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一眨眼,回到老公救我死亡前一天>第210章:床上的大衣哪来的?
  而李小白和马串正从商场的另一个出口走了出去。

  “李叔,你一个大老爷们买女人的衣服做什么?”马串故意嬉皮笑脸的问道。

  其实他心里清楚的很。

  “你一个小屁孩管那么多干嘛?”李小白瞪了一眼过去。

  心里却想着不知道刘淑芳的鞋码,穿这衣服要搭配那种皮鞋才更好看。

  “我都二十几了,可以娶老婆了,哪里是小屁孩,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买给唐婶的。”马串不服气的说道。

  “你这臭小子,你知道啥?在这里胡说八道。”李小白笑着轻轻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

  “哼……我看刚才唐婶换上大衣的时候,你眼睛都直了,恨不得把眼珠子长人家身上去。”马串不怕死的又说道。

  “臭小子!我有那么明显吗?”李小白笑着问道。

  马串习惯性的躲闪一下,他以为李叔又要打他。

  “有,相当的明显,那你觉得她对我感觉怎么样?”李小白试探性的问道。

  “她是谁啊?李叔,你能不能说清楚啊?”马串开始装聋作哑。

  “你小子故意的,是不是?给我装,今天下午算请假。”李小白说完就往前面走去。

  马串立马怂了。

  官大一级压死人啊!

  他赶紧屁颠屁颠的追上去:“李叔,别啊!我好不容易休息一下,其实我也不懂这些,你也知道,我都没有谈过恋爱,哪里知道这些。”

  李小白一听,也对,自己去问一个现在都还是童子身的小年轻这样的问题,那不是等于问和尚谈恋爱是什么感觉?

  便说道:“那算了,我也是糊涂了,居然问你这个。”

  “李叔,你别泄气啊!虽然我没有谈过对象,但是我听别人说过如果一个女人对男人有好感就会关心他生活上的点点滴滴。”看在这半天假的份上自己就传授点经验吧!

  虽然这经验也是偷学来的。

  “比如呢?你能不能说的详细一点。”李小白看这现在慢条斯理的样子,就忍不住想大手呼啦过去。

  “李叔,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别急啊!比如你对她有意思,就偷偷给她买衣服,那如果她也对你有好感,也有可能会给你买东西,或者亲手做点什么东西送给你。”马串一副爱情顾问的姿态。

  李小白一听这话,立马喜上眉梢,脸上的笑容也慢慢放大。

  原来他想到今天快中午的时候那小丫头和自己说刘淑芳在给自己做鞋子,那岂不是代表她对自己也有好感。

  一定是这样的。

  “你小子说的不错,快去玩吧!这十块钱奖励你的。”李小白大方的掏出十块钱给了马串。

  马串接过钱,高兴的放到嘴边亲了一下:“谢谢李叔!”

  然后瞬间跑没影了。

  李小白并不介意。

  年轻人嘛!

  爱玩也正常,现在又没有老婆子女,不需要太束缚自己。

  而唐美娟没有买到那件大衣,有些失落的回到了母亲身边。

  一旁的牛大花早就猜到了她去干什么,却见她两手空空的回来,就有些疑惑,难道自己猜错了。

  正好唐婶走到一处摊位处,在买零嘴,大概是买给唐美娟吃的。

  牛大花赶紧小声问道:“美娟,你不是去买那件衣服去了吗?怎么空着手回来?”

  “别提了!被人买走了。”唐美娟有些懊恼的说道。

  刚才应该不顾母亲反对,买下来。

  “啊!这么巧?而且也太快了吧!”牛大花忍不住声音都大了一些。

  不过很快反应过来,看了看摊位那边,还好唐婶在专心挑东西,并没有注意到她们两个。

  “我也不知道,我都怀疑咱们是不是被人跟踪了?”要不然这也太巧合了。

  “不可能吧!美娟,你别吓我。”牛大花听了觉得这不太可能,毕竟是大白天。

  而且这么小的地方,又不是大城市里。

  “今天就算了,下次再来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吧!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先送婶子回学校吧!”牛大花觉得唐美娟可能想的有点多了。

  三人回到学校住处。

  “我没有锁门?”刘淑芳正想掏钥匙开门,这才发现自己居然走得急忘记锁门了。

  “妈,快进去看看,有没有丢东西?”唐美娟立即说道。

  三人推门而入。

  刘淑芳进门第一件事就是去看自己的存折和钱在不在。

  待检查过后,还好都在,并没有丢。

  屋里也没有任何翻动的痕迹。

  “妈,可有丢什么东西?”唐美娟问道。

  “没有,屋里根本没有翻动的痕迹。”虚惊一场。

  牛大花也说道:“这次没丢东西就好,下次出门要记得锁门,外面不能和家里比。”

  “嗯!下次一定要记得。”刘淑芳点了点头。

  真的是年纪大点记性就差了。

  “妈,你这床咋这么膈应啊?”唐美娟一屁股坐到床上,发现下面不对劲,好像有什么东西膈应着。

  她站了起来。

  刘淑芳走过来,把东西拿出来一看,原来是一个手提袋。hΤTpS://WWω.sndswx.com/

  “呀!这不是商场那件婶子试过的毛领大衣吗?。”牛大花第一眼就认出来了。

  没想到兜兜转转,衣服还是回到了这里。

  唐美娟也认出来了。

  看来买走衣服的人是他了。

  刘淑芳也认出来了,她看着自己的女儿。

  “妈,你看着我干嘛?这可不是我买的,你看着我空手进来的,我可不会隔空取物。”唐美娟摆了摆手。

  刘淑芳也疑惑了,女儿的确从商场出来空空如也。

  那么大一件东西,她就是想藏也没办法藏啊!

  所以这件衣服肯定不是女儿买的。

  问题是这件衣服如何到了自己的房间?

  谁买的这件衣服?

  为什么要放在她的床上?

  买衣服的人有何居心?

  一系列问题都成了谜。

  “美娟,这衣服不是咱的,咱不能要,你说该怎么处理?”刘淑芳也没了主意。

  “要不扔了吧!”唐美娟出了一个馊主意,她知道母亲不会同意的。

  “那不行,扔了多可惜,这可是五十块钱呢!万一人家找上门要衣服怎么办?”刘淑芳立即摇了摇头,表示反对。

  “那要不退回商场?”牛大花建议道。

  “这种东西人家都是买卖离手,概不退货。”唐美娟又摇了摇头。

  “那怎么办?”刘淑芳觉得这好看的衣服顿时成了烫手山芋。

  万一被人家污蔑当贼抓起来怎么办?

  如果这样的话还不如当初让女儿买下来算了。

  省得这诸多麻烦。

  “妈,衣服你先放着,如果有人只是借你地方放一放,那早晚会来找你,这样吧!一个人没人领,咱们就交派出所去,这样就行了呗!”唐美娟觉得只有这样母亲才不会每天为这衣服发愁。

  “好,这主意好,就这么办!”刘淑芳也觉得女儿这主意甚好。

  只是刘淑芳万万没想到买衣服的是那个人。

  随后,唐美娟和牛大花就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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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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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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