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有得比?”霓潇潇噗嗤一笑道,“乌龟跟兔子赛跑?拿什么比啊?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兔子动起来不得把乌龟甩得老远了?”
“没错!”江烈正色道,“开赛没多久,乌龟才爬出没几步,兔子早就已经跑得看不见影儿了。所以,全世界都觉得这场比赛是兔子稳操胜券了,包括兔子本兔。于是,这兔子就飘了啊,骄傲、自负。跑到半路,这兔子寻思着反正稳赢了,何必太着急呢?然后,这兔子就在半路上睡着了。”
雾飒飒问道:“那乌龟知道兔子在半路上睡觉吗?”
江烈应道:“乌龟当然不知道了,但乌龟并不在乎。无论那兔子是在跑,还是在睡觉,还是在梦游,乌龟都是不在乎的。无论如何,反正乌龟就是朝着终点一步接一步地往前走。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就这样,乌龟凭借着自己坚定的毅力,虽然很慢,虽然过程比较艰难也比较漫长,但乌龟就是取得了最终的胜利。而那只兔子呢?还在半路上睡觉嘞!”
雾飒飒点了点头道:“所以睡觉这种陋习也要戒掉,要不然连只乌龟都跑不过。”
江烈汗颜道:“这个……这个故事的重点并不在于睡不睡觉,而在于兔子的轻敌自负和乌龟的坚持不懈。那兔子只要还是轻敌,还是自负,它即便半路上不睡觉,也有可能半路上跑去拔萝卜,也有可能输掉比赛。至于那乌龟呢,只要依然坚持不懈,没有停下脚步,那就一定能到达终点,哪怕是失败者,凭借自己的努力到达了终点,那也是无怨无悔了。”
霓潇潇领悟了江烈想要通过这则寓言故事表达的道理,点头道:“所以老龟练得慢是不要紧的,只要他持之以恒,就一定能够成功。”
“正是如此。”江烈欣慰地咧开了嘴,“你们晓得我儿子叫什么名字吗?”
雾飒飒立马问道:“哪个儿子?”
江烈一拍额头,倍感内疚,因为他着实经常会不自觉地遗忘自己有江念恒和江忆严两个儿子,经常只记得江念恒这么一个儿子,毕竟当他首次与江忆严会面的时候,江忆严已经是一个不那么稚嫩的小伙子了。
于是,江烈立即应道:“我大儿子……不对……那个……小侯爷,就是小侯爷。”
先入为主,江念恒着实是江烈认识的第一个儿子,但论起年龄大小来,江烈的大儿子应该是江忆严。不过,江念恒作为嫡长子,硬要说是大儿子也未尝不可。只是对茴香母子俩的那份深深的愧疚之情令江烈无法直视江念恒和江忆严的嫡庶之分,更何况江忆严既不算是嫡子也不算是庶子,也不算是私生子,身份属于比较尴尬的类型。
雾飒飒抢答道:“我知道!小侯爷叫江念恒!”
霓潇潇和雾飒飒没有让自己太尴尬,江烈便松了一口气:“念恒这个名字是他母亲给他取的。你们猜,为什么烈嫂要给他取名为念恒?”
霓潇潇和雾飒飒极具默契地同时摇了摇头。
江烈解释道:“念恒的意思就是念想永恒。有了一个念头,就要持之以恒。就像老龟现在,他有了强化神龟压顶的念头,他就要持之以恒,不断努力。这样的精神是难能可贵的,我们就希望我们的儿子能有这样的精神品质。”
霓潇潇笑道:“照这么说,老龟的精神品质是难能可贵的。看来他确实有可能配得上蚀骨神龟的名号啊!”
江烈望着龟龙起起落落的身影,情不自禁地感慨道:“水花很大,速度很慢,但他真的没有放弃努力。自从我修复了他的龙珠之后,我是真的对他刮目相看。老龟的身影在我的心目中是越来越伟岸了。”
霓潇潇赞许道:“看得出来,他确实有慢慢进步,虽然是龟速,但他真的很有毅力!”
江烈欣慰道:“蚀骨大陆有像他这样努力的战士,真是千百年来修来的福气啊!这是全蚀骨大陆的福气!”
说着,龟龙再次重重砸进水面,激起了大片的水花。
江烈又被溅了半身水,但见证着龟龙循序渐进的进步,却是心花怒放,哪怕被溅到再多的湖水也是不值一提。
“对了,霓潇潇、雾飒飒,我送你俩一样宝贝。”江烈说着便从鳞玉镯中取出了两只一模一样的鳞玉镯。
雾飒飒接过一只鳞玉镯,端详着问道:“此乃何物?”
不出意外的话,鳞玉镯应该是火部草头神被封印之后的产物,所以雾飒飒不认得。
江烈介绍道:“这叫鳞玉镯,是西海特产的宝贝。鳞玉镯可以佩戴在手腕上,里头可以装很多东西。像我的灭扬斧,平时就是放在鳞玉镯里。我当年打倒龙族的刺客杀手之后,缴获了十只鳞玉镯,一直自己收着。我打算先拿两只送给你俩。”
霓潇潇欣喜道:“缴获了十只?那也就是说你只有十只喽?总共就十只,居然分给了我们两只,太感动了!”
江烈微笑道:“毕竟你俩是我的侍从仙子,总是需要陪伴在我左右的。你俩有鳞玉镯的话会方便很多,随身可以多带一些东西。我这十只鳞玉镯,给了你们两只,还剩下八只,剩下的这八只我还得好好考虑考虑,还不晓得该送给谁呢。”
可惜的是,虾米、蛙哥、虾姑、青婶虽然都官居先锋大将军,但没有一个的尸体上是拥有鳞玉镯的,他们麾下的那些虾兵蟹将就更不用讲了。所以,前两次战斗之后,江烈都没有缴获到过鳞玉镯。所幸兵刃缴获了不少,为火部军这支新成立的军队补充了大量的资源。
雾飒飒戴上了鳞玉镯,满面欢喜,笑吟吟道:“这样的话,要带点胭脂水粉什么的就方便多了!”
江烈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摇了摇头道:“要是没有你提醒啊,我都意识不到,这么珍贵的、只有西海才拥有的宝贝,居然能够用来放胭脂水粉……你很漂亮了,真的,美若天仙!虽然你们本来就是仙女,我也不晓得这样的形容是否妥当,但是你真的已经足够漂亮了,没必要再带什么胭脂水粉。就凭你这张素颜,就已经赢过了蚀骨大陆上的所有人了!”
雾飒飒傻笑着挠了挠头:“真的赢过了蚀骨大陆上的所有人吗?”
江烈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道:“那可不?你们可是仙女哎!凡人跟仙女岂可相提并论呢?”
“那你老婆呢?你老婆也被赢过了吗?”霓潇潇发出了灵魂拷问。
为了夸雾飒飒,江烈没有意识到自己不小心把属于“蚀骨大陆上的所有人”的袁南儿的容貌贬低到了两位侍从仙子之下。在江烈的心目中,无论主观还是客观,无论在何等情况下,无论是否承认,袁南儿的容貌必须是凌驾于普天之下所有生灵之上的,这是作为纲亲王府驸马爷的基本素养。
为了弥补自己口头上的错误,江烈连补充解释道:“我老婆肯定不能被赢过啊!我老婆是何方神圣啊?我说的是,赢过了蚀骨大陆上的所有人,这里的所有人指的是凡人,但我老婆不是凡人啊!我作为蚀骨火神,蚀骨火神的老婆就是火神夫人,这名号能是凡人吗?再说了,我老婆即便不是火神夫人,她也是仙女!”
雾飒飒疑惑不解道:“你老婆什么时候成的仙?”
江烈嘴角上扬道:“成仙?那可久远了!那是在十一年前,羿衷四十五年,我第一次进入神狮城的时候,第一次遇见烈嫂的时候,在那个时候,她就已经在我的心中成了仙了!她是我心目中永远的仙女!我不接受任何反驳!”
霓潇潇由衷地鼓掌道:“不错不错!你是一个合格的丈夫,能在别人面前把自己的老婆吹捧上天,就冲着这一点,我都得为你鼓掌!”hτTΡδ://WωW.sndswx.com/
江烈摇了摇手指,笑道:“吹捧?此言差矣!这绝对不是什么吹捧,这些都是我的肺腑之言,在我的心目中,我老婆就是仙女,无论如何都是!她是我永远的仙女,我是她永远的少侠!这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你们懂吗?”
霓潇潇和雾飒飒一齐摇了摇头道:“不懂。”
“哎,爱情这种东西真是奇妙呢,真是难以捉摸呢,感觉比打仗还伤脑筋。”霓潇潇叹道。
江烈好奇地问道:“你们不懂爱情吗?”
雾飒飒点头道:“对对对,是真的不懂!我们草头神不像凡人有那么多的七情六欲,在我们的认知之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战斗,战斗的意义就是保护弱者,保卫和平。至于其它事情吧,我们既不像凡人需要吃喝拉撒,也不像凡人需要结婚生子,自然就没有了解太多喽。”
草头神的战斗力与凡人相比,着实是妥妥的降维打击,但在情感方面着实比凡人逊色得多。
战场之上,没有七情六欲就意味着不容易意气用事,这是天大的好事,但是倘若在战场之外,神性太多而人性太少的话,江烈总感觉还是差了点意思,就像没有调料包的方便面,就像没有加大肠和海鲜的面线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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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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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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