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呀,这几天打算好好歇一歇,毕竟我发现了一个特别棒的新爱好。”
“爱好?”黄粱微微皱起眉头,“难不成你还真迷上摄影了?”
“怎么?不可以吗?我发现用胶卷来记录生活真的很有趣。虽然我用的是一百多块钱的便宜货,但是拍出来的照片的质感,真的比拿手机拍出来的要好太多了!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咱家狗子竟然这么帅!你竟然也像个人似的了。”
黄粱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心说自己这三十多年真是白活了,现在才勉强算是个人。家中地位仅比金毛犬豆眼高一点点的黄粱,自然不敢有任何不满,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张芷晴不去学校上课,待在家中搞破坏。
蹲在电视柜前的张芷晴突然发出一声兴奋的尖叫,她站起身子炫耀似的向黄粱晃动着手中的那台巴掌大小的手机。黄粱盯着这一部有些年头的老手机看了片刻,不解的问:“你把这东西找出来干嘛?最起码得是四五年前的手机了吧。”
“更久了呢,都六七年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正常开机,我还得去找一下能给这台手机充电的数据线。反正要是能重新开机的话,那就有趣了。”蜀南文学
“有趣,这老手机的性能和你现在用的根本没法比,就算你把它弄开机了,还能做什么呢?你们老师现在已经衰老到只能用老年机的地步了吗?”
“开什么玩笑,我们老师现在正当年。”张芷晴维护了自己尊重的老教授一句,随后就迈着欢快的步伐向着办公间走去。“这里边可是存储着宝贝,你不懂就别乱说,一会给你看看挖掘出来的成果。”
“挖掘?我看你这不是喜欢上摄影的,你是喜欢上考古了。”黄粱嘟囔道,并不把张芷晴的话当回事,只当她是闲的无聊,胡闹而已。
事实也的确如此,几个小时后,当张芷晴抱着笔记本电脑走进客厅时,黄粱正百无聊赖的看着一本没什么意思的书。
书的作者在用各种事例强调嫉妒是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第一动力,在这人的理论体系中,正是因为人类的祖先互相传嫉妒,才让人类这个群体变得更富有创造力。黄粱觉得这种观点很是奇特,但说服力还是差上那么一些,至少他本人就不是很喜欢嫉妒别人。
也可能不是?黄粱有些拿不准主意。
抱着笔记本电脑从卧室走出来的张芷晴断了他这毫无意义的思索。为了给她让出地方,黄粱被迫从躺着变成坐着,他好奇的看着呈现在笔电屏幕上的照片,惊奇的发现照片中的张芷晴竟然还穿着学生时期的校服,看样子还是高中生。
和现在相比,那时的她就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不过无论是妆容还是头型,都透着满满的青涩,至少从黄粱见到张芷晴的第一天起,他就没见过张芷晴留着单马尾、梳着斜刘海的模样。不能说不好看,只能说看起来太过青涩。
白了在一旁捂着嘴偷笑的黄粱一眼,张芷晴没好气的说:“哪个人能从小就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型?很难的好吗,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找到合适的发型。”
“该说不说,你这样也挺好看的。”黄粱笑着说,“别有一番风味。话说站在你身旁的是同学吗?”
“啊,对,是我高中室友。现在也不知道她在做些什么,一上大学大家就都分散到天南海北去了。一晃过去了这么多年,也不知道她现在过的可好。”
“肯定不错的。”黄粱说,“能和你成为不错的朋友,说明这人无论是情商还是智商都肯定超过及格线。”
“那是自然的。”张芷晴骄傲的扬起下巴,“能进我法眼的人,都不是一般人。”
“这些照片都存在你刚才找到的老手机里?”
“对,那时候用个手机还得偷偷摸摸的,不过好像现在更加严了,总之那时候能记录下这些珍贵的照片可真是不容易,那部手机有好几次我都想丢掉了,都是因为不舍得才留下的。毕竟这些照片要是真的丢掉了,就永远找不回来了。”
“确实是。”黄粱心有戚戚然的说,“因为我不常照相的缘故,我的照片屈指可数,大部分还都是你给我拍的。”
“那你就对我好一点,让我来记录你的变化,不然的话,等你老了都拿不出什么东西来回忆。”
“没事,等我老的时候有你在身边,就足够了。”见缝插针的奉上一句土味情话,张芷晴明显很受用,虽然装出一副恶心的模样,不停的呸呸呸,但表情是肉眼可见的美丽了。
两个人肩并肩的坐在沙发上盯着呈现在笔电屏幕上的从老手机中恢复出来的照片,总共有76张。
让张芷晴有些遗憾的是,手机中原本存储的照片是这个的两倍多,但都由于手机太长时间没有启动而导致数据永久性丢失了。只抢救出来了这76张照片。
张芷晴把这些自己高中时期的照片分门别类,把那些不满意的直接删掉,和别人合影的放在一堆,自己一个人的自拍放在一起。大致整理了一番后,张芷晴先从自己的自拍照中开始着手进行自己的小计划。
当她拿起那部昨天买来的粉色胶片相机,对准放在茶几上的笔记本电脑的屏幕时,坐在一旁的黄粱不由得瞪大眼睛,问道:“芷晴,你这是干嘛呢?”
“翻拍一下呀。然后保存下来。”
“翻拍?有这个必要吗?想要保存直接存在硬盘里或者在存在云盘里不就得了吗。你拿这相机拍它干嘛?这不是浪费胶卷吗?”
“你不懂,这些胶卷买回来又不能供起来吧,不用才是浪费。我这叫做多手准备,这些照片很珍贵,我拍下来保存在底片里怎么不可以?如此一来,这些照片可就能一直保留到我老了的时候!等我白发苍苍的再看看这些照片,你不觉得特别有感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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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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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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