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上黄粱几乎就没有闭眼,当附近派出所的警车赶到后,作为目击者之一的他接受了警方的问询。这一过程严肃而略显滑稽,几个大男人彼此大眼瞪小眼,口中讨论的却是另一个因为宠物狗而摔死的不幸男人。
在这一过程中,黄粱并没有把自己的猜想说出来。一是担心打草惊蛇,一旦事实果真如此,那条阿拉斯加犬是被人训练过的,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冒然提出设想,只会让对方提高警惕。二是黄粱很清楚根本没有人会相信自己,只会当然他是在胡言乱语。
开玩笑?训练一条狗去杀人?这也太荒谬了吧。
但事实上,人之所以把野性的狼驯化成家养的狗,原始目的就在于利用它进行杀戮行为。只不过大部分现代人都已经忽视了这一点,对他们而言,狗只要会吃会卖萌就足够了,即便胖到影响寿命也无所谓。
事情经过没什么好深入探究的,那条狗走进书房,不知为何看到站在阳台上的欧阳晓军后,立刻兴奋的冲着他的后背扑了过去。一百好几十斤的大家伙跑起来,产生的庞大动能直接把欧阳晓军怼出了低矮的栏杆,意外就这么发生了。
如果书房阳台的栏杆是正常高度的话,这场惨剧本不会发生,但事情就是这么凑巧,偏偏栏杆由于房间的翻修而被拆除了大半,残留的部分可有可无,完全起不到安全防护的作用。能想到利用这一点的,一定是时常出入这栋宅邸的人。
根本黄粱打听得来的消息,打算翻修书房阳台的人是欧阳庆明本人,大概在一个月前,阳台的栏杆就变成了这幅模样,之所以被搁置,是因为欧阳庆明把这茬忘了,其他人也不敢随意出入这间书房。
“绝对是故意的。”天蒙蒙亮的时候,黄粱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扑到在床铺上,对等候已久的张芷晴反复说道:“阳台栏杆绝对是故意弄成那样的。”
“就算你说对的,你该如何证实呢?”张芷晴耐着性子问道。
黄粱固执的说:“我就是知道。”
“行行行,你知道总行了吧。”她把被子扯过来盖在黄粱身上,“睡一会儿吧,等你睡醒了咱们再回家。”
“不知道那条狗怎么样了。”
“还被关着吧。”张芷晴忧心忡忡的回答,“它会不会被直接拉走啊?丢进狗管所里啥的。”
“谁知道呢。它杀了人了,它本身还不是人。”
“是啊...都不能为自己辩护几句。”
“即便找出真正的凶手,它这条狗命也就到此为止了。”黄粱闭着眼睛说道,“豆眼曾经也是一名帮凶,你还记得吗?它也曾被卷入到一桩谋杀案中。”
“是啊...你不说我都忘了。”张芷晴苦笑着摇摇头,“总觉得豆眼好像和我们一直在一起,从来没有分开过。”
“这个世界上人心才是最可怕的东西,鬼啊神啊的,根本赶不上一颗冷酷的心。我真的累了,睡一会儿,白天还有的忙。”
“你打算忙啥?”
“去见见赵怀安警官?”
“见他干嘛?把欧阳晓军被狗害死的消息亲口告诉他?”
“我想等我睡醒的时候,这一消息应该已经传得满天飞了吧。应该不用我通知他。不是,欧阳庆明去世当天的随身物体还在赵怀安的手上,我想亲眼看看这些东西。”
“行吧...”张芷晴耸肩说道,“你向来热衷于白费力气。”
“你果然懂我。”
“好啦,赶紧休息吧,需要我拍着你的小肚肚,给你唱摇篮曲吗?”
看了眼一脸跃跃欲试表情的张芷晴,黄粱翻了个身,把后背冲向她,合上眼皮的瞬间,他沉重的身体开始下坠,缓缓坠入到梦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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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后,饭都没顾得上吃一口,黄粱找到了曹铭——心力憔悴的欧阳晓彤还在休息,让他安排车辆送自己回家。曹铭立刻找来了莎蔓莎。
虽然自己的老板因为一条宠物狗而丧命,不过莎蔓莎的状态相当不错,仍旧是那副精明干练的都市女白领作风,黑色的齐膝短裙搭配黑丝,脚踩在一双细跟高跟鞋上,穿着一件酒红色上衣的她看上去比黄粱还要高大,实际上她刚刚过170,纤细的长腿让她看起来比实际更高。んτΤΡS://Www.sndswx.com/
返回京阳市的路上,黄粱一直在打瞌睡,听着张芷晴有一句没一句的和开车的莎蔓莎聊着天,话题总是聊着聊着就转到了欧阳晓军的身上。从莎蔓莎的口中,欧阳晓军这个人的形象渐渐丰满起来。
和一般的富家公子不同的是,欧阳晓军是个完全没有野心的人,他温和软弱的性格导致他无法成为一名出色的管理者,他很有自知之明,所以很早就置身事外,做一个逍遥自在的散人。
根据莎蔓莎的描述,欧阳晓军一天的生活非常规律简单,爱好甚至有些过于平淡,他喜欢把时间放在文玩上,收藏一些蜜蜡手串之类的东西。当然,这种爱好需要一定的金钱,好在钱对欧阳晓军从来都不是问题,虽然他不参与到家族公司的业务中,但是他懂得雇佣专业人士进行投资,他花的基本都是靠投资赚来的收益,并不需要伸手向自己的父亲要钱,所以也算不上是什么败家子。
在异性关系上,欧阳晓军也算是比较洁身自好的那种,他有多情但不滥情,虽然几乎没什么空窗期,但不会背着女友出去乱搞,算是有精神洁癖的那种。年轻的时候也曾荒淫无度过,不过只从过了三十岁之后,人也变得注重养生。
从莎蔓莎的语气中能够听出来她对自己这位老板谈不上多么尊重,但至少不认为他是个无可救药的坏人。
返回解忧事务所后,黄粱立刻给赵怀安打去了电话,两人商量了一下下午见面的时间,黄粱这才放松下来,瘫倒在沙发上。等张芷晴去街尾的宠物店把豆眼接回来时,他仍保持着一动不动的颓废姿势,像是全身的骨头都被抽离了一般。
看到阔别一天的男主人,豆眼立刻热情的扑了过来,毫不吝惜自己的口水。在它过分热情的攻势下,昏昏欲睡的黄粱恢复了精神。
“不用我去吧?”张芷晴问。
“啥?”
“你不是要和赵警官见面吗,不需要我陪同吧。”
“不用。”
“那就好,我打算洗白白后美美的睡一觉。嗯...在洗澡之前我得把肚子填饱,黄粱,你不饿么?咋俩今天连杯水都没喝。”
“顾不上这些了。”听过张芷晴的提醒,黄粱这才发觉自己又饥又渴,肚子发出一连串的咕噜声,他无奈的笑了笑,拿起手机点了一大顿食物。“就吃炸鸡好了。”
“可以。”张芷晴坐在沙发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折腾了不到二十四小时,感觉就像是过了一个星期那么长。是不是啊?豆眼,有没有想我们?”
豆眼汪汪叫了一声,咧开大嘴,露出憨憨的微笑。
“幸好咱家是一楼。”张芷晴心有馀悸的说,“要是高层的话,我还真得考虑一下给阳台做个包围。咱家这位大少爷之前可以有过前科。”
豆眼歪着头看着女主人,一双豆豆眼里满是困惑不解的目光。
“所以说控制体重是很有必要的。”黄粱心不在焉的说,“不过豆眼最多也就一百斤撑死了,金毛犬毕竟是中型犬。”
“也是。我看看新闻。”张芷晴解锁手机,登录微博刷了刷动态,果不其然,欧阳晓军意外坠楼死亡的新闻早已甚嚣尘上,登上了热搜榜的第12位,把某男演员出柜和某歌手假唱的新闻挤到了后面。“不知道谁把消息透露出去了,最大的可能是那栋宅邸里的工作人员吧。首先可以排除凶手本人,我确信那条叫做尼克的狗不会用手机。豆眼,你会用手机吗?”
豆眼像是真的听懂了,把爪子探向女主人手里的手机。
“别动,会手机屏刮花的。”张芷晴把狗抓起拍掉,“黄粱,底下的评论已经达成一锅粥了,欧阳晓军的死无人关注,该不该弄死闯祸的狗反而成了最核心的论题。这群人真是闲的蛋疼。”
黄粱敷衍的‘哦’了一声。
“你想什么呢?该不会是想莎蔓莎的大长腿吧。”
“没有。”黄粱摇摇头,抬手揉了揉酸痛的眼睛,“我还在想欧阳庆明的死,他十有八九是被人毒杀的,”——张芷晴翻了个大大的白眼——“问题是凶手是如何做到不留痕迹的下毒。”
“蚊子。”张芷晴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即然你怀疑有人训练了那条无辜的阿拉斯加犬去杀人,说不定这人还训练了携带有毒物质的蚊子,让这只致命的蚊子叮咬欧阳庆明。”
“你这说法也太夸张了。”
“谁知道呢。既然是凭空杀人,说不定还牵扯到超能力呢。”
“我和你聊不到一块儿去。”黄粱从沙发上站起身,迈步走向卧室。
“要去睡觉?”
“不是,查资料。”
“能不能训练蚊子?”
“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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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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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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