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都市:我读书就变强>第202章 咸蛋
  “这泡菜可以啊!”

  “不错,清脆,甘甜,尤其是不酸!”

  “对,咸味也适中,很下饭啊!”

  ......

  众人本来被竹筒饭给吸引了。

  但是有的竹筒饭,其实是用糯米做的。

  而糯米从名字就可以看出,吃起来太过软糯,还有些腻。

  欧歌做竹筒饭的时候虽然没有用糯米,但是因为混合着鸡肉,油水,吃起来虽然香,但是吃多了也腻。

  所以,当大家吃了一筷子泡菜之后,瞬间就觉得这泡菜真的是人间美味。

  当然,不只是对比,而是这泡菜真的美味可口。

  泡菜最忌讳的就是酸,当然,酸萝卜老鸭汤用的酸萝卜除外。

  其次就是夹生,不只是还没有熟,还有味道不正。

  再一个就是清脆,这个也很影响口感。

  当然,若是还咸中微微带一点甘甜就更好了。反正,欧歌最喜欢这种。

  所以,他的泡菜一出,瞬间就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哈哈,好吃吧,好吃就多吃一点。”欧歌看到大家这么喜欢,很是高兴,

  “老实说,三天不吃酸,浑身都不得劲儿,这泡菜算是我吃得最多的了。”

  “那我们是得多吃一些,不只是现在吃,走的时候还要带走一些。”甘肃很是不客气的说道。

  “放心,有多的。”欧歌笑道,

  “这泡菜我可是准备了几个半人高的大坛子,走的时候,我一人送你们一个小坛子。不够了给我说,这东西准备起来也快,最多十天半个月就可以了。”

  “那我就不客气了。”

  “光是就着这泡菜,我都能吃下几大碗干饭。”

  “要是以前的泡菜有这么好吃,就算是没有肉,日子也不会那么难过。”

  “这东西吃多了,会不会不好啊,不是说有什么亚硝酸盐什么的吗?”

  “只要你不将这个当主食吃,想来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

  众人一边说,一边吃。都很开心。

  欧歌本来还准备了咸蛋和皮蛋的,但是这个时候,大家也都没有在意。

  欧歌见状,也不说什么,自顾自的剥了一个咸蛋。

  相比咸蛋,欧歌以前其实还是更喜欢吃皮蛋。

  一方面,是因为他认为皮蛋味道更好。

  当然,还有一点,便是皮蛋更好剥一些。

  剥咸蛋的时候,蛋清和蛋壳沾在一起,剥起来很麻烦。

  虽然他其实可以直接掰开两段,然后用勺子挖出来。

  但是咸蛋和泡菜其实都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咸度的问题。

  蛋黄的确好吃,尤其是泡出油的蛋黄,沙糯可口,让人回味无穷。

  但是蛋清就不行了,太咸。

  但是经过,欧歌的改良,现在的咸蛋就不一样了。

  首先,就和剥皮蛋一样,很好分离,其次和泡菜一样,蛋清也并不太咸。

  同时,也丝毫没有影响蛋黄的口感,反而更加好吃了。

  本来专注于竹筒饭和泡菜的众人,看到欧歌吃得这么开心,尤其是那蛋黄渗透出来的油,一看就让人咽口水。

  众人也不由得一个剥了一个,然后,都被迷住了。

  “爸爸妈妈,我可以一直待在哥哥这里吗?”这个时候,芸儿开口了。

  “为什么要一直待在这里?宝贝不要爸爸妈妈了吗?”甘肃赶紧问道。

  “可是,哥哥这里好吃的东西太多了。”芸儿叹了一口气道。

  “哈哈,”

  “果然,想要抓住一个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一个人的胃。”

  听到芸儿这么一说,众人都不由得笑了。

  别说芸儿了,便是他们都有些流连忘返了。

  别人靠的是风景,欧歌完全靠美食。

  而且,风景总有看厌的一天,美食却吃不厌。

  就好像黄蓉为了给郭靖争取好处一样,一天三顿,一个月不重样的给洪七公准备美食。

  欧歌显然也可以同样做到这一点。

  况且就算是重样,宫婧等人觉得,就算只吃泡菜,连续一个星期,她们也不会觉得腻了。

  既然咸蛋这么好吃,那么放在一起的皮蛋是不是也不错?

  这一次,大家不想在错过了,也不用欧歌提醒,一个个的就剥了起来。

  以前欧歌吃皮蛋的时候,唯一觉得麻烦的地方就在于外面包裹的一层灰。

  可能是草木灰,也可能是锯木灰。

  后者虽然成品出来要好看一些,蛋黄依然是蛋黄,不会变黑,但是论口感却是没有前者好吃。

  但是不管什么灰,剥的时候都会弄一手的灰。

  当然,这其实也是欧歌懒,剥好之后,洗个手不就没有了?

  只能说懒人有懒法。

  后来,欧歌发现了一种和咸蛋一样的皮蛋,外面没有包裹一层灰。

  虽然论口感可能没有草木灰包裹的好,但是相比包裹锯木灰的也差不多。

  然后,欧歌制作皮蛋的时候,也效仿着这么来。

  果然又方便,又好吃。

  蛋心不流也不太凝,闻着就香,如同蜂蜜一样。

  大家也都喜欢吃。

  唯一麻烦的可能便是食物生克。

  以前欧歌经常听父母告诫,吃皮蛋的时候,绝对不能和味精同时吃,不然就会中毒。

  但是后来,吃凉拌皮蛋的时候,也弄了很多作料。

  而且就算是其中没有味精,但是其他菜肴之中肯定少不了。

  所以,欧歌很是有些疑惑。

  不过,读了医书之后,他觉得这其实就是一个量的问题,只要量不大,问题就不大。

  就和那亚硝酸盐一样,甚至有些本来是毒的,用量适中,还能当成救命之药。

  那些什么一提到有毒,就说危害的,抛开用量谈毒性,就和抛开事实不说,一个样。

  一顿饭,看起来很简单,连个像样的菜都没有。

  但是大家都吃得很开心,甚至比中午那一顿也不差。

  吃完饭,稍作休息,收拾了一下。

  天差不多也就黑了下来。

  换做以往,欧歌基本上都是去书房看看书,然后就准备进入地下室打坐修炼。

  但是今天显然不行,就这么干坐着,也没有那么多话聊啊。

  不管是欧歌,还是四公子都不是话多的人。

  甘肃和宫婧话倒是不少。但是也不能尬聊啊。

  最后,大家商量了一下,还是去地下一楼影音室看电影算了。

  家庭影院虽然不大,但是坐十几二十个人也是绰绰有余的。

  欧歌还专门用爆米花机,制作了一桶爆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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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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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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