耐盐碱耐旱的品性。蜀南文学
本来,穿越前的朱慈烺,是想将自己的导师在农科院实验田培育出的这种济薯九号在老家试种一下的。
谁知道机缘巧合之下,来到了这个平行世界的大明王朝。
别的不说,就说这背包里的地瓜种子居然没有遗失。朱慈烺让刘来福在慈宁宫后花园试种,产量直接爆炸。
虽然没有彻底成熟,刘来福曾经粗略的估计了一下,他刨开几颗地瓜查看它们的长势发时候,从地下块茎的产量来看,破万斤似乎不成问题。
一万斤,着实把崇祯差点吓晕了过去。
如果是种植粟米,按照一亩地三百斤的高产来算。三十亩地的粟米产量,居然比不上一亩地的济薯九号。
崇祯皇帝一脸惊恐:“慈烺,你可知道,一万斤是什么意思。就算是江南的稻米,二十亩地的产量啊。”
这太过匪夷所思了,世界上哪有这种事情。真如朱慈烺所言,那大明朝又岂会有流寇之说。
朱慈烺也是一怔,随机笑笑:“父皇误会了,儿臣说的亩产万斤,是因为这种地瓜乃是块茎作物。除去水分,晒干的话产量是没有这么恐怖的。一亩地的地瓜干,大概,怎么也得有三四千斤的样子。”
这还靠谱一点,一亩地三四千斤干地瓜干,崇祯总算是点点头,这还差不多。
不过,转念一想,崇祯又细思极恐。三四千斤的地瓜干一样也恐怖啊,这可是块茎植物晒干后的重量。
“地瓜干,可做主食么?”崇祯问。
这次朱慈烺认真的点点头:“父皇,据儿臣所知,可以的。”
真的可以,红薯是可以作为主食的。
本来红薯这种高产作物,其实是有它的局限性的。首先烤红薯可以提供热量,当主食吃多了会胃胀。
晒成红薯干煮粥,吃多了会反酸。也就是说,红薯做主食其实是不太可行的。
然而,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这种令人腹胀或者反酸的食物,伟大的劳动人民却发明了另外一种吃法。
那就是,摊成煎饼!红薯中的纤维素的含量太高了,消化不那么容易,尤其是胃口不好的,吃一餐就吃不下别的饭了。
可是,摊成煎饼之后,所有的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首先,摊成煎饼的红薯保质期一年都没有问题。吃的时候,撒上水使得煎饼软化,直接作为主食即可。
这种吃法,是之前山东很多地区百姓,尤其是沂蒙山老区百姓的日常主食。
朱慈烺非常确定,红薯是可以做成主食的。此外,红薯浑身上下都是宝贝。
在粮食青黄不接的时候,未曾成熟的红薯,你可以采摘其叶子,用新鲜的红薯叶子煮上一锅杂粮粥,也是不错的选择。
更重要的,实在遇上百年不遇的天灾。即便是晒干了的红薯秧子,本来是用来饲养牲畜的干红薯秧子。你可以拿来,和杂粮粥煮在一起。这叫红薯秧子杂粮饭,不好吃,可是能果腹,能提供人体必须的能量。
红薯,可以说是灾年百姓的大救星。
啥也不说了,慈宁宫一行,崇祯整个人都被彻底的镇住了。就这几种作物的产量,若是再给大明二十年时间,则大明定会起死回生,建成一个强大繁盛的帝国。
可惜,大明早已时日无多了。这些农作物最后到底能不能救得了大明,那要看崇祯以后改怎么做了。
此时的北京城接二连三发生着一件件震惊朝堂的事,先是以朱纯臣为首的几个贪官昏官,居然捐了几百万两银子整顿三大营。
再就是锦衣卫派出的几个探子,已经抵达澳门。其目的,是想获取到葡萄牙人的造炮之术。
而辽北,身子渐愈的黄台极又开始蠢蠢欲动。倒不是说黄台极多厉害,而是,他被逼的。
首先,满清立国之初,靠的就是劫掠。抢谁的,自然是谁有钱谁富裕就抢谁。
垂垂老矣的大明,眼前这块到嘴边的肥肉,不抢他抢谁。
可是,万万没想到啊。义州城外一战,黄台极被打的满地找牙,小命都差点丢掉了。
就连身边的几个亲王贝勒,也被洪承畴捅了屁股,被揍得嗷嗷叫。
清军的士气低落,眼看着就要入秋了。再不出去抢上一把,怕是今冬的日子不好过。
而紫禁城皇宫也不安静,首先是坤宁宫的周皇后,崇祯皇帝日夜操劳,作为一国之母的周皇后终究是心疼丈夫。
于是,周皇后亲自熬了一碗莲子粥,去乾清宫想送给崇祯。到了乾清宫,却发现崇祯不在。
原来,崇祯去了袁贵妃处。作为一个后宫的女人,哪怕你是皇后也得认命。虽然崇祯皇帝不近女色,可不代表他没有其她嫔妃。
周皇后也是女人,是女人就会吃醋:“万岁呢?”
一名小宫女怯怯的施了一礼,低头道:“回皇后娘娘的话,皇爷去了袁妃那儿。”
周皇后“哼”了一声,气呼呼的将莲子粥重重放在了桌子上:“本宫一片心意,人家却风花雪月。”
周皇后从来都不是争风吃醋的女人,可这次,她明显觉得自己委屈了。
而乾清宫这个年纪幼小的小宫女,居然极是乖巧懂事:“皇后娘娘息怒,皇爷为朝政日夜操劳,娘娘一番心意皇爷自也是知道的。只是可惜了这碗莲子粥,奴婢听说,钟粹宫的太子殿下时常不吃早饭,这碗、这碗莲子粥,不如娘娘送到钟粹宫那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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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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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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