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在莫奇身后走上楼梯,黄梁踏上了铺在二楼地面上的松软地毯。的确是一模一样的格局,在莫奇书房正对着的位置,也被装修成了一间宽敞明亮的书房。
推开厚重的实木门,黄粱走进了这间莫名熟悉却又有些陌生的书房。甚至连书房内的家具都和莫奇家的毫无二致,不过摆在同样款式的实木书桌上的物品却和莫奇有着很大不同。让黄粱倍感惊奇的是,书桌上摆放的不是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而是一台造型古朴的老式打字机!
黄粱的目光瞬间被这台有着精密结构的打字机吸引,他在无数的影视剧或照片中看到过这种装置,也曾在博物馆中目睹过这东西的真容,不过保存的如此完好、如此崭新的打字机就放在眼前,这种体验他是不曾拥有的。
留意到黄粱羡慕的目光,莫奇在一旁说道:“这是我送给元杰的生日礼物。虽说不是货真价实的老物件,不过也是做到了1比1完美仿造,这东西可不便宜啊。”
“您还真是大方啊。”黄粱心说王建仁这辈子都达不到这境界,别说是打字机了,他能送个计算器,黄粱都能感动到飙泪。
“不算啥,朋友之间,礼尚往来很正常。顺便说一句,这东西是真的能打字,不过我看元杰应该没弄明白这东西怎么用,摆在这上面纯粹是当做一个装饰。元杰算是那种比较老派的作家,他喜欢用手写的方式把故事写在纸上,然后再在纸张上进行涂抹修改。我倒是什么都用,手机上也写,电脑上也写,身上随时放着笔记本,来思路了就随手写两句,算是不拘小节吧。
“元杰倒是必须在一个安静的环境中,用特定大小的纸张才能进行创作。之前是张媛专门给元杰裁剪纸张,后来这件事就是元杰自己来做了,因为小徐裁剪的纸张他总觉得不满意。因为这件事,小徐还向我抱怨过,说元杰太小题大做了,不过我倒是能够理解元杰这种行为,作家是一种很敏感的生物,为了强迫自己创作出能令自己满意的作品,要经过很多具有强烈仪式感的步骤,以此提升注意力。”
黄粱左耳进、右耳出的听着莫奇滔滔不绝的话语,将书桌上这一件件原本属于李元杰的私人用品一一打量了一番。桌面上摆放的东西很多,粗略的扫过,能发现十几根钢笔,每一根钢笔都像是价值不菲,书桌的一角并排陈列着四种不同牌子、不同颜色的墨水。李元杰似乎对文具十分钟情,他的书桌上很少有电子产品,几乎被昂贵的文具占满了空间。这就导致那部有着彩虹色手机壳的手机在拥挤的桌面上分外显眼。
黄粱没有贸然伸手拿起那部手机,而是轻轻碰了下身边还在追忆好友的莫奇的肩膀,指着那部手机问:“这是李先生用的手机吗?我之前和他见面时,他的手机好像没用手机壳。”
“啊,这部手机呀。原来没被带走啊,我还以为肯定被小徐拿走了。”莫奇感慨的注视着那部有着彩虹色手机壳的小巧手机,语气中夹杂着几分伤感,“这手机是李玲玲那孩子的。”
“啊,这是李玲玲的手机吗?”
“对,她出事后,元杰总是拿着这部手机,向我哭诉他当时有多么的愚蠢、多么的不可救药,这手机几乎成了他寄托全部伤感的信物。几乎每时每刻都拿在手里。后来我看他那样实在是看不过去,就劝他把这手机收起来,毕竟人不能只活在过去的痛苦中,总得向前看。那之后我就很少看见元杰拿着这手机。我还以为这手机也被小徐给带走了,看来她没怎么动这间书房,几乎和元杰活着的时候没什么区别,看来她是真打算把这书房里的东西都留给我。”
“原来如此...”黄粱点了点头,刚好这时莫奇的手机响了起来,他说了声抱歉,就转身走出这间书房,去走廊上接电话。黄粱注视着他将门给带了一下,书房的门换换闭合,虚掩着。黄粱毫不犹豫绕过书桌,凑到那部放在桌面上的李玲玲的手机跟前,瞥了眼走廊的方向后,确定自己的动作不会被莫奇看到,这才拿起手机。
按了下锁屏键,手机立刻跳出了屏保和数字键盘,电量只剩下最后百分之八,闪烁着危险的红光。对于屏保密码黄粱有着大致推测,果不其然,只输入了三次,他就成功解锁了这部手机。
黄粱在之前进行信息收集时,有意将李玲玲和她生母张媛的生日记下来。第一遍输入李玲玲的生日无果后,她又尝试了张媛的生日,仍旧不对后,他将这对感情深厚的母女的生日组合在一起,手机屏保立刻跳转到了桌面上。
黄粱抬头看了眼走廊的方向,莫奇还在书房外与人畅谈,透过门缝能看到他臃肿的背影。黄粱手指飞快的点开手机相册,浏览着手机内的图片,发现没什么值得看的,全都是不明所以的自拍或街拍。
似乎在离家出走的这半年时间里,李玲玲经常独自一人在大街上闲逛,用手机的摄像头捕捉街道上的时刻,类似于被车辆压扁的老鼠和无人问津的橱窗玻璃被砸破的店铺。在这些照片中最多出现的主题是街道上一个个表情麻木、神情疲惫的陌生人。每张照片都透露着浓浓的颓废和茫然。んτΤΡS://Www.sndswx.com/
确定相册中没什么值得一看的后,黄粱立刻关闭相册,打开李玲玲安装在手机内的几个聊天软件。或许是因为自己一个人生活太过无聊的缘故,这个少女和网上的陌生人进行了许多没什么内容的交流。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蜀南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致命推理黄粱更新,第16章 一家四口(3)免费阅读。https://www.sndswx.com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