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了一下手脚,黄粱挣扎着想要下床。在他起身的时候,腹部的剧痛让他一个趔趄又坐回了床板上。他忍着剧痛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衣服上多出了一块被烧焦的痕迹,他掀开衬衫看了看,这才发现自己腹部的一小块肉已经结了一曾黑色的血痂。
根据多年受伤的经验,他第一时间就判断出对方应该是使用了电击棒。而且功率肯定调的不低。
黄粱再次起身前简单检查了一下自己身体的其他部分,索性看样子在他昏厥后并没有遭受毒打。他的钱包明显有被翻过的痕迹,不过证件都还在,现金却是一分钱都没有了。
把钱包揣回裤子的口袋中,黄粱休息了片刻,发着呆。他突然抬手摸向自己的鼻梁,当摸到那款眼镜的时候,他松了一口气。只要这个还在就不算是一无所获。
张芷晴在送他离开京阳市的时候,几次三番的叮嘱他千万不能把这款昂贵的眼镜弄丢了。好在这东西看上去没什么特别的,并没有被人拿走。
出神的注视着拷在自己手腕上的金属手铐,黄粱陷入了沉思。如果不把这东西弄开的话,自己很难从这个房间中脱身。可是他手中并没有合适的工具。思来想去,黄粱只能用之前学到的一个笨办法来解放自己的双手。
注视着自己左手的大拇指,黄粱咬咬牙,心一横,用右手紧紧握住左手拇指,然后用力一掰。
咔吧一声,黄粱的惨叫声随之响起。
————,————
“诶,东子,你、你听到了吗?”
“听到什么啊?”名叫东子的壮汉正在用手机玩斗地主,那部智能手机在他手中显得是过于小巧,粗壮的手指点在屏幕上,每一下都像是要把屏幕点碎似得。“你丫是不是耳朵有毛病啊?我啥都没听到!”
“你仔细听!你没听到吗?底下传来的惨叫声...”
“没有啊!艹!”东子咒骂了一声,把手机丢在桌面上,“靠,就TM知道地主手里憋着俩王!咋了?你听到啥玩意了?”他扭头看了下挂在墙壁上的挂钟,“已经过去这么久了?那个SB也差不多该醒了,肯定是他TM在叫唤。昆哥不是吩咐过吗,等他醒过来好好的招待上一番。正好吃饱喝足,也TM玩儿腻歪了,我这就去会会他!你在这老师坐着吧。”
“我跟你一起去吧。”
“你小子别TM瞎搀和,昆哥的话你没听到啊?有你在的话,我能和他谈得尽兴?”东子一把将站起来的男人按回在椅子上,“你小子就是TM个怂蛋,有你在一旁的话,那小子不可能说实话。”
“那行...我也不想见血。东子,你最好别做的太过分,你要是给他打出事儿的话,这地方可找不到医生。昆哥也说了,别把事情闹大。”
“你丫就上一边呆着去吧,闭嘴,我TM心里有数。白跟昆哥这么久了。他说的别把事情闹大的意思是说做得要干净利落。你懂个屁啊。”东子狞笑着说道。他摇摇晃晃的向楼梯走去,庞大身影很快消失在那条通向地下室的木质楼梯。
独自留在房间中的男人无奈的耸耸肩,掏出手机,继续和那个聊了几天的少妇扯闲皮。果不其然,楼下传来一声门开的吱嘎声后,没过几秒钟就响起了一阵叮咣的打斗声。男人无可奈何的摇摇头,类似的情况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了,那个东子明显是有暴力倾向。也不知道昆哥把他放在身边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养一条疯狗吗?可能就是如此吧...
一边心不在焉地和寂寞少妇说着肉麻的情话,男人一边注视着窗外昏暗的天空,今天天气很不好,像是要下大雨的样子。阴沉沉的乌云低垂在头上,似乎随时都会狂风大作、暴雨来袭。
男人出声的盯着窗外,自言自语道:“可千万别下雨啊...说好今天上她家里去玩儿,下雨天的话,她老公要是不出去上班该怎么办...”
“你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
陌生的声音突然从背后响起,男人吓了一跳,猛地回头看向身后,他并没有看清那人的长相,因为瞬间一只硕大的拳头已经近在咫尺。昏厥过去的最后一个念头,男人的脑海中想的是:靠,白TM聊这些天了...
————,————
原本以为自己会忍下掰断拇指的疼痛,但没曾想手指脱臼的那一刻,黄粱立刻惨叫出声。听到楼上传来走下楼梯的脚步声,他立刻意识到现在摆在自己面前的只能是拼死一搏了。手忙脚乱的把拇指脱臼的左手从手铐中抽了出来,黄粱忍着剧烈的疼痛站在房门的后面。
门外响起开锁的声音,随即门被踹开,一个硕大的身影径直走了进来,嘴里骂骂咧咧的说着脏话。当男人由于房间内空无一人而发愣的时候,站在门后的黄粱立刻闪身出来,把当作指虎使用、紧紧攥在手中的金属手铐猛地向那名壮汉的太阳穴砸去。
手上一阵酥麻的同时,壮汉立刻一声不吭的倒在了地上,仿佛一座肉山忽然倒塌。为了防止壮汉反抗,黄粱立刻骑到他身上,死死捂住他的嘴,抡起紧握金属手铐的右拳,给男人硕大的脑袋狠狠来了几下。
确定此人完全昏了过去,黄粱这才站起身。他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在男人的身上摸索着,发现了放在裤子口袋中的手铐钥匙。hτTΡδ://WωW.sndswx.com/
解开手铐,黄粱立刻冲出房间,他沿着楼梯来到了房子里,正好听见了独自呆在房间中的男人的自言自语。二话不说,他瞧瞧走到那人身后,说话分散此人注意力的同时,直接一拳将他打昏。
做完这一切,黄粱喘着粗气的同时侧耳倾听,担心这栋房子内还有其他人。所幸这只是一栋平房,面积不大,只有被他打昏的两个流浪。
直到此刻黄粱才意识到这间屋子就是昨天晚上他被阿昆偷袭的那栋平房,只不过他当时不清楚在这间平房的下面还有一间地下室。
强忍住立刻从这里逃离的慌乱之情,黄粱耐着性子在两个房间中搜寻了一遍。只可惜这两间屋子除了烟酒泛滥外就再也没有其他值得一看的东西了。
强忍着脱臼手指传来的剧痛,黄粱小心翼翼的推开门,打量着院落中的情况,他发现确实没有其他人把守在院落中,这才推门走了出来。他没有从院路的正门离开,而是翻墙到了隔壁的院落中,随后小心翼翼地用翻墙到了那条土路上,像是做贼一般躲躲藏藏。
总算来到了水泥车道上,他向着与那间羊肉馆相反的方向沿着水泥路走起来,一边不时地回头看看身后是否有追兵传来、一边焦急的寻找能够搭乘的车辆。
在路旁焦急地行走了也不知道多久,总算从不远处驶来的一辆有些破旧的白色面包车。黄粱拼命的挥动双手,这辆车缓缓的停在路旁,一名上了年纪的司机摇下车窗探出头,上下打量着黄粱:“呦,伙计,你这是怎么了?被揍了吗?”
黄粱只能连连苦笑,他强忍着疼痛问道:“没啥...您能捎我一程吗?我要回市里,我可以付给你车钱——呃,付钱之前,我可能得先找一台ATM机...”
“多大点事儿,啥钱不钱的。来,上车,相逢就是缘。”
“多谢啊,大哥。”
拉开车门,黄粱钻进有一股腥味儿的车厢里。原来这位司机拉了几箱咸鱼干。顾不上车座椅上的污渍,黄粱斜着躺在了硬邦邦的车座上。
似乎是看出了黄粱此刻的状态并不太好,司机并没有跟他搭话,两个人在沉默中向着市区的方向驶去。
到达郊区后,黄粱让司机把自己放在路边。他在路旁找了一家小诊所,把脱臼的手指接上,又简单包扎了一下身上的伤口。处理完身上的伤,黄粱挣扎着走出小诊所,进了旁边的一斤苍蝇馆子。
点了一大盘子猪肉白菜的锅贴,顾不上过于油腻,黄粱囫囵着食物全都吃了下去,这才感觉舒服了少许。吃完后他向服务员要了一根烟。
歇了一根烟的功夫,把帐结了,黄粱走出了餐馆,他站在路旁拦下了一辆出租车,让司机带他返回下榻的酒店。
一路无话,回到酒店房间后,强忍着难以抵抗的睡意,黄粱把鼻梁上的这副智能眼镜拍摄下来的图片和视频传给了远在京阳市的张芷晴,让她对那名叫做阿昆的男人进行调查。
这副眼镜是张芷晴借给他的,算是很高端前沿的科技产品,可以进行拍照、摄像和上网,功能齐备。除了价钱有点儿高、续航时间不长等唯数不多的几个缺点,这东西堪称是居家娱乐、外出旅行的必备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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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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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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