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唐出境不妙,剑南道,镇国公府的处境又能好到哪里去。不管赵光是安抚人心,还是将要取之必先予之的包藏祸心,至少人家赵楷是得了王位,比起自己家那个早晚要被撤掉的节度使一职,要好得多。
李欢歌舒展眉头笑了笑:“未必是好事,也未必是坏事。我这个表弟,如果能一直这么蠢下去,对南唐来说也不错。”
张不周明白她的意思,赵光迟迟不立太子,又给四个儿子都封了王,那就代表着四子都有机会登上下一任的皇位。这其中,赵楷无疑是最有机会的,因为他的身上,背负着两国血脉,若是凌国想要兵不血刃地将南唐融进自己的疆域里,让赵楷去做下一任皇帝,无疑是性价比最高的办法。
但这样的局面,未必是凌国从皇帝到朝堂乐于见到的。先帝赵陵还活着时,虽然拿南唐没什么办法,但对于南唐开国君主李鹰顾的定性,是毋庸置疑的“叛国”二字,大成虽已灭亡,可是作为赵陵的儿子,赵光又怎么会顶着不孝的骂名去给南唐洗白?更何况,若是南唐真的和平演变,那赵楷将来即位以后,该重用哪一边的大臣?是凌国的肱骨老臣,还是南唐这一派的血缘亲信?就算百官能忍,历史上外戚干政,祸乱朝纲的反面典型还少吗?
所以,赵楷是极为矛盾的皇位竞争者,最合适,但也最不合适。而赵楷表现的越优秀,皇帝越不会属意于他,南唐也就能和凌国皇位继承一事少些纠葛。
张不周皱眉道:“没你想的那么简单,无论怎么看这件事都是百害而无一利。正因为他愚蠢,才给了别人利用的机会。他登不上皇位,却正可以成为别人用来踩踏登天的垫脚石。”
李欢歌道:“事情没有回旋的余地了吗?”
张不周想了半天,艰难启齿道:“只有一个办法看似可行,那就是南唐举国向凌国投诚,愿意放弃皇位,成为凌国的一部分。我想皇上看在南唐几百万百姓的面子上,不会对你李家王室下手。”
李欢歌怒道:“不可能,绝不可能。我南唐开国数十年,从未向任何人臣服。当年你爷爷和皇帝之父都不能攻破,如果凌国想打,就让他们派人来打。我们南唐人一定会拼死奋战到底。”
张不周道:“今时不同往日,当年南唐能胜,是因为南唐初立,上下一心,战意正浓,而大成烽烟四起,所以没有尽全力攻之。可是现在呢?承平已久的南唐百姓,是否愿意打这一场所谓的护国之战?而面对实力远超从前的大凌,南唐还能像上次一样顺利挡下吗?”
李欢歌哑口无言。
张不周继续道:“这其中的厉害,就算你看不透,你父皇也一定能看透。国主大人难道现在还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吗?”
李欢歌摇摇头:“我父皇和诸位朝臣早已商议过此事,只是没有结论。向凌国投降,对我父皇来说,是让祖宗牌位蒙羞的事。”
张不周本想说那都是些没有意义的事,陡然想起来这个世界和自己生活的时代可不同,祖宗一词的分量,那是非常之重的。李煜若敢投降,恐怕死后连自己家的祖坟都埋不进去。只能无奈地叹息了一声。
李欢歌见他情绪低落,于是转移话题道:“那瘸子的两记攻势,有没有伤到你。”
张不周摇摇头:“虽然他力气不小,好在是狠手而非死手,在半空我就顺势卸了力。不过这老头倒是有些奇怪,当时秦沧澜的剑都已经快要刺到他了,他也不闪不避,就是要将我打落水中,当真是听话。”
李欢歌道:“从你的描述看来,也是个功夫不弱的,既然选择进皇家做门下走狗,那有些事情就由不得他了。我想,如果他当时只顾自救,没有把你踢下水去,那他现在可能就是赣江水面的浮尸了。”
张不周皱眉道:“有这么过分?”
李欢歌站起身来,翻到床边墙外的竹林里,手扶着窗扇道:“刚刚得到的消息,我这位表弟前些日子在徽州的一艘画舫上,生生逼死了一位良家女子,现在像没事儿人一样又在惹是生非。你可以想像一下,要是那瘸子没有完成命令,会是什么下场。在皇家的眼里,人命是最不值钱的东西,这句话我不是针对凌国,南唐也是一样的。越是看着身份尊贵地位高的,背后越是不知道有多么肮脏可怖。”
听她似乎话里有话,张不周忍不住看向她,眼神里写满询问。只是李欢歌似乎没了兴致,懒懒说道:“我还有事,先走了。”
张不周也不便挽留,笑道:“你不会半夜再偷偷摸进来吧”
李欢歌啐了一口,羞红着脸跑掉,留下一句“登徒子”。
作为凌国的都城,泰安城外围的玉京城已是天上人间般的胜地,更不用说坐拥全城至尊之地的皇城两仪城,更是宫殿相连,戒备森严。民间传言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虽然是以讹传讹的笑谈,但也足以说明皇城的壮观。可是相比起凌国来,南唐的皇城要简约很多。
南唐实行东西二都制,位于青州的东都,是皇室常在的地方,算是政治中心,西都则算是经济中心。明叫昌隆的东都皇城内,李煜坐在龙椅之上,看不出几分即将过五十寿诞的喜悦,反倒是愁云满面。
“陛下,臣一再相邀,可两位皇子全都借口一路奔波劳累了,想早点歇息,对晚宴一事推脱再三。臣,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早前迎接两位皇子入城的宗正寺卿李焕,同样愁闷道。
李煜马上五十岁了,尽管有各种珍奇密药滋补,依然没有帮他留住头发。若是张不周在此一定很诧异,传言中风度翩翩如同谪仙人一般的李煜,竟然是个地中海。要不是有帝王冕冠作为遮掩,实在是有碍观瞻,让人敬畏不起来。
“还真的是不给我这个当舅舅的半点面子,宗正寺卿相邀还不够吗?难道想让朕亲自去请?要是赵光来了还差不多,这两个黄毛小子,还不够格。”李煜的话里,多少有些不痛快。
李焕道:“陛下,臣斗胆说一句,赵楷自幼在凌国长大,和您都没有相见过,若是您想在舅甥之情上做些文章,恐怕要落空了。”
李煜气苦道:“哎,我那个妹妹你也是知道的,当年就一幅心比天高的臭脾气,我只怕这些年来,莫说在赵楷身上给南唐留下几分善缘,不给南唐添堵就不错了。所以我才急着摸摸赵楷的底。”
李焕摇摇头:“陛下,那赵楷的所作所为,您不是已经都知晓了嘛。不说徽州城内的逼死民女一事,光说在九龙关口的年轻气盛,就不是个能成大事的。”
李煜笑道:“又不指望他能成事,只是想让他别坏事罢了。”
被这么多人讨论的赵楷,正向赵隶抱怨:“皇兄,咱们干嘛不去参加宴席啊。我听说南唐的宴席全都奢华的很,就连席间奉上歌舞的女子也是绝色,这么好的机会,不去太可惜了。”
赵隶笑道:“急什么,你是凌国的皇子,要注意你的身份,随便邀请就盛装出席,人家只会嘲笑你。更何况,若是正大光明的群宴还好,既然是私底下的宴请,咱们就更不能参加了。要是被父皇知道了,你觉得他会开心吗?”
赵楷恍然大悟:“多谢皇兄提醒,我险些又犯下错误。”
赵隶道:“去吧,先好好休息一下,这几天闲不着你,邀请你参加的宴席会络绎不绝的。”
等赵楷离开,赵隶的脸瞬间变得无比凝重,沉声道:“信是什么时候送来的”
凌放从屏风后走出道:“刚刚收到,陛下动用了八百里加急的快马,可还是没来得及赶在咱们入南唐前将信送到。”
赵隶眉头紧锁:“我实在想不明白,父皇为什么会突然下这么一道旨意。这么大的事,怎么会交给我。”
凌放道:“对殿下来说,最重要的不是揣测陛下的深意,而是完成好陛下交代的事情。”
赵隶摇摇头:“你知不知道,如果这件事暴露了,我将会受到满朝文武甚至天下百姓的指责,到时候别说继承皇位,就连平安度日都是问题。而下达这道旨意的父皇,到时候什么都不会承认,我唯一能起到的作用,就是做一个完美的替死鬼。”
凌放道:“殿下说的这些,首先是建立在这件事会暴露的基础上。这件事到目前为止,只有陛下,你我知道,暴露的可能性很低。更何况,”凌放注视着赵隶的眼睛:“殿下,咱们没得选的。”
赵隶沉默片刻,将那张只有手指长的字条塞进了嘴里,草草嚼了几下以后,决然地咽了下去。“虽然情报紧急,可是此事绝对不能操之过急,需要从长计议。”
凌放点点头:“殿下心里有数就好,我也会见机行事。其实最好的办法,是将这件事推给四殿下。”
赵隶想了半天后道:“父皇的旨意如此清楚明了,我们就不要再节外生枝了。这件事若是成功了,最大的受益人是父皇,其次就是我。就是不知道,若是日后被先生知晓,会是什么反应。”
凌放想了想道:“要不要给先生去一封信说一下这件事”
想起那个从小看着自己长大,教授自己很多道理的先生,记忆中总是一副宠辱不惊的样子,赵隶道:“算了,如果先生想知道,现在就应该已经知道了。”
凌放深以为然。
赵隶闭上双眼,脑海中不停浮现出信上的内容,虽然只有短短五个字,却是那么触目惊心。
“速杀张不周”
是赵光的亲笔信,笔力透纸三分,在杀字的旁边还有两点小小的滴墨,足以见得赵光在写下这几个字时,思考了多久才下定了决心。
“原本以为会是一次结识你,拉拢你的机会,可惜了。”
窗外一道惊雷乍响,闪电映照着赵隶的脸,无比狰狞。
齐昆仑在找医馆的路上。
为了不因为任务失败而遭受赵楷的折磨,齐昆仑硬挺着挨了秦沧澜的一剑,本就气血翻涌,又受到了赵隶的一脚,伤势加重。倒地的那一刻,其实嘴角抑制不住地渗出了鲜血,可是齐昆仑飞快地擦拭掉以后,带着招牌的讨好笑容爬了起来。只是当时正忙着处理正事的众人,没人顾得上去看他这个一瘸一拐的老头子。
医馆的坐堂郎中是个好心的,见他一瘸一拐的样子,以为齐昆仑是受了欺负,想要帮他报官,直到齐昆仑掏出一锭银子砸在桌子上,那郎中才听话地给他诊了脉,开了药。齐昆仑又掏出一锭银子:“劳驾,家里没有炉灶,生不了火,我家主人也烦这药材的味道,您医者仁心,干脆再帮老汉一把,就在您这医馆帮我把药煎好了吧。”
郎中倒是无所谓,这点小事用不着他亲自动手,自然会有学徒去做。这么多年了,什么主顾没见过,别说在这熬药的,恨不得住在医馆里的都有。或许对于很多人来说,住得离郎中近一些,似乎就更安全一些。
齐昆仑长相寻常,脸上虽然一直挂着笑,可是那股子生人勿近的冷淡劲儿,见人见的多了的郎中还是能分辨的出来,也就没凑上去搭话。反正人家出手大方,一顿药给两锭钱,这样的主顾别说不搭理人,就算是往自己身上吐口水都得受着。
这医馆的生意一般,郎中无所事事地坐在台子后边,看似在翻医书,脑子里其实是在盘算着今日一共赚了多少银两。后屋的灶上传来药香,老郎中暗暗点头,不枉费对学徒的悉心教导,这熬制药材的水准还是有长进的。等到齐昆仑服了药走出门,学徒凑到郎中身前,神神秘秘道:“师父,那个瘸子不是一般人。”
郎中将手中的医书合好后卷成筒,砸在他的脑袋上:“懂不懂什么叫尊重人,你是要做医生的人,瘸子是你该叫的称呼吗?”
学徒抱头叫着:“痛痛痛,那名蹇者,蹇者,行了吧。”
郎中道:“有什么不一般的。”
学徒揉着脑袋:“首先,他虽然穿着普通,但出手相当大方。刚才给他煎药时,我经过他身边不小心踢到了他的拐杖,险些折了脚趾头,那根拐杖,起码三十斤。您想想,一个用三十斤拐杖的老头,能是一般人吗?”
齐昆仑的确不是一般人。
从医馆出来后不久,齐昆仑就感觉有些不对劲。虽然说不出来到底是哪里不对,但是这么多年来,就是凭借这种近乎本能的警惕,才让他多次逃过一劫。拐进一条小巷,齐昆仑没着急往里走,紧贴着巷口的墙边站好,手中的拐杖离开了地面,默默地听着逐渐靠近的脚步声。
声音在即将现身的那一刻消失,齐昆仑睁开双眼,只见一把剑已经定在自己的面门前,手中的拐杖刚要有所动作,剑尖又向前一送,抵在了眉心处。
“齐昆仑,这么多年没见,怎么混成了这副样子。当年的武林三绝之一,如今跑去给人家当狗了?怎么样,骨头多不多?”
说话这么阴损的人可能会有很多,但是说话这么阴损,同时又剑术如此高超的人只有一个。秦沧澜将剑从上向下移,在齐昆仑的胸口处比划着:“别乱动,我知道你的铁拐有多重,我可不想被砸上一下。”
齐昆仑苦笑道:“阁下武功高强,又怎么会被我伤到。如果你是为了白天那件事来寻仇的,我只能说各为其主,请动手吧。”
秦沧澜突然哈哈大笑着将剑收起,手指虚点着前方“齐瘸子,你连老子都不认得了?”
齐昆仑看了半天道:“抱歉,我真的认不出来阁下是谁。”
秦沧澜意兴阑珊道:“这个狗娘养的江湖就是这样,比那人情冷漠的窑子还不如,人家窑子虽然只闻新人笑,但至少也允许旧人哭一哭。可是江湖呢?江湖上的人若是老了,就和死了差不多,很快就会被人忘干净了。齐瘸子,可还记得岭南出海的大船上,有人曾仗剑斗恶蛟?”
齐昆仑瞪大了眼睛,死死地盯着秦沧澜被胡子和头发遮去大半的脸,半天才尖叫道:“你是秦沧澜?你还活着。”
秦沧澜皱起眉头:“废话,难道有人说老子死了不成。”
齐昆仑满脸的难以置信,半晌才回过神来:“这么多年你去了哪里?当年风度翩翩的沧澜剑神,怎么落得这幅模样。”
秦沧澜也不禁叹息道:“说来话长,怎么样老齐,受了我的一剑还挺得住不,挺得住的话,一起去喝一杯。”
齐昆仑笑道:“小事,小事,喝酒才是大事。”
一个是衣着破烂脸上带有泥污的糟老头,另一个是一瘸一拐的老跛子,二人被酒肆店主嫌弃的目光扫过,对视一眼之后,突然放声大笑,一人用剑,一人用拐,将酒肆的柱子尽数放倒后,每人拎着两坛酒扬长而去,留下店主哀嚎痛哭。
青州城中有座著名的塔,名叫千寻,隶属于南唐皇家寺院崇圣寺。除了逢年过节,或是佛教的重大节日之时,很少有人登上千寻塔。今日的塔上,却多了两个不速之客。
秦沧澜背靠着塔顶,手里拎着一坛酒,望着金黄的夕阳道:“你看,咱们现在就和那日头一样,不管怎么努力,都改变不了日落西山的下场。”
齐昆仑笑道:“说起来,我要比你小上几岁,要死,也是你死在前头。”
秦沧澜斜眼看他:“我可以现在就让你死在这里。”
齐昆仑仰头大笑:“故人重逢,我死了谁陪你喝酒。”
二人酒坛撞在一起,相视一笑。
“说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秦沧澜状似随意道。
齐昆仑想装作没听见,可面对秦沧澜如电般的眼神,无奈道:“之前听人用说来话长这四个字,总会嗤之以鼻,没想到今天我也会这么说。当年和大家分开以后,我一个人行走江湖,行侠仗义,也算是快活。后来,江湖上流传着你的死讯,我找了你很久没有找到,心灰意冷之下,隐居了几年。再后来,我想去北境长城看一看,走到胶东道的时候,遇上海寇作乱,我就出手帮着杀了一些。等到事情平息,那负责镇压海寇的军队居然杀良冒功,想要抓我去凑个数。被激怒的我又杀了二十多个士卒。只是对方毕竟人多,又有弓弩,我渐渐招架不来,就要命丧当场的时候,一位将军制止了他们,救了我。为了报答他的恩情,我选择跟在他的身边,保护他。”
秦沧澜盘算了一下,赵楷也好,赵隶也罢,年纪都不大,那齐昆仑当年结识的那位将军是谁?
“我本来想着,要么在保护他的时候死去,要么就这么孤独终老。没想到的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结识了夫人的侍女,并且不可自拔地和她日久生情。”
秦沧澜喝进嘴里的酒喷了出来,眉毛都要飞到头顶上了:“讲事情就讲事情,别吹牛。”
齐昆仑嘿嘿笑了一声:“我没吹牛,她跟别的女子不一样,不介意我是个瘸子。相识三年以后,在将军的主持下,我们成了婚。又过了一年,她给我生了个儿子。”
原本以为是故事,可是听着听着,看齐昆仑的样子,秦沧澜突然意识到,这不是故事,这是真事。
“再后来,将军被朝廷选中,负责训练一支秘密的势力,我也被选中参加。别这么看我,我需要钱养家。这支势力最特别的地方,就是它的成员,全都是江湖人士,而接受训练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赵氏皇族。”
秦沧澜喃喃道:“缚神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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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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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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