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一眨眼,回到老公救我死亡前一天>第140章:又可以发小财了
  很快又是几天过去了,唐美娟的手完全好了。

  “媳妇,你的手还是和原来一样漂亮。”龙瑞杰轻轻的抚摸着媳妇莹白如玉的手,憨笑道。

  “嗯!应该说比原来更好看了。”唐美娟也是难掩激动的心情。

  真的是太神奇了!

  她没有想到她的手非但没有留下一丝疤痕,手上的皮肤还更加细嫩了。

  看来鹤红丹不仅仅有治愈伤痕的特效,还有美嫩肤的功效。

  她想着这次熬了不少药膏,自己可以做一个实验,如果这个实验得到了证实,她以后岂不是财源滚滚。

  “美娟,这药效真的太好了!妈要是不亲眼看见,是不可能会相信的。”刘淑芳看了都忍不住赞道。

  “妈,别说你了,我如果不亲眼所见,别人告诉我我肯定不会相信的。”唐美娟笑着抬起手,对着阳光照了照。

  “妈,那些种子都晒好,放好了吗?”那些可是让人发财的种子。

  如果自己的想法成功了,以后不仅仅可以让自己变成富婆,让全家过上幸福富裕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可以造福人类。

  “晒好了,也放好了,你放心,妈做事妥当。”她早就用东西装好了。

  因为女儿叮嘱的事情她都会尽力做好。

  “谢谢妈!”唐美娟拥抱着母亲,发自内心的说道。

  “傻孩子,和妈说什么谢谢!”刘淑芳拍了拍女儿的后背。

  龙瑞杰在一旁默默看着,这个时候他不需要说什么。

  只要静静陪着她们母女俩就好。

  两分钟后,唐美娟这才说道:“妈,我先自己实验一下,如果证实有用,就给您的手也抹一抹。”

  她打算用自己的手肘关节处做实验,那地方颜色比其他地方黑,而且就算没有用也没有关系。

  等实验成功她就可以用在脸上。

  “我都这个岁数,哪用得着抹这么精贵的东西,抹在我身上,不如拿去卖钱呢?”刘淑芳笑着说道。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妈,您刚刚最后一句话说什么?您说拿去卖钱?”唐美娟立马问道。

  这才剩下很多,不可能留几年吧!

  那样说不定变质了。

  还不如拿去卖钱。

  刘淑芳点了点头:“对啊!我觉得这么好的东西,可以让皮肤变白变嫩,那城里的大姑娘肯定喜欢,说不定还能卖个好价钱。”

  城里的女孩子去上班都是打粉抹香的,还涂红红的那叫啥口红的东西,不都是为了打扮。

  俗话说一白遮百丑,总不可能每个姑娘都皮肤白,总有长得黑的。

  有钱的女儿家或者有条件的大概都舍得花钱买吧!

  “妈,你说得对,我又可以发一笔小财了。”唐美娟乐的吧唧一口亲了母亲一下。

  “你这孩子……这么大了,也不羞。”刘淑芳老脸一红。

  也知道孩子是高兴,嘴上说着,心里却还是开心的。

  “孩子在妈妈面前有什么羞的,不过这次多亏了您,要不然我也想不到这方面去。”唐美娟撒娇似的趴在母亲肩头,一副女儿的娇憨模样。

  “好了,我要去田里头看看,有什么事和瑞杰商量着来。”刘淑芳拍了拍女儿的手,随后扛着锄头,提着篮子去了自家田头。

  刘淑芳走后,龙瑞杰这才一把拉过媳妇,紧紧的拥在怀里。

  唐美娟一时没注意,惊叫一声,还好收得快。

  碰上阿杰硬邦邦的胸膛,真的是咯的慌。

  “媳妇,你的手终于好了!”龙瑞杰在媳妇的耳旁轻声说道。

  呼出的热气喷的她脖子痒痒的,就像碎发随风撩拨一样。

  让人心痒难耐,春心萌动。

  “这里面你的功劳最大。”唐美娟大方的夸赞着自己的男人。んτΤΡS://Www.sndswx.com/

  不管是男人女人,都希望自己的另一半对自己夸奖。

  哪怕是言不由衷的夸奖,对方也是高兴的。

  “不光是我,还有咱爸和旺财哥的功劳。”龙瑞杰不敢一个人把功劳揽在身上。

  “傻瓜,这些我当然知道,不过我男人自然是最厉害的,功劳最大的了。”唐美娟不要钱的甩出甜蜜蜜的话。

  “嗯!媳妇你说得对!你的男人当然是最厉害的,不管是锄地还是耕地。”龙瑞杰轻轻的咬了一口媳妇微红的耳垂。

  唐美娟嗞的吸了一口气,这家伙是在挑逗她吗?

  不知道现在是特殊时期,还没有到松土施肥的时候吗?

  她轻轻推开阿杰,转移话题:“阿杰,你知道哪里有做瓷窑,专门生产瓷器的地方?”

  龙瑞杰一听媳妇说正事,便也收起了刚刚涌起的那股冲劲。

  他其实也就是想要亲会媳妇,其他的他也不敢,至少现阶段不敢。

  想了一会,才开口说道:“好像离村里五里地外有一个老师傅,他们家祖上是烧窑的,就是不知道现在还烧不烧。”

  “那改天我们去看看。”如果这次实验成功了,她就必须给这些药膏用一个精美包装。

  虽然里面的东西很重要,但表面的包装更加重要,它可以让里面的东西身价倍增。

  哪怕同样一种一模一样的东西,如果一个是土得掉渣的包装,一个是精致又高档的包装,那它们两者之间的价格肯定是天差地远。

  这就是广告商为什么要打广告,还有给产品配上那么好看的包装了。

  “嗯!好,那我到时候陪你一块去吧!”龙瑞杰不知道媳妇问这个做什么,反正媳妇要做的事情他都是无条件的支持。

  唐美娟点了点头,不过她实验至少也要一周时间,那么这段时间自己可以安排在杨树镇摆摊卖卤肉的事情了。

  “阿杰,这事暂且不急,咱们明天一块去镇上进货,试一试先。”她的手已经完全好了,完全可以分开来做生意了。

  “好,明天咱俩一块去。”龙瑞杰相信媳妇做什么事都可以成功的。

  现在矿上的生意也是稳当当的了。

  小两口抽空又去了一趟龙家,告诉了他们明天就要开始在镇里做生意了。

  老两口当然是赞不绝口,龙安更是觉得儿媳妇的想法不错。

  老四大一点,虽然高兴,但也说太多的话,只是对这个嫂子越来越崇拜。

  甚至在心里想着以后长大了要娶一个像嫂子一样又漂亮又能干的媳妇。

  老五则是叽叽喳喳的问来问去,在得知以后自己会有越来越多的肉吃,高兴的一蹦三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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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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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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