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欲盖弥彰一宁>第三十三章 喝最烈的酒
  “然后给霍音景骨髓移植?”翟一瑾放下筷子:“五百万,买我的干细胞,这么算下来确实是我赚了。既然如此,我有什么不满意的。”

  邬忱没有介意翟一瑾的讽刺:“手术没什么风险,也不会对你的生活造成任何影响。”

  “那我要谢谢你啊。”翟一瑾双手颤抖,咬着下唇,因为生气,嘴唇也在颤抖。她扬起手里的水杯,泼向邬忱:“你都已经决定好,问我做什么,我反抗的了吗?”

  “你们两个狗男女,真般配。在一起特别棒,别出去祸害别人。”

  她跌跌撞撞离开,头也不回。阳光是暖的,洒在身上是暖洋洋的,可她只觉得浑身发冷。

  不记得最后是怎么回去的,翟一瑾还是回到林岛中殿。

  住在这里,像个金丝雀一样,她想离开,可是上京这么大,她能走去哪里?

  医院又来催翟骆的医药费,每个星期,每个月,都在催。化疗,放射,每一笔钱像个无底洞一般,止不住。

  她靠在大门上,仿佛进去就是妥协。

  荀晓星刚好回来,声控灯亮起,看到靠着门坐下的翟一瑾:“你……要不要喝一杯?去敦煌?”

  翟一瑾想说,换一家吧。

  但转眼一想,换一家又怎样,发生过的事情永远都记得。

  “好。”

  荀晓星开车到敦煌,她是这里的VIP。敦煌会所不是谁都能进去,这里是会员制,每个月消费固定达到五十万的客户才能进来,有一个月没达标会员就被取消。

  在翟家被扳倒后,翟一瑾所有的会员制都被取消了。

  曾经她也是这里的大客户,谈生意,签合同,推杯换盏,都在这里。

  “我这里存了不少好酒,今天喝洋酒怎么样?”荀晓星眨眨眼睛:“翟小姐喜欢什么洋酒?据说你吃东西挑剔,对酒也挑。”

  “哪还敢挑。”翟一瑾自嘲地笑了。

  “那给我推荐一款吧,我喝什么酒都差不多,逢场作戏居多,不知道什么酒好。”

  “白兰地吧,路易十三。”

  翟一瑾喝酒是真的挑,比吃饭还要挑。白兰地只喝路易十三,最贵的高脚杯配最贵的白兰地。

  当初邬忱拿错高脚杯还被她训斥一通,毫不讲道理。

  荀晓星是聪明的女人,知道什么能问什么不能问。跟荀晓星相处,翟一瑾感觉到轻松。

  “我很早就知道你,当时你还想拓展到娱乐圈。不过很可惜,没成功。”

  “嗯,被邬忱临门一脚,否则我们就是合作关系。”翟一瑾晃动酒杯,咬牙切齿:“狼子野心,我他妈瞎了眼才看上那个狗男人。”

  “长得好看,邬忱长得是真他妈帅!”

  是吧,确实长得帅。

  否则她当初也不会看上邬忱,强迫他留在身边,更不会把他关在笼子里尽情侮辱。

  翟一瑾歪头,想起来一件事:“哦对了,娱乐圈里那么多长得好看的小鲜肉,改明儿你给我介绍几个。”

  “好啊,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到时候发给我。”

  碰杯,相谈甚欢。

  不问私事,只谈风月。

  翟一瑾看着明晃晃的灯光,眼前天旋地转,头顶上的灯是转圈晃动,看着发晕。

  对面走来一个文质彬彬的男人,荀晓星皱眉:“呸!阴魂不散。”

  “少喝酒。”萧树站到荀晓星面前,看到翟一瑾微微点头:“翟小姐也是,以您现在的身体状况不适合过度饮酒。”

  “你是……啊,你就是那个医生。”翟一瑾恍然大悟。

  当时她还在想,这个医生给她写的叮嘱事项很详细,而且字迹也好看。

  邬忱还认识这么有礼貌的人?

  萧树拿走荀晓星的杯子:“我给你点杯橙汁。”

  “我来敦煌不喝酒喝饮料,你有病还是我有病?”荀晓星翻白眼,看到萧树就烦躁:“哪凉快哪待着去。”

  萧树有些薄怒,碍于公共场合,他蹲下来:“你什么时候听我的?”

  翟一瑾歪着身子看场戏,打了个哈欠。

  萧树长得好看,带着金丝边框的眼镜白色衬衫,整个人都显得温文尔雅。

  若不是翟一瑾不喜欢这一款,恐怕都要动心了。

  两个人眼看就要吵起来,翟一瑾即使打圆场:“我们少喝点就是,杯子里一大半都是冰,不碍事。”

  萧树点头:“我还有些事,一会儿我送你们回去。”

  “不用……”

  “荀晓星!”萧树侧头:“你做什么,怎么玩我都答应。但别闹的太过火,我不喜欢。”

  荀晓星撇撇嘴,瞪了萧树一眼。

  到最后萧树点了两杯橙汁,路易十三也被收走。

  这下想喝酒都没得喝!

  “狗男人,做的真绝!”荀晓星恶狠狠道:“早知道他在这儿我们就去别的地方。”

  “现男友?”

  “过去式,我甩了他。”

  翟一瑾不喜欢喝橙汁,放在那的杯子动都没动。

  “我看他对你挺好,人也不错。”

  “是挺好的,长得好看,对我胃口,每一件事都能做到极致,是个很好的男朋友。”荀晓星像只偷了腥的猫似的,舔了下嘴角,意犹未尽:“别看他长得那样,在床上的时候跟头狼似的,得劲儿!”

  荀晓星眯起眼睛,回味无穷。

  翟一瑾没笑,她知道体验好是什么感觉。青涩弟弟和花样多哥哥,成熟女人都会选择后者。

  西装革履,斯文败类。

  啧啧!

  “但他竟然动了和我结婚的念头。”荀晓星用力放下橙汁,气急败坏:“笑话,我为什么要结婚?结婚我就只能睡他一个,不结婚我有很多选择。他再好我也不想挂在一棵歪脖子树上!”

  “他竟然还要把银行卡、房本给我。大家都是玩玩,当真就结束了。”

  荀晓星气急了,就是炸了毛的猫。

  抱着玩玩的心态处对象,谁把谁当真啊。

  翟一瑾靠着抱枕,她托着下颔笑了一声:“我觉得你俩很配,布偶和阿拉斯加。”

  “算了,我对认真的男人没兴趣,对和我动结婚念头的男人更没兴趣。”荀晓星摆手,想一想都起鸡皮疙瘩。蜀南文学

  翟一瑾撇了眼手机,是邬忱的电话。邬忱在一个小时之前给她发了好几条消息,她当时都没看到。

  现在看到也不想回,有关狗男人的一切她都心烦,索性把电话关机。

  啊!

  想当初,她喝最烈的酒,泡最野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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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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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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